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龙亢路西延伸及创业大道epc总承包项目监理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2/07/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皖e1-18-2022-0398
预算金额377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龙亢路西延伸及创业大道epc总承包项目监理

项目编号:
信息时间:2022-07-15

龙亢路西延伸及创业大道EPC总承包项目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项目编号:皖E1-18-2022-0398)

项目名称

龙亢路西延伸及创业大道EPC总承包项目监理

项目编号

皖E1-18-2022-0398

标段名称

龙亢路西延伸及创业大道EPC总承包项目监理

标段编号

皖E1-18-2022-0398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发改投资〔2022〕159号、含发改投资〔2022〕157号)

项目统一代码

2205-340522-04-01-884858、2205-340522-04-01-596784

招标人

名称

含山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含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

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经济开发区梅山路1号

联系人及电话

张超 0555-4336907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恒信腾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含山县望梅路11号

联系人及电话

石荣华 1350051382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2/7/14 9:00:00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

恒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监理资质

投标价(元)/费率(%)

3770000元(中标费率1.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吴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程师)

证书编号:00332411

工期(天)

同施工工期

质量标准

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

企业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称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监理资质

投标价(元)/费率(%)

2030000元(中标费率0.7%)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涂广申(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程师)

证书编号:00236527

工期(天)

同施工工期

质量标准

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

企业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名称

济南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监理资质

投标价(元)/费率(%)

1247000元(中标费率0.4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孙成伟(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程师)

证书编号:00374641

工期(天)

同施工工期

质量标准

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

企业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备注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公示期为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内提出,提出方式(线上或线下)见招标文件。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刁节桃,联系电话:0555-4327519。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附件

    龙亢路西延伸及创业大道epc总承包项目监理.pdf

    评标情况一览表.pdf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