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和田地区人员交往交流交融项目(包二)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40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0/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TQT-CGZB-2024-019-02号
预算金额4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和田启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侯全全18799378201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22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3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和田地区人员交往交流交融项目(包二)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3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QT-CGZB-2024-019-02号 

    项目名称:和田地区人员交往交流交融项目(包二)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400000  

    最高限价(元):4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和田地区人员交往交流交融项目(包二)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40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1.组织新玉歌舞团6名优秀演员开展文艺文化交往交流;2.赴疆外开展5场和田地区文化旅游招商宣传推介活动;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具体履行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执行;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SF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JY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8)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
标项1: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报价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定;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段时间内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或依法报税资料(新成立不足3个月的按实际情况发生提供,成立时间超过3个月的零申报的需提供依法报税资料);提供近段时间内法人(指本单位)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2024年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的情况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报价人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近三年拟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取消磋商资格;
(7)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否则,皆取消磋商资格;凡拟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报价人还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8)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9)磋商保证金或电子保函:4000.00元整(大写:肆仟元整)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3日2024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3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10月23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和田地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和田地区文物局)

地 址:和田市

联系方式:0903-25138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和田启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古勒巴格街道乌鲁木齐南路社区二环南路108号一楼106

联系方式:187993782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全全

电 话:18799378201











附件信息:

  • 和田地区人员交往交流交融项目包二磋商文件最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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