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群众艺术馆
乙方:海视(福建)影业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RWZB[CS]2020006-1的福州市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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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1-1 | C200204 音像制作服务 | 福州市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抢救记录工程 |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范围 |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要求 | 1 |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标准,并承诺满足本项目正式签订合同的技术、质量、制作周期等相关要求。 | 445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拾肆万伍仟元整(¥445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8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八一七中路766号工人文化宫职工体育中心4楼;
4.3交付条件: 验收合格后交付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一)、拍摄对象 拍摄3名国家级、省 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濒危项目及年满70周岁的传承人优先。(拍摄对象要与采购方确定后拍摄) (二)、拍摄内容及要求 (1)口述通稿 对所有口述内容进行文字转录,忠实于讲述者口述,不做润色与修饰,并按访谈的时间顺序形成一篇口述通稿。每位传承人一篇。 (2)文献片 1、口述片:对传承人口述进行编辑整理而形成的系列影像资料,应按照实际访谈时间剪辑,时长上不设限,但应不少于5小时。每位传承人一部。 2、项目实践片:即按照项目实践或者表演、讲述的先后顺序,以实践活动的基本步骤或者表演的关键环节为单位,完整体现以传承人为中心的项目实践活动的影片。每位传承人一部。 3、传承教学片:即按照教授时间顺序剪接整理,体现传承人授徒、对徒弟具体实践指导,关键技艺演示等内容的影片。每位传承人一部。 (3)综述片 综述片是在口述片、项目实践片和传承教学片三个文献片基础上,经归纳、精选、艺术化处理,综合性体现以传承人为核心的技艺、表演、民俗活动等独特魅力的影片,时长30分钟。每位传承人一部。 (4)工作卷宗 从工作开始、进行到结束后形成的工作内容全套记录文本,包括工作团队信息表、工作人员保密协议、传承人信息表、工作方案及预算表、文献采集、收藏与使用协议、文献收集与使用授权书、文献目录、拍摄日志、场记单、伦理声明(采访人、受访人)、著作权授权书、采集及整理文献清单、元数据表单、自评估报告、提交资料清单、验收报告、口述文字稿、精选照片。每位传承人一套。 (三)、视频规格及要求 (1)格式要求:主流输出格式,能满足多平台播放多格式版本的需求; (2)清晰度要求:≥8K级别,码率不低于480Mbps; (3)画面要求:画面色彩流畅靓丽,背景音乐符合当下情景,配音富有感情,故事表达流畅,精神传达到位,须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实拍、抠像、动画等技术手段完成项目。 (4)录制完成后所有8K素材归购买方所有。 (四)、摄制团队要求 为保证项目按时有序实施,制作团队应满足设 计、编辑、撰稿等专业要求,人员配置包含文案、导演、摄像、灯光、配音员、剪辑、美术等人员; (五)、后期服务要求 成交人需指派专人与采购人对接本项目。成片后期严格按照确定的方案脚本进行后期编辑,并积极配合修改、补充,需要成交人无条件无限修改,确保制作效果; (六)、项目其他要求 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专项承诺:拍摄交片后,视频作品版权完全归属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许可成交人不得将视频自行发布至任何平台或其他用途,但成交方主创人员拥有作品署名权,供应商针对本要求提供承诺函。 2、采购人有权对中标的宣传片创意和制作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成交人应当按照采购人意见和建议对宣传片创意和制作方案进行修改,宣传片创意和制作方案以采购人最终审核确认为准。制作成品时,应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评审,直至采购人认可为止。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格式要求:主流输出格式,能满足多平台播放多格式版本的需求; (2)清晰度要求:≥8K级别,码率不低于480Mbps; (3)画面要求:画面色彩流畅靓丽,背景音乐符合当下情景,配音富有感情,故事表达流畅,精神传达到位,须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实拍、抠像、动画等技术手段完成项目。 (4)录制完成后所有8K素材归购买方所有。 (5)修改程序按照采购人意见和建议对宣传片创意和制作方案进行修改,宣传片创意和制作方案以采购人最终审核确认为准。 (6)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不邀请。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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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30 |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30% | |
2 | 50 | 项目拍摄制作完毕,支付合同价款的50% | |
3 | 20 | 项目经采购人验收通过,支付合同价款的20%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自签订合同后一年内有效。
10、违约责任
因中标投标人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中标投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中标投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投标人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在签订采购供货合同之后,中标投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投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投标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因中标投标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投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投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拍摄根据《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操作指南》实施。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四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 福州市群众艺术馆 | 乙方: | 海视(福建)影业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州市台江区八一七中路766号工人文化宫职工体育中心4楼 | 住所: | 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福大怡山创意园3号201B09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辛小骥 | |
委托代理人: |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0591-83843267 | 联系方法: | 13905918840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福州湖光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402212509006870811 |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