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单位5栋房屋和临时建筑拆除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2023-JQ62-F3011)
金额
19.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0/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q62-f3011
预算金额19.5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23
公告正文
某单位5栋房屋和临时建筑拆除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编号:2023-JQ62-F3011)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5栋房屋和临时建筑拆除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Q62-F3011
三、项目概况:
5栋房屋(约3560平方米)进行拆除,施工内容包含拆除房屋主体、附属设施和自然地平以下基础部分,对所有拆除物外运处理,对拆除区域场地进行平整并回填土至拆除区域自然地坪,另将部分房屋内医院固定资产搬运至指定库房。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 不接受 ;
2.项目预算: 19.5万元 ;
3.最高限价: 19.5万元 ;
4.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有意愿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供应商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plap.mil.cn)进行注册,并申领数字身份证书。依托电子招投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六)本项目特定资格:
1.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企业与项目经理基本信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陕西省城乡和住房建设厅,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未被“信用中国”和军队采购网列入失信名单和供应商暂停名单。
2.投标人须持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房屋建筑拆迁类项目;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房屋拆迁拆除类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须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报价截止时间前6个月(2023年4月至9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 10 月 12 日至 10 月 18 日,每日上午 8 : 00 至 12 : 00 ,下午 15 : 00 至 18 : 00。
(二)申领地点: 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 。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2023年6月至9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报价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2021、2022年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 ;
8.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企业与项目经理基本信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陕西省城乡和住房建设厅,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未被“信用中国”和军队采购网列入失信名单和供应商暂停名单。
9.投标人须持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房屋建筑拆迁类项目;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房屋拆迁拆除类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须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报价截止时间前6个月(2023年4月至9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2363227812@qq.com。
(五)谈判文件售价: 0 元/份。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 2023 年 10 月 23 日 8 时 30 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 2023 年 10 月 23 日 9 时 30 分。
(三)报价地点: 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 。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3 年 10 月 23 日 9 时 30 分。
(二)谈判地点: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 。
八、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 2023年10月19日9:00至10:00 。
(二)踏勘地点: 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 。
(三)联系人: 张伟浩 。
(四)联系电话: 17392642295 。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谈判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报价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具体要求:
1.报价单位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前往参加勘查现场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由其自理。是否参与踏勘由报价人自行决定,由于未参与踏勘造成的对基本现状了解不全等后果由报价人自行负责。
2.招标人在现场介绍项目情况时,应当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意见。在勘查中报价人对基本现状查看不全的由报价人自行负责。
3.招标人在勘查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供报价人在编制报价书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报价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4.现场勘查时须出具法定代表人现场勘查授权委托书。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张助理 王助理
办公电话: 0917-8957171
移动电话: 13991731699 17829478877
地 址: 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崔干事
办公电话: 0917-8957040
移动电话: 18602968846
竞争性谈判公告
(编号:2023-JQ62-F3011)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5栋房屋和临时建筑拆除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Q62-F3011
三、项目概况:
5栋房屋(约3560平方米)进行拆除,施工内容包含拆除房屋主体、附属设施和自然地平以下基础部分,对所有拆除物外运处理,对拆除区域场地进行平整并回填土至拆除区域自然地坪,另将部分房屋内医院固定资产搬运至指定库房。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某单位5栋房屋和临时建筑拆除项目 | 详见采购 文件 | 陕西省宝鸡市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0日 | |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 不接受 ;
2.项目预算: 19.5万元 ;
3.最高限价: 19.5万元 ;
4.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有意愿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供应商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plap.mil.cn)进行注册,并申领数字身份证书。依托电子招投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六)本项目特定资格:
1.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企业与项目经理基本信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陕西省城乡和住房建设厅,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未被“信用中国”和军队采购网列入失信名单和供应商暂停名单。
2.投标人须持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房屋建筑拆迁类项目;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房屋拆迁拆除类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须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报价截止时间前6个月(2023年4月至9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 10 月 12 日至 10 月 18 日,每日上午 8 : 00 至 12 : 00 ,下午 15 : 00 至 18 : 00。
(二)申领地点: 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 。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2023年6月至9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报价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2021、2022年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 ;
8.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企业与项目经理基本信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陕西省城乡和住房建设厅,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未被“信用中国”和军队采购网列入失信名单和供应商暂停名单。
9.投标人须持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房屋建筑拆迁类项目;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房屋拆迁拆除类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须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报价截止时间前6个月(2023年4月至9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2363227812@qq.com。
(五)谈判文件售价: 0 元/份。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 2023 年 10 月 23 日 8 时 30 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 2023 年 10 月 23 日 9 时 30 分。
(三)报价地点: 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 。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3 年 10 月 23 日 9 时 30 分。
(二)谈判地点: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 。
八、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 2023年10月19日9:00至10:00 。
(二)踏勘地点: 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 。
(三)联系人: 张伟浩 。
(四)联系电话: 17392642295 。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谈判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报价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具体要求:
1.报价单位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前往参加勘查现场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由其自理。是否参与踏勘由报价人自行决定,由于未参与踏勘造成的对基本现状了解不全等后果由报价人自行负责。
2.招标人在现场介绍项目情况时,应当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意见。在勘查中报价人对基本现状查看不全的由报价人自行负责。
3.招标人在勘查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供报价人在编制报价书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报价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4.现场勘查时须出具法定代表人现场勘查授权委托书。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张助理 王助理
办公电话: 0917-8957171
移动电话: 13991731699 17829478877
地 址: 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崔干事
办公电话: 0917-8957040
移动电话: 18602968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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