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城区排水防涝项目(一期)EPC总承包的补充通知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09-441426-17-01-76382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0753-8827426
招标代理机构中监工程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工14754456119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城区排水防涝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城区排水防涝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性质 补充公告
招标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309-441426-17-01-763825

投资项目名称

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城区排水防涝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城区排水防涝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城区排水防涝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公告性质

补充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城南大道、兔子岗三路、兔子岗五路、文体中心纵二路、文体中心纵一路、文体中心横一路

资金来源

除争取上级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资金来源构成

除争取上级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招标范围及规模

建设内容及规模:在城南大道、兔子岗三路、兔子岗五路、文体中心纵二路、文体中心纵一路、文体中心横一路新建雨水管约1092米、新建钢筋混凝土箱涵约824米、新建污水管约718米、新建排水明沟约254米、恢复路面及其他基础设施建设。
招标内容:本项目的工程设计(含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等)、工程施工配合至竣工验收、资料备案及其他未完成项目所需工作均在承包范围内,并配合发包人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招标内容

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城区排水防涝项目(一期)EPC总承包的补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城区排水防涝项目(一期)EPC总承包于2024年8月22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站发布了招标公告。
因“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因系统升级维护,自2024年8月28日起暂停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详见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网址:https://jydj.gdcic.net/#/platform)。本次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论系统是否已经恢复,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等该平台的所有要求均不作为本项目投标否决和不予计分的情形,各投标人均可不提供关于该平台相应的证明资料。
本通知不影响潜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开标时间等不变。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本通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招标人:平远县建设工程服务中心
2024年8月30日

工期(交货期)

270

最高投标限价(元)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或由分别具备以下(1)、(2)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最多由2家企业组成) (1)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 2.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 水)执业资格; ②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754 号)提供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至开标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工作(提供承诺书); 3.专职安全员(1名),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4.拟投入项目架构的主要人员要求:另配备施工员1名、质检员1名、材料员1名、资料员1名;以上人员必须一人一岗且具相关岗位证书。 备注:上述拟派人员均须为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都应具有相关证书、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并提供在本单位连续三个月(扣除招标公告发布当月往前顺推三个月)的社会保险凭证(需由社保管理部门盖章或电子印章),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有效的返聘合同。 5.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在开标前须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打印网页,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打印网页,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自2024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和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有不良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上述不良行为信息未注明公布期限的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细化广东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期限的意见》(粤建法[2013]54号)执行。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7.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施工方为牵头方,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见招标公告附件1)。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7.2联合体的资质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认定。
投标人业绩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html#/441400/index)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08-23 00:0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9-10 18:0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9-12 08:3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4年9月12日8时30分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携带资料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2.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4年9月12日8时30分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在线进行解密。

开标方式

网上开标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4-09-12 08:30:00
开标地点: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

公告发布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平远县建设工程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

平远县大柘镇环城路176号

招标人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0753-8827426

招标代理机构

中监工程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坜明村梅塘东路121号创杰金融中心1404号办公

招标代理联系人

王工

联系电话

14754456119

招标监督机构

平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53-8827451

发布责任人

王先生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机构名称:中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初步设计单位)。[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注:只有在规定时限内接受投标邀请和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