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单位2024年农副业联合生产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60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4/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hrjc-2024-10
预算金额16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瑞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0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22
公告正文

某单位 2024 年农副业联合生产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XJ-HRJC-2024-10)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源县
一、招标条件
本某单位 2024 年农副业联合生产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其他资金 160 万元,招标人为某单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某单位 2024 年农副业联合生产项目,联合生产的农副业基地位于伊犁州新源县,基地可耕地面积约 2577.4 亩,金额约 160 万元。采取整体承包的方式组织联合生产,联合 生产方不得将土地转租、不能作为合作方生活基础、不能建设非农用永久性实施、不得以土 地设施进行抵押,投标企业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某单位 2024 年农副业联合生产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某单位 2024 年农副业联合生产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参加本次招投 标活动的投标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企业,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 的采购活动。生产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 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 姻亲关系)。
3.3 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
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 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 期内)。
3.4 投标企业提供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 3 个月纳税证明材料,军队单位不作要 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企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5 投标企业提供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 3 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3.6 投标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种植、农副产品加工与销售等相 关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7 投标企业应当具备履约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 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4 月 02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4 月 08 日 19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售价:300 元/本,售后不退。获取地址:伊宁市如意街 1 号西 城天街一期商业楼四楼 D415。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4 月 22 日 16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伊宁市如意街 1 号西城天街一期商业楼四楼 D415。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4 月 22 日 16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伊宁市如意街 1 号西城天街一期商业楼四楼 D415。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单位 2024 年农副业联合生产项目,该项目已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于其他资金。
招标单位为某单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成交企业。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某单位 2024 年农副业联合生产项目,联合生产的农副业基地位于伊犁州新源 县,基地可耕地面积约 2577.4 亩,金额约 160 万元。采取整体承包的方式组织联合生产,联合生产方不得将土地转租、不能作为合作方生活基础、不能建设非农用永久性实施、不得 以土地设施进行抵押,投标企业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
投标。
2.2 服务地点:新源县恰普河阿吾孜村
2.3 生产期限:自上级批复时间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2.4 项目编号:XJ-HRJC-2024-10
3. 领取招标文件所需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提供在投标 报名前近 3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3)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4)投标企业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注:以上证件除有二维码可查询的可提交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他均应当为原件查验,并且 同时须提供复印件三套加盖公章,单面复印按先后顺序装订。
4. 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企业进一步实地考察的权利,经查实投标人报名提供的资料同招标公 告所要求内容与事实不符,有虚假行为的,招标人有权拒绝该企业投标。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 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某单位
地 址:新源县
联 系 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瑞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伊宁市如意街 1 号西城天街一期商业楼四楼 D415 联 系 人: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V

电子邮件: 78135950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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