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西部陆海新通道东线(来宾三江口)低碳智慧物流枢纽项目(一期)-国道355经直壁沟作业区至奇山作业区进港公路项目III标(重新招标)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问题1.招标文件P131页 “第 9.2.5 项细化为: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全生产费用应为投标价(不含安全生产费及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的1.5%(若发包人公布了最高投标限价时,按最高投标限价的1.5%计)。......”,招标电子清单导入同望造价软件,安全生产费用设置了一个公式(如图),这个公式计算出来的安全生产费用是小于最高投标控价的1.5%。8月29日发布控价文件,1标控价是115124228元,其中安全生产费是1667275元;2标控价是52423297元,其中安全生产费是750906元,2个标的安全生产费均小于控价的1.5%,与招标文件P131页款冲突。
请问安全生产费是按发布的子目控价具体金额执行,还是按招标文件P131页第 9.2.5 款执行?
答:请按招标文件P131页第 9.2.5 款执行,即安全生产费按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的1.5%计。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壹亿贰仟柒佰叁拾叁万陆仟壹佰壹拾玖元整(¥127336119.00),其中:西部陆海新通道东线(来宾三江口)低碳智慧物流枢纽项目(一期)-国道355经直壁沟作业区至奇山作业区进港公路项目III标(KO+000~K4+290)最高投标限价为:捌仟柒佰肆拾玖万肆仟肆佰壹拾叁元贰角捌分(¥87494413.28);西部陆海新通道东线(来宾三江口)低碳智慧物流枢纽项目(一期)-国道355经直壁沟作业区至奇山作业区进港公路项目III标(K4+290~K7+451.137)最高投标限价为:叁仟玖佰捌拾肆万壹仟柒佰零伍元柒角贰分(¥39841705.72)。
问题2.招标文件P21页,“条款号3.5.2约定近年财务状况表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任一方提供均认可。)”招标文件P218页(三)近年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表,备注3要求: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请问:招标文件按哪项为准?
答:请按招标文件P21页第3.5.2约定执行,即近年财务状况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任一方提供均认可。
问题3.招标文件P67页,“条款号2.2.2(3)评分因素其他因素,业绩:约定(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任一方提供均认可。)”招标文件P220页:(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备注4要求:4.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请问:招标文件按哪项为准?
答:请按招标文件P67页2.2.2(3)业绩约定执行,即业绩,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任一方提供均认可。
问题4.招标文件P196页,“(二)投标函附录:序号 6(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约定内容按招标文件合同条目号16.1.1填写”招标文件P159页,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合同条目号中未找到该16.1.1这项内容。
请问:招标文件约定是否按招标文件P159页,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合同条目号16.1内容填写?
答:请按招标文件P159页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条目号16.1内容填写,即合同期内不调价。
特此答复。
招标人:广西来宾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弘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