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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公告】青冈县永丰镇林地、水面、村集体房屋资产交易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1/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韩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青冈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齐先生1577455556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交易公告】青冈县永丰镇林地、水面、村集体房屋资产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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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日期:2024-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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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冈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拟公开竞价发包青冈县永丰镇林地、水面、村集体房屋出租:

一、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明细、参考价、面积、预存竞买保证金数额等详细信息请点击(附件1:青冈县永丰镇资产资源公开竞价发包明细表)查看。

注:1.竞买人请详细阅读合同样本,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双方法律责任。

2.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缴纳价款,不支持现金存入,竞得人为自然人的,用本人名下银行卡进行缴纳;竞得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用其对公账户进行缴纳。因跨行转账存在系统延迟等风险,可能会造成汇款失败,建议竞买人在保证金截止前2日操作“保证金缴纳申请”获得缴纳账号并缴纳保证金。

3.竞买保证金不可以冲抵价款。

二、瑕疵及相关说明

1.转让标的按现状(包括其瑕疵)进行转让。交易机构将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转让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提供的转让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移交的凭据。

  2.意向受让方务必在办理意向受让申请手续前对转让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转让标的物的数量、质量等并向资产转让方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

  3.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并办理意向受让申请手续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对标的现状及标的全部瑕疵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全部承担。

  4.本公告全部内容由转让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竞买人应为我国境内合法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报名提交材料

1.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2.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联系方式(如有代理另需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五、交易方式

采取“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互联网电子竞价。

六、交易须知

(一)公告时间:开始时间 2024141700分;结束时间: 2024117 1700分。

(二)报名时间:意向竞买人可于2024141700分至 20241171700分网络报名。

(三)意向竞买人须在标的公告期内,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统一认证平台(http://www. ggzyjyw.hlj.gov.cn),在用户登录页面进行注册(用户类型选择“如自然人报名请选择自然人,如企业报名请选择竞买人”),并按照操作要求完善注册信息和诚信信息,提交后等待验证通过。

(四)验证通过后,意向竞买人须在标的公告期内,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 ggzyjyw.hlj.gov.cn/ “线上培训”和“服务指南”中下载《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买人》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价系统》,自行学习标的报名和竞买保证金缴纳、标的竞价等相关事宜。

(五)意向竞买人登陆“黑龙江省公共资源统一认证平台”,选择“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权益交易”,选择交易标的,进行在线报名。

(六)意向竞买人按省平台步骤操作,报名成功后,由系统审核(工作日),审核通过后,意向竞买人可缴纳竞买保证金,在平台中选择“缴纳保证金银行”——点击“生成子账号”,意向竞买人须在 2024118 1700 时前将竞买保证金足额以本人(公司)名下银行卡(对公账户),通过转账或电汇的方式交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号(保证金缴纳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缴纳时间则报名无效)。竞买保证金缴纳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资格确认书》,即可在系统中“我的项目”里选择标的进行报价。

(七)自由竞价时间:20241199 00分至 20241191430分。

(八)询问期时长:5分钟。

(九)延时竞价时间: 20241191435分开始,竞价限时时段300秒。

七、竞价规则

(一)意向竞买人须在系统中认真阅读《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勾选同意后方可在线报价。

(二)本次项目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本次项目以加价方式进行报价,本次竞价阶梯为为500人民币,每次加价幅度为竞价阶梯的整数倍。

(四)意向竞买人须在自由竞价阶段内出1次有效报价,若不出价,则无法进入延时竞价阶段。

(五)意向竞买人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竞买人报价相同的,确认先提交报价者为该项目价格的出价人。

(七)此项目分为自由竞价和延时竞价两个环节,在自由竞价期间,如有价格变动,意向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八)自由竞价环节结束后,立即进入延时竞价环节。如有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意向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可在延时竞价倒计时开始后,继续出价。具体规则如下:一个报价周期为300秒倒计时循环。若一个周期内价格发生变动,则倒计时重新计算,直到某个周期,无人响应报价,则上一周期最高出价者即为竞得人。

(九)申请人对公告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在竞价开始时间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咨询。

(注:自由竞价阶段未出价的意向竞买人,延时竞价阶段系统默认不能参与竞价。)

八、成交结果签订及保证金退还

(一)转让成交价即为该标的总价款,竞得人必须在20241241700时前交齐价款(缴纳价款银行:青冈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户名:青冈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610010122000085230)并签署《成交确认书》及成交合同。委托他人代签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成交确认书》对青冈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竞得人具有法律效力,青冈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改变成交结果或竞得人放弃竞得标的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二)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网络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以不计息方式由平台原路退回;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签订《成交确认书》5个工作日内,以不计息方式由平台原路退回。

九、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公告文件。资格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公告文件及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青冈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当竞价开始前终止公告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申请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相关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申请人,足以影响公告公正性的;

3.应当依法终止公告活动的其他情形。

(四)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资产权益方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 竞得人逾期没有签署《成交确认书》;

2. 在被明确为竞得人后,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约定时限与资产权益方签署《转让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

3. 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段参与竞价;

4. 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五)青冈县永丰镇政府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十、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一)如意向竞买人需到现场勘查标的的,可向青冈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预约咨询。

青冈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齐先生 联系电话:15774555565

   李女士 联系电话:0455-3129123

青冈县永丰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18245572333

(二)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咨询电话:

客 服 电 话: 4009980000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30

附件1:青冈县永丰镇资产资源公开竞价发包明细表.xls

合同样本:

永丰镇林地(林木)承包(出售)合同书.doc

永丰镇东方红村水面合同.doc

永丰镇房屋租赁合同样本.doc

青冈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14

附件: 产权交易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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