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醴陵市S104线横江桥维修加固工程
金额
150.94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2/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醴财采计【2024】00247号
预算金额150.94万元
招标联系人叶成0731-23338666
招标代理机构华伦博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钟继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08
公告正文

醴陵市S104线横江桥维修加固工程谈判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12月31日

醴陵市交通事务中心(采购人名称)的醴陵市S104线横江桥维修加固工程(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醴陵市S104线横江桥维修加固工程 

2、政府采购编号:醴财采计【2024】00247号 

3、采购代理机构编号:HLBB-LL-2025-01 

4、采购项目预算1509484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 60日历天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谈判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10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3  %。

二、采购需求

包号

包名称

标的

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节能产品

产品

1

醴陵市S104线横江桥维修加固工程

其他桥梁工程施工

详见谈判文件

1

1509484

1509484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书。

2.同意购买进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谈判。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完整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记录的承诺函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近一年在全国范围内无不良记录,应具备相关要求的技术资格、设备及材料、专业人才及其管理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湖南省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桥梁养护资质)(须根据《湖南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实施细则》(湘交养管规〔2022〕2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度湖南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准入认定的通知》(厅办函〔2022〕102号)公布在湖南省公路养护资质许可名录表中的企业)或具备湖南省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综合二类乙级及以上或桥梁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须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公布在湖南省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许可名录表中的企业;

3)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在有效期内);技术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且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在有效期内);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即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拟派的关键岗位人员提供相应的岗位证书,拟任本项目专职安全员还须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 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4)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注:已启动电子证书地区,可提供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为新证的,需要注明“三/五证合一”字样。供应商应对其注册证书的真实性负责,并能保证网上能进行查询且信息一致。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行贿受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在本项目公告期间的查询记录附带网址及打印时间)。资格审查时,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7、联合体。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8、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五、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说明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一);

4)供应商资格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二)

5)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6)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

分包承诺(执行强制分包的),格式自拟;

其他说明;失信被执行人包括公司、法人、项目负责人

承诺函均需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私章。

授权委托书要求:法定代表人(签章)、授权委托人(须为本项目负责人)签字均须是亲笔签名。

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六、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公告第四、第五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份,原件备查。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  01  08  16:00(北京时间),地点为华伦博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醴陵市左权路148号中国银行11楼),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七、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谈判小组按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符合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采购人或谈判小组按照本公告第七条规定确定拟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八、确定拟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也可以由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九、公告期限

1、本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为准。

十、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一、谈判说明

1、本公告选项: 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十二、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叶成

2、电 话:0731-23338666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醴陵市交通事务中心

2)地 址:湖南省醴陵市泉湖路43号

3)联系人:叶成

4)邮 编:412200

5)电 话:0731-233386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华伦博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醴陵市左权路148号中国银行11楼

3)联系人:钟继生、罗安梅、冯刘纯

4)邮 编:412200

5)电 话:0731-23658980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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