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数字式X光拍片机/DR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114.8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2/09/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hxm-15-20220816-1024
预算金额115万元
招标联系人-021-68946356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林忆南021-68542626
中标公司上海蓄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14.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数字式X光拍片机/DR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HXM-15-20220816-1024
二、项目名称:数字式X光拍片机/DR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中标(成交金额)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数字式X光拍片机/DR项目 | 1148000.00元 | 上海蓄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浦东大道1089号B座9E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 | 规格型号 |
1 | 数字式X光拍片机/DR项目 | 数字式X光拍片机/DR项目 | 联影 | 1 | 1148000.00 | uDR596i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敏,陆铸今,林丽娜,徐允芝,丁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上海蓄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指标符合,售后服务满足要求,业绩提供3份,综合评分结果得分最高。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 址:莲园路271号
联系方式:021-689463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16楼16B06室
联系方式:021-685426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忆南
电 话:021-68542626
附件信息:
数字式X光拍片机/DR项目.pdf数字式X光拍片机/DR项目.pdf
1.4M
项目编号:SHXM-15-20220816-1024
数字式X光拍片机/DR
项目
招标文件
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8月
目录
电子投标特别提醒
投标邀请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总则
2招标范围和内容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投标费用
5现场踏勘(本项目不适用)
6答疑会(本项目不适用)
7合格的货物
(二)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内容
9招标文件的修改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1投标报价
12投标有效期
13投标保证金
14投标文件的编制、加密和上传
15投标截止时间
16迟到的投标文件
17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四)开标与评标
18开标
19投标文件解密和开标记录的确认
20评标委员会组成
21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22投标文件的澄清
23详细评审
24细微偏差
25政府采购结果公开
(五)质疑与诚信记录
26质疑
27诚信记录
(六)授予合同
28中标通知书
29合同授予的标准
30授标合同时更改采购服务数量的权力
31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32履约保证金
—2—
第二章项目招标需求
第三章采购合同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人提交的商务部分相关内容格式
1投标承诺书格式
2投标函格式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格式
4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本项目不适用)
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
6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7开标一览表格式
8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
9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10拟分包项目一览表格式(本项目不适用)
11投标人可提交的商务部分其他证明材料格式
二、投标人提交的技术部分相关内容格式
1项目实施方案
2拟投设备材料情况
3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或需采取的技术措施
第五章初步评审及详细评审
一、初步评审
二、详细评审
—3—
电子投标特别提醒
一、注册登记与安全认证
为确保电子采购平台数据的合法、有效和安全,各参与主体均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
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上注册登记并获得账号和密码。采购人、投
标人、集中采购机构还应根据《上海市数字证书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向本市依法设
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申请用于身份认证和电子签名的数字证书(CA证书),并严格按
照规定使用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
二、招标文件下载
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CA证书)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
在电子政府采购平台下载并保存招标文件。如招标公告要求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前进
行报名登记,并查验资格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公告的要求先行登记后,再
下载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与修改
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补充与修改。澄清、补充与
修改的文件将在电子采购平台上予以公告,并通过电子采购平台发送至已下载招标文件
的供应商工作区。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加密和上传
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使用电子采购平台提供的投标工具客户端编制投标文
件。
在投标截止前,投标人在“网上投标”栏目内选择要参与的投标项目,按照网上投标
系统和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网上投标内容。对于有多个包件的招标项目,投标人可以选择
要参与的包件进行投标。只有投标状态显示为“标书提交”时,才是有效投标。
投标人和电子采购平台应分别对投标文件实施加密。投标人通过投标工具,使用数
字证书(CA证书)对投标文件加密后,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再经过电子采购平台加
密保存。由于投标人的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未能加密,导致投标文件在开标前泄密的,
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投标人在网上投标系统中,应提交投标文件彩色扫描件(PDF文件),投标文件组
成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恕不接受电子采购平台以外其他形式的投标。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应规范完整、简洁明了、
编排合理有序,其中的扫描文件应清晰完整。考虑到电子采购平台运行现状,上传电子
加密标书最大支持150M,详细技术问题可咨询电子采购平台运维单位。
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形式投标,由联合体中的主体方进行网上投标操作,投标流程和
要求参照以上条款。
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格式不符合要求,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由投标人自
行负责,为此投标人需承担其投标文件在评标时被扣分甚至被认定为无效投标的风险。
五、投标截止
投标截止后电子采购平台不再接受供应商上传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与开标的时间以电子采购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
六、开标
开标程序在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投标人在完成网上投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
间和地点,由其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代理人携带要求的材料及设备【笔记本电脑、
无线网卡、数字证书(CA证书)】,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
(http://www.zfcg.sh.gov.cn)参加开标。
为确保您所参与的招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在此期间因数字证书办理更新、变
更等而导致您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特提示您:在开标业务未完成期间,请勿进行数
字证书的更新、变更等操作。您可以在投标前或开标业务完成后再进行数字证书更新、
变更等操作,以避免因此给您的招投标工作带来不便。
七、投标文件解密
—4—
投标截止、电子采购平台显示开标后,投标人进行签到操作,操作时长以平台显示
时间(目前为30分钟)为准。投标人签到完成后,由集中采购机构解除电子采购平台
对投标文件的加密,投标人应在电子采购平台规定时间内使用数字证书(CA证书)对
其投标文件解密,操作时长以平台显示时间(目前为30分钟)为准。投标人应在规定
时间内完成上述签到或解密操作,逾期未完成签到或解密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无效标
处理。
八、开标记录的确认
投标文件解密后,电子采购平台根据各投标人通过投标客户端填写并提交的《开标
一览表》中的报价,自动汇总生成《开标记录表》。为此,投标人应正确填写,使投标
客户端的《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所填报价保持一致。
投标人应及时检查《开标记录表》的数据与其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是否一
致,并作出确认。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作出确认的,视为其认可《开标记录表》内容。
九、其他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
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
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
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因以下原因导致的不良后果,集中采购机构不承担责任,投标人
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被视作同意下述免责内容:
1、电子采购平台的程序设置对本项目产生的影响;
2、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在电子采购平台中的不当操作,对本项目产
生的影响;
3、电子采购平台发生技术故障或遭受网络攻击对本项目所产生的影响;
4、其他无法预计或不可抗拒的因素。
十、电子采购平台技术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400-881-7190
—5—
投标邀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
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
受采购人的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对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
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概况
数字式X光拍片机/DR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
文件,并于2022年9月15日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SHXM-15-20220816-1024
项目名称:数字式X光拍片机/DR项目
预算金额(元):1,150,000元
最高限价(元):包1-1,15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数字式X光拍片机/DR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150,000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预算金额:1,150,000元(国库
资金:1,150,000元;自筹资金:0元)。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工业。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
交付地址:浦东新区莲园路271号。
采购数字式X光拍片机/DR1台,具体参数详见“第二章项目招标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具体可自报。
本项目(不允许)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3、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4、其
他资格要求:4.1根据采购人书面要求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其
他组织或自然人采购4.2资质要求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第
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
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
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4.3为该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
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
购活动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08-19至2022-08-29,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
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6—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9月15日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fcg.sh.gov.cn)
开标时间:2022年9月15日10:00
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fcg.sh.gov.cn)。
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自行携带无线上
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数字证书(CA证书)。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项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
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
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
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
采购平台中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2、现场踏勘:本项目不安排现场踏勘。
3、答疑时间:本项目不安排答疑会。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截止时间内,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
(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无。
合格供应商可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
标。
以上信息如果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通知,
请供应商关注。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莲园路271号
联系方式:021-689463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16楼16B06室
联系方式:021-685426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忆南
电话:021-68542626
—7—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表关于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两者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
准。
条款号 | 内容规定 | 备注 |
1.1 | 项目名称:数字式X光拍片机/DR项目 | |
5.1 | 关于现场踏勘详见“投标邀请” | |
6.1 | 关于澄清答疑(1)提问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8月30日12:00时整(北京时间)(2)提问递交方式:以书面形式(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递交至《投标邀请》“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中的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
6.2 | 关于答疑会详见“投标邀请” | |
10.1.1 |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应包括以下内容(不局限于以下内容):(1)投标承诺书(2)投标函(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4)投标保证金(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本项目不适用)(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6)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①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②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7)开标一览表(8)投标报价明细表(9)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投标货物若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10)拟分包项目一览表(本项目不适用)(11)投标人可提交的商务部分其他证明材料(不仅限于以下资料)①中小企业声明函(注:仅中、小、微型企业提供);②投标人综合实力介绍,包括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履约能力和水平的《近三年类似项目承接及履约情况一览表》(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获得的有关荣誉证书,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的认证证书③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信誉和信用的其他材料;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仅残疾人福利单位提供)⑤信用记录查询页面(投标供应商需在报名开始后至投标截止日期前的任一时间,登陆“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本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同时截屏打印查询页面并加盖公章;登陆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本供应商是否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 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格式不符合要求,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为此投标人需承担其投标文件在评标时被扣分甚至被认定为无效投标的风险。 |
—8—
条款号 | 内容规定 | 内容规定 | 内容规定 | 备注 |
行为记录名单,同时截屏打印查询页面并加盖公章)。 | 行为记录名单,同时截屏打印查询页面并加盖公章)。 | 行为记录名单,同时截屏打印查询页面并加盖公章)。 | ||
10.1.2 |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应包括(不局限于以下内容):(1)项目实施方案;(包括总体方案、分项实施方案、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2)拟投设备材料情况;(包括拟投全部产品清单、拟投产品技术规格偏离表、拟投货物配件明细表等)(3)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或需采取的技术措施(如果有)。 |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应包括(不局限于以下内容):(1)项目实施方案;(包括总体方案、分项实施方案、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2)拟投设备材料情况;(包括拟投全部产品清单、拟投产品技术规格偏离表、拟投货物配件明细表等)(3)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或需采取的技术措施(如果有)。 |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应包括(不局限于以下内容):(1)项目实施方案;(包括总体方案、分项实施方案、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2)拟投设备材料情况;(包括拟投全部产品清单、拟投产品技术规格偏离表、拟投货物配件明细表等)(3)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或需采取的技术措施(如果有)。 | 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格式不符合要求,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为此投标人需承担其投标文件在评标时被扣分甚至被认定为无效投标的风险。 |
12.1 |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期之后的90天(日历天) |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期之后的90天(日历天) |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期之后的90天(日历天) | |
13.1 | 投标保证金:无 | 投标保证金:无 | 投标保证金:无 | 本项目不适用 |
13.3 |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注:投标保证金(纸质原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集中采购机构提交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室联系人:****** |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注:投标保证金(纸质原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集中采购机构提交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室联系人:****** | 本项目不适用 | |
15.1 |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投标邀请》 |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投标邀请》 |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投标邀请》 | |
★21.1 |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不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不予符合性审查。(1)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1条规定的资格条件的;(2)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1(6)条款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材料。 |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不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不予符合性审查。(1)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1条规定的资格条件的;(2)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1(6)条款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材料。 |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不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不予符合性审查。(1)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1条规定的资格条件的;(2)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1(6)条款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材料。 | 1、本条款所提及内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件。2、投标人证明材料提供不完整,关键信息模糊、难以辨认或甄别的,视作未按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材料。 |
★21.3 | 评标委员会如发现投标人及其投标文件不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审定后,该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具体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投标承诺书投标函授权委托书开标一览表(2)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3)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的;(4)经评标委员会审定,投标人未提供整体进口的货物;(5)未出现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不能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说明材料的;(6)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7)经评标委员会审定,投标报价未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5.4条款所列情形之一的;(8)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 评标委员会如发现投标人及其投标文件不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审定后,该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具体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投标承诺书投标函授权委托书开标一览表(2)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3)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的;(4)经评标委员会审定,投标人未提供整体进口的货物;(5)未出现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不能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说明材料的;(6)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7)经评标委员会审定,投标报价未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5.4条款所列情形之一的;(8)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 评标委员会如发现投标人及其投标文件不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审定后,该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具体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投标承诺书投标函授权委托书开标一览表(2)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3)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的;(4)经评标委员会审定,投标人未提供整体进口的货物;(5)未出现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不能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说明材料的;(6)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7)经评标委员会审定,投标报价未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5.4条款所列情形之一的;(8)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 本条款所提及内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件,若所列实质性检查内容判断标准与其他各处有矛盾之处,以此处所列要求为准。 |
—9—
条款号 | 内容规定 | 备注 |
(9)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投标货物若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10)按“投标人须知”第21.4条款规定,对投标报价算术性错误修正予以确认的;(11)投标人接受“项目招标需求”中明确的结算原则和支付方式的;(12)投标人未出现《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所列的串通投标情形之一的;(13)投标人未出现提供虚假材料、行贿等违法行为;(14)未因电子文档本身的计算机病毒、或电子文档损坏等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无法打开或打开后无法完整读取的;(15)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以下要求:①接受并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16)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 | ||
23.3 | 本项目授权评标委员会依照评标办法确定中标人 | |
30.1 | 采购货物数量的更改:经财政部门批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 |
32.1 | 履约保证金金额:(单位:**元)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履约保证金提交时间: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 | 本项目不适用 |
—10—
2.1.1节能产品格式
节能产品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及包件号:_____________
序号 | 节能产品名称 | 型号 | 制造商名称 | 是否属于强制节能 | 备注 |
1 | |||||
2 | |||||
3 |
说明:若本项目涉及节能产品采购,供应商应选用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并如实
填写上表,同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的认证证
书。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扫描件粘贴处
(证书须在有效期之内)
2.1.2环境标志产品格式
环境标志产品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及包件号:_____________
序号 | 环境标志产品名称 | 型号 | 制造商名称 | 备注 |
1 | ||||
2 | ||||
3 |
说明:若本项目涉及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供应商应选用环境标志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并
如实填写上表,同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
的认证证书。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扫描件粘贴处
(证书须在有效期之内)
—49—
2.1.3优先采购进口产品格式
优先采购进口产品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及包件号:_____________
序号 | 优先采购进口产品名称 | 型号 | 制造商名称 | 备注 |
1 | ||||
2 | ||||
3 |
说明:若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采购,如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为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
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应如实填写上表,并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
料。
优先采购进口产品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粘贴处
2.1.4强制认证产品证书
说明:若本项目涉及国家强制认证产品(信息安全产品、3C认证产品、电信设备进网
许可证等),投标人应提供该产品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
投标人需提交的本项目涉及国家强制认证产品,如信息安全产品、3C
认证产品、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等材料的扫描件粘贴处
—50—
2.2拟投产品技术规格偏离表
包件号:_____________
序号 | 名称 | 招标要求 | 投标参数 | 偏离情况(正/无/负) | 对应投标文件页码 | 说明 |
说明:
1、上表中所列参数为该项目核心指标,投标人应根据实际投标货物的参数指标对照填写。
2、除上述所列指标以外,如投标人另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的指标,请一并如实
填写。
3、如投标货物实际技术规格与技术需求无偏差,在“是否有偏差”一列填写“无”。
4、投标货物的规格、技术参数和性能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如不完全一致,请注明是“正偏离”
还是“负偏离”。
—51—
2.3投标货物配件明细表格式
投标货物配件明细表
包件号:_____________
序号 | 配件名称 | 品牌 | 型号规格/技术参数 | 单价 |
说明:此表为质保期结束后零配件的报价明细表(报价应包含人工费用),一旦中标,
即按此表执行,原则上金额不得调整。
—52—
3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或需采取的技术措施
—53—
第五章初步评审及详细评审
一、初步评审
资格性及符合性检查表
序号 | 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 |
一、资格性检查 | ||
1 | 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1条规定的投标人应具备资格条件的 | |
2 | 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1(6)条款提交资格证明材料 | |
二、符合性检查 | ||
1 | 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具体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投标承诺书▲投标函▲授权委托书▲开标一览表 | |
2 | 未发现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除外) | |
3 | 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 | |
4 | 经评标委员会审定,投标人未提供整体进口的货物 | |
5 | 未出现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不能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说明材料的 | |
6 | 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 | |
7 | 未发现投标报价存在“第二章”第15.4条款所列情形之一的 | |
8 | 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 |
9 |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①投标货物若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 |
10 | 按“投标人须知”第21.4条款规定,对投标报价算术性错误修正予以确认的 | |
11 | 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结算原则和支付方式 |
—54—
12 | 未出现《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所列的串通投标情形之一的 | |
13 | 未出现提供虚假材料、行贿等违法行为 | |
14 | 未发现因电子文档本身的计算机病毒、或电子文档损坏等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无法打开或打开后无法完整读取的 | |
15 | 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以下要求:①接受并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 | |
16 | 未发现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 |
注意:
1、以上符合性检查内容由评标委员会负责最终审定,未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检查
的投标将被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不纳入详细评审范围。
2、集中采购机构详细列出资格性及符合性检查的目的在于方便投标人进行自查,
请投标人对照招标文件(包括答疑和补充文件)的内容进行自查,以避免投标文件出现
非实质性响应的情况。本表中所列实质性检查内容判断标准与“前附表”中所列要求有
矛盾之处,以“前附表”中所列要求为准。
—55—
二、详细评审
数字式X光拍片机/DR项目评标办法
(一)评标原则
1、本评标办法作为本项目择优选定中标人的依据,在评标全过程中应遵照执行,
违反本评标办法的打分无效。
2、评标委员会负责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对通过符合
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按此评标办法进行详细评审,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
无效标而不纳入详细评审范围。
3、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4、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包括答疑和补充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商务标
的完整性、合理性、准确性进行评审,确认商务标的有效性和评标价,以此为基础计算
各投标人的商务标得分。
5、评标基准价为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所有投标中的最低投标报价。如果评标委员认
定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
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
材料;投标人不能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
作为无效标处理。
6、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
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7、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包件,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
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8、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享受
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9、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10、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最终投标价格享受小型和微型企业同等的价
格扣除政策。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投标价格享受小型和微型企业同等
的价格扣除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仔细审阅、评定后各自独立打分,评
委应并提出技术标的详细评审意见(方案的优缺点均加以评述),打分可在规定幅度内
允许打小数
13、本项目技术标评审项中标有“*”内容属于客观评审因素,根据《政府采购货物
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应一致。
14、技术标、商务标两者之和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照各有效投标人
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
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依照上述排序方法后仍出现得分相同时,
由评委记名投票表决,得票多者排名靠前。评标委员会推荐得分排名前二名的投标人作
为中标候选人,其中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56—
(二)评审内容及打分细则
类别 | 分值 | 项目 | 项目 | 权重 | 评分办法 | 评定分 |
商务 | 40 | 价格 | 报价得分 | 40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注:评标基准价为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检查的所有投标中的最低投标报价。 | |
制作工艺 | 5 | 一、评审内容:1、产品设计;2、生产工艺;3、生产设备配置;4、生产组织;5、质量控制。二、评审标准:1、产品设计是否先进,得0-1分;2、生产工艺是否先进精细,得0-1分;3、生产设备配置是否先进齐全,得0-1分;4、生产组织是否科学详细,得0-1分;5、质量控制体系是否完备,得0-1分。 | ||||
技术 | 60 | 技术水平 | 产品参数指标 | 33 | 一、评审内容:1、技术性能、参数指标等与本项目需求的响应程度;2、与国家标准、采购要求的相符性。二、评审标准:1、符合国家标准,且整体技术性能、主要参数指标等高于招标要求的,得30~33分;2、符合国家标准,整体技术性能、主要参数指标等与招标要求契合的,得25~30(不含30)分;3、符合国家标准,但整体技术性能、参数指标等存在负偏离的,得20~25(不含25)分。 | |
技术 | 60 | 技术水平 | 供货组织 | 2 | 一、评审内容:物流保障、安全措施、人员配备。二、评审标准:物流保障是否安全高效;安全措施是否得当;人员配备是否充足。得0~2分。 | |
技术 | 60 | 售后服务 | 售后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 | 8 | 一、评审内容:1、售后服务承诺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保障措施(包括产品供货和售后服务落实等保障)是否有力可行;3、是否针对用户的实际需要提供延伸服务、便利服务及其他特色服务等。二、评审标准:1、售后服务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有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的,提供延伸服务、便利服务及其他特色服务等的,得7~8分;2、售后服务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相应的保障措施有较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性,得5~7(不含7)分;3、售后服务承诺基本满足或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缺乏有效的保障措施的,得4~5(不含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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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分值 | 项目 | 项目 | 权重 | 评分办法 | 评定分 |
质保期 | 2 | 一、评审内容:所投货物的质保期承诺时间长短进行评审。二、评审标准:1、质保期承诺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限50%(含50%)以上的,得2分;2、质保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分;3、质保期承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0分。 | ||||
供货期 | 2 | 一、评审内容:所投货物的供货期承诺时间长短进行评审。二、评审标准:1、供货期承诺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限50%(含50%)以上的,得2分;2、供货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分;3、供货期承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0分。 | ||||
配件供应、质保期满后的配件更换价格等 | 2 | 一、评审内容:1、所投货物的配件供应的多样性、便捷性;2、配件在质保期满后更换报价的经济性、合理进行评审。二、评审标准:得0~2分。 | ||||
投标人的履约能力 | 投标人综合实力 | 6 | 一、评审内容:1、近三年类似项目的承接情况;2、投标人的综合履约能力。二、评审标准:1、是否属于有效的类似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承接情况在业务内容、技术特点等方面与本项目类似程度进行认定。有一个得2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加1分,最高得分为4分,没有得0分;2、近三年承接有效类似项目获得用户或第三方评价情况,与本项目相关的第三方技术认可情况,得0~2分。 | |||
总计 | 总计 | 总计 | 总计 | 100 |
采购人: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蔡社区卫生服务
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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