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设备及能力建设项目(标段编号:2020GYHX0080-1;2020GYHX0080-2)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涡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设备及能力建设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bo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12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020GYHX0080号
2.项目名称: 涡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设备及能力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 询价
4.预算金额: 人民币:第一标包最高限价:205万元;第二标包最高限价:193万元。
5.最高限价(如有): 人民币:第一标包最高限价:205万元;第二标包最高限价:193万元。
6.采购需求: 涡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设备及能力建设项目,共两个标包,第一标包: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顶空气相色谱仪、注射连续分析仪、纯水超纯水一体机、全自动微生物鉴定分析系统各1台;
第二标包: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低本底α、β测量系统、自动滴定仪各1台, 具体详见询价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 15个日历天
8.本项目 不 接收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之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遇系统故障则此项不作要求。
(2)标包划分: 共分为2个标包,分别为:
第一标包: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顶空气相色谱仪、注射连续分析仪、纯水超纯水一体机、全自动微生物鉴定分析系统各1台共205万元;
第二标包: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低本底α、β测量系统、自动滴定仪各1台共193万。
(3)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 2020 年 12 月 10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5 日,每天上午 08:00 至 12:00 ,下午 12:0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供应商须仔细阅读“供应商资格要求”,谨慎参与。
2.获取地点:请潜在供应商于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登录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系统(http://ggzy.bozhou.gov.cn),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参与事宜(注册、获取、下载询价文件)。
3.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4.询价文件售价:每标包人民币 0 元整,询价文件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谈判时间): 2020 年 12 月 18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 地 点:供应商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询价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五、开启
1.谈判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0年12月18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
2.谈判地点: 涡阳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区,具体详见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场地安排”或开标当天指示牌。(世纪大道与向阳路交叉口青牛广场东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汇款或转账或纸质银行保函
第一标包:
投标保证金数额:40000元(人民币)。
收取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
开户名称: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涡阳向阳路支行
银行帐号:34050188740100000055-0176
或者:
开户名称: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涡阳支行
银行帐号:1318043038000177816
第二标包:
投标保证金数额:30000元(人民币)。
收取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
开户名称: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涡阳向阳路支行
银行帐号:34050188740100000055-0177
或者:
开户名称: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涡阳支行
银行帐号:1318043038000177940
重要提醒:投标保证金账号和履约保证金账号不相同,不能混淆!
(再次提醒:请投标人任选一家银行缴纳投标保证金。)
其他要求:
谈判保证金必须在截止时间前,由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营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入到指定银行账号,确保银行记录可查询,转账或电汇时须在附言处备注“ 2020GYHX0080 号第 标包保证金”,否则,责任自负。
谈判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汇入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或收款银行账号错误无法判定保证金对应关系的,保证金无效;现金存入或其他方式存入(转入)的视为无效。
(备注:谈判保证金收款银行账号与招标项目标包唯一对应,如供应商进行一个或多个标包投标的,谈判保证金均须按标包汇入该标包指定的银行账号。)
纸质银行保函递交要求:
1.投标时,投标人须将纸质银行保函原件的扫描件制作在投标文件中;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
2.投标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纸质银行保函,纸质银行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纸质银行保函内容将与中标结果同时公示,如查实提供虚假纸质银行保函,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和管理办法》(亳公管〔2020〕22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本项目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将纸质投标保函的原件递交至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如不提供,不予发放中标通知书。
(二)询价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徽省招投标信息网()、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媒体上发布。
(三)服务热线
1.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咨询电话:4008804959
2.电子投标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四)注意事项
1.本项目只接受亳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注册用户参与,未注册的供应商请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导致无法参与的,责任自负。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标包)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 省属采购人的政府采购项目,中标供应商必须在中标(成交)以后、签订采购合同前成为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用户。
4.获取采购文件须知
(1)登陆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bozhou.gov.cn)免费注册用户,认真阅读《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用户登记暂行办法》、“注册用户操作使用手册”、“注册用户办事指南”等相关文件资料,按照有关程序办理相关事宜。
(2)点击网上参与后,及时下载询价文件及其他资料(含答疑或相关说明)。如本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标包,潜在供应商参加其中任何一个标包的询价,必须对该标包进行网上参与。
(3)只有成功下载询价文件后方完成全部参与程序。网上发布系统将于获取时间(即询价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后准时关闭,各潜在供应商须及时参与并下载询价文件。因未及时下载询价文件导致参与无效的,责任自负。以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自动生成的询价参与表为依据。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涡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涡阳县紫光大道中段
联系方式:赵主任,139558159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涡阳县雉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涡阳县市民服务中心4楼
联系方式:张工,0558-72102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8-7210210
2020 年 12 月 10 日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货物类)
一、项目编号:
2020GYHX0080
二、项目名称:
涡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设备及能力建设项目第一标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瑞昊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四里河路明发商业广场 A1 区 1 幢、2 幢 2-2103 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玖拾壹万玖仟元整(¥:1919000.00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详见附件 品牌:详见附件 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数量:详见附件 单价: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田磊、卢枫、张扬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详见询价文件,收取25109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谈判、磋商、询价)公告发布日期、
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1.采购方式:询价
2.公告发布期限:2020年12月10日
3.开标日期:2020年12月18日
4. 资格能力条件:符合询价文件要求
5.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无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至 2020年12月30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
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
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涡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管股,联系电话:0558-7210177。
(五)中标(成交)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请提供下列材料:
1.单位给经办人员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电子版综合治税信息表格,下载地址:http://ggzy.bozhou.gov.cn
综合治税信息填报表格式_采购类.xls。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涡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涡阳县紫光大道中段
联系方式:赵主任,139558159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涡阳县雉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涡阳县市民服务中心4楼
联系方式:张工,0558-72102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8-721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