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zjj23111510191420
预算金额25.5万元
招标公司肇源县中医院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7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肇源县中医院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场内外比价
项目编号: DZJJ23111510191420
项目基本信息
采购单位:肇源县中医院 报价截止时间:2023-11-17 00:00:00 项目预算(元):255000.00 联系人:单位经办人 送货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肇源县迎宾大道东中医院 到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到货 签约时间:成交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合同 仅面向中小企业:否
售后服务要求
售后服务网点: 无具体要求
免费维修质保期: 2年 电话支持响应要求: 7*24小时
售后上门服务年限: 3年
售后上门服务时限: 接到报修后24小时

采购产品需求清单
序号 商品分类 产品名称 参考品牌 参考型号 计量单位 采购数量 产地要求 现货要求 原装正品要求 技术指标
1 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低温等离子体灭菌机
凯斯普

CASP-120
1 中国

1. 设备名称:低温等离子体灭菌机
2. 数量:一台3. 设备用途说明:
3.1器械类适用于内镜(宫腔镜、腹腔镜等)镜片、内窥镜设备、激光机头、食道扩张器、冷疗探子、手术动力设备和电池、剃刀机头、超声波探头、光学纤维及起博器导线、纤维和附件电子设备和导线、金属器械、玻璃器皿等灭菌。
3.2灭菌材料可用于:
3.2.1金属中的不锈钢、铝、青铜、钛等大多数金属灭菌。
3.2.2塑料类可用于聚乙烯、乳胶、聚丙碳酸脂、聚乙炳、硅胶、聚氯乙烯、醋酸乙烯、氯丁橡胶、尼龙、聚炳烯、聚苯乙烯、聚氯乙烯等材料灭菌。
4. 主要规格及系统概述:
4.1工作条件
4.1.1适于在气温10℃~+40℃之间,相对湿度30%~75%的环境下工作。4.1.2能在电源电压380V(±10%)条件下工作。
4.2主要技术参数
4.2.1灭菌方法: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技术。
*4.2.2灭菌剂:与本机型相匹配的过氧化氢灭菌剂(非卡匣式)。
4.2.3注液方式:全自动定量注液方式。
4.2.4灭菌周期:时间31分钟—75分钟(每种操作模式必须定时)。
4.2.5灭菌程序:三种可选择操作灭菌程序(快速、标准、加强)。
4.2.6每种灭菌程序均为双循环。
4.2.7操作界面:全中文显示。
4.2.8灭菌期,灭菌舱内壁温度应不大于60℃。
*4.2.9灭菌舱为方形舱体,舱体容积≥148L,有效使用容积≥126L。
4.2.10显示灭菌时间:倒计时。
4.2.11灭菌记录:设备具有自动USB储存灭菌记录功能。设备可自动打印注液量、压力数值,运行模式和灭菌过程、日期及故障信息等。
4.2.12监测系统:必须具备灭菌各阶段压力及时间、日期和故障显示。灭菌剂剩余量监测功能,可以在灭菌剂用尽前,提醒客户; 灭菌剂保质期监测功能,可以对注入灭菌器内部的灭菌剂的保质期进行监测,确保灭菌剂安全使用。
4.2.13 报警系统:具备过程监控报警装置,可以针对影响灭菌的最关键因素---真空度、器械表面潮湿程度和灭菌舱内H2O2含量,进行检测报警。
4.2.14提供化学指示物(指示卡、指示胶贴及化学指示灭菌包装袋)18个月有效期的检测报告。
4.2.15生产厂家为高新技术企业,企业通过除中国以外的至少五个以上国家的卫生部门认证,已通过ISO13485、ISO4500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提供相关认证。
4.2.16产品市场占有率高,国内装机用户二千台以上,并提供使用用户名单。
4.2.17灭菌舱门:非触碰式自动感应门。红外线监测系统防夹手功能。
4.2.18舱门开关:采用触摸屏一键式开关,同时具有红外线感应开关。
4.2.19灭菌性能:必须对内径≥1mm,长度≤4000mm的聚四氟乙烯软管和对不锈钢内径≥0.7mm,长度≤600mm管腔经半周期达到完全灭菌,并提供相关的国家级检测报告。
5.提供三年免费保修,终身质保。

场内外比价规则:
1.所有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皆可参与场内外比价。
2.供应商参与报价则表示默认满足并接受采购需求项目要求。
3.所报价格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成本价格和同期任一大型电商平台(京东、苏宁、国美)自营的在售同款商品价格,实现采购价格和采购质量最优。供应商报价应提供商品价格证明,有以下两种方式(非必填):
①报价供应商应提供同期 1家以上大型电商平台(京东、苏宁、国美)自营的在售同款商品的参考链接、参考价格。
②可提供厂商官网同期同款商品链接或过去一年的历史合同、发票作为参考。
以上两种方式均要求报价(供货价)应不高于链接或合同中的参考价。
4.其他资质文件:
①供应商响应的若为进口商品,需提供生产厂家或一级经销商授权。
②供应商响应的若为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应提供《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 品证明》和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检验)报告或证书等必要的证明。
5.如成交供应商超过72小时未确认订单,视为该供应商放弃成交,采购人可选择废标或选择其他报价供应商成交。
6.供应商响应的所有商品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供应商应上传商品生产厂家的《小微企业声明函》,电子卖场按照我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自动对该供应商的报价给予规定比例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进行比价结果排名,实际成交价为未扣除价格前的供应商响应报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