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一路332号5个垃圾收集点2024年度垃圾收集、分类及清运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66.54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3/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czb-2024-003
预算金额66.54万元
招标公司广东龙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百川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1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18
公告正文
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一路332号5个垃圾收集点2024年度垃圾收集、分类及清运项
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BCZB-2024-003)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一、招标条件
本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一路332号5个垃圾收集点2024年度垃圾收集、分类及清运
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6.548741万
元,招标人为广东龙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含税人民币665487.41元(最高限价)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一路332号5个垃圾收集点2024年度垃圾收集、分类及清
运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一路332号5个垃圾收集点2024年度垃圾收集、分类及清
运项目)的投标入资格能力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的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对应的大中小微型企业
划分标准,划分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分支机构
磋商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若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同时提供总
公司(总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总所)对分支机构出具的有效
授权书原件。分支机构已获得总公司(总所)有效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
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内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需提供有效
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
资格声明函》】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声明函》】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要求:单位负责人为
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
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
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同时,供应商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①
以负责资格审查人员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
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同
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②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相关记录,
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
证明。③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
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
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3月06日 09时00分到2024年03月12日
05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和通过邮件领取(详见公告要求)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8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科学大道162号创意大厦B3栋1103房纸质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18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科学大道162号创意大厦B3栋1103房
七、其他
(一)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时间:2024年3月6日至2024年3月12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本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二)购买磋商文件
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提供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提供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时提供)及授权委托
人身份证(提供复印件)。
3.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需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复印件
; 自然人需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若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
同时提供总公司(总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总所)对分支机构
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分支机构已获得总公司(总所)有效授权的,总公司
(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定】
4.《采购项目登记表》(附件1)。
注: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若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仅须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字即可。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方式一:现场获取
供应商代表携带以上资料至获取招标文件。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科学大道162号
创意大厦B3栋1103房
方式二:通过邮件领取
供应商代表将以上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gzbcgc@163.com)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全称(报名资料),经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
(三)本项目采购公告等信息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
ubservice.com/)上公开发布,并视为有效送达。
(四)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
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子邮件无效)向采购人
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办法的要求,并经质疑供应商签字或盖章。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供应商
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广东龙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龙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一路332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2702837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百川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科学大道162号创意大厦B3栋1103房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2671462928@qq.com
俊贤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入(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附件1:
采购项目登记表
采购项目名称 | 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一路332号5个垃圾收集点2024年度垃圾收集、 分类及清运项目 | |||
采购人 | 广东龙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
采购项目编号 | BCZB-2024-003 | 子包号 | / | |
供应商登记信息 (下列信息请供应商认真填写,并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及准确性) | ||||
供应商全称 | ||||
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供应商地址 | ||||
供应商代表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 姓名 | |||
手机号码 | ||||
固定电话 | ||||
电子邮箱 | ||||
供应商代表签名 | ||||
登记确认信息 (下列信息由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填写) | ||||
采购代理机构代表 签名 | ||||
登记时间 | 年月 日 时分 |
填写说明:1.子包号:如本项目没有分包组的请填写“/”;如本项目划分为多个包组,请
清楚注明所投子包号。
2.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如个人或没有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请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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