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辽宁省博物馆辽宁省博物馆文物库房1、2、12—2号库房购置文物藏品存放专用设备中标公告(LNZC2022-0366)
文物藏品存放专用设备小微文物专用存放设备文物藏品存放设备节能产品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项目管理监理检测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分项报价表商务条款偏离表门锁热固性粉末耐盐雾二甲苯重金属底座配备防倾倒装置冷轧钢板文物承重立柱冷轧钢板隔板架青铜陶瓷拆装框玻璃门搁板底部焊接加强架室内用品甲醛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可溶性铅可溶性镉可溶性汞冷轧钢板顶板主拉杆冷轧钢板支撑板铝镁合金卷帘门超重型抽拉托冷轧钢板松木板铝合金门重型文物存放设备重大型文物冷轧钢板底框主拉杆文物承重柱冷轧钢板层板主拉杆顶板主拉杆文物放置板固定板龙骨支撑底框整体框架结构底梁防跌落装置叉车文物装置架体冷轧钢板挂件冷轧钢板固定件冷轧钢板龙骨防震多功能文物存放专用设备门板柜门底盘冷轧钢板挂板冷轧钢板侧护板框架板材静音减震轮环境标志产品序号审查可溶性饹文物储藏柜架加工生产专用设备冷轧成型生产线数控剪板机数控加工中心数控切割机数控折弯机智能数控冲床焊接机器人喷塑流水线喷淋塔燃气烘干自动枪烟尘净化UV光氧活性炭设备智能柔性折弯加工中心剪切工焊工数控车冷作钣金工供货安装调试人员安排组织措施原材料燃料硬件软件系统安装材料专用器具技术文件资料技术资料使用说明维修指南操作手册服务手册电路图产品演示样件图纸伴随服务启动运行监督维护保养组装试运行产品目录服务指南软件升级修理更换服务产品备件故障处理新零件部件货物修补缺陷部分抗震卷门式文物存放专用设备减震文物运输车器物类文物存放专用设备
金额
68.8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2/11/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zc2022-0366
预算金额70.1万元
招标公司辽宁省博物馆
招标联系人李慧净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孙怡莹024-23448372
中标公司洛阳瑞宝文保设施科技有限公司68.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辽宁省博物馆辽宁省博物馆文物库房1、2、12—2号库房 购置文物藏品存放专用设备中标公告(LNZC2022-0366)
附件: LNZC2022-0366.doc LNZC2022-0366.doc LNZC2022-0366小微、分项报价表.pdf LNZC2022-0366小微、分项报价表.pdf
一、项目编号:LNZC2022-0366
二、项目名称:辽宁省博物馆文物库房1、2、12—2号库房 购置文物藏品存放专用设备
三、中标信息
分包编号:LNZC2022-0366-1
供应商名称:洛阳瑞宝文保设施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庞村镇东庞村18组
中标金额:688000.0000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不含采购人代表)金洪波、林乐宏、张进、许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博物馆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智慧三街157号
采购联系人:李慧净
联系电话:82721166-72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
项目联系人:孙怡莹
联系电话:024-23448372
合同咨询:024-23447772;质疑咨询:024-23447785、024-23447750;保证金咨询:024-23447726
说明:访问辽宁政府采购网的用户,如无法查看附件信息,请访问“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搜索该项目,查看对应附件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11月29日
附件: LNZC2022-0366.doc LNZC2022-0366.doc LNZC2022-0366小微、分项报价表.pdf LNZC2022-0366小微、分项报价表.pdf
项目编号:LNZC2022-0366项目名称:辽宁省博物馆文物库房1、2、12—2号库房购置文物藏品存放专用设备招标文件货物类公开招标辽宁省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于不进行资格预审的公开招标项目)
第四章评标方法51第三章货物需求39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16第一章投标人须知3目录编制单位: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包详细信息表一投标人须知表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86
条款号 | 项 目 | 内 容 |
1.1 | 采购人 | 名 称:辽宁省博物馆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智慧三街157号联系人:李慧净电 话:82721166-7204 |
1.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联系人:张俊杰电 话:024-23447739 |
1.3.4 | 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 无 |
1.3.5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否 |
1.3.6 |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是 |
1.3.7 | 是否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 没有 |
1.4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1.4.8 | 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 | 无 |
2.2 | 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预算金额:701000元最高限价:详见投标人须知表下方“分包详细信息表” |
4 | 计量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
6.1 | 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 | 不组织 |
10.3 | 核心产品 | 无 |
11.3 | 样品或演示 | 需要提供样品1、递交样品的截止时间: 同开标时间 递交样品地点: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门外西侧台阶上 递交样品联系人:金明阔 递交样品联系电话:024-23448372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需提供品目号1-1文物专用存放设备小样1套;规格:600*600*700mm;结构:单开展示门即可,内置2层存放空间;技术参数及工艺:参考相对应产品技术参数。3、样品的封存及退回:中标人的样品将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未中标的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中标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由未中标人自行领回或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不需要提供演示 |
12.1 | 投标报价货币要求 | 所有投标均按人民币货币进行报价。 |
13.1 | 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采购公告2、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电汇/保函/支票 保证金收款人银行信息:详见采购公告4、保证金退还方式:网上自动退款5、保证金退还咨询电话:024-234477266、其它:无(注:财政部门鼓励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具体办理流程参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
15.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日 |
16.1 | 投标文件及电子文档份数 | 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文档1份 |
18.1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以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 |
20.1 | 开标时间、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以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 |
21 | 评标委员会组成 |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4人组成,共5人。 |
25.1 | 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演示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 详见评标办法 |
27.2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29.2 |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 | 3 |
31 | 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 评标委员会 |
35.1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36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
39.3 | 质疑 |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和商务条款、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提出的询问及质疑,应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质疑经办人:李慧净电 话:82721166-72042.投标人对采购项目操作流程提出的询问、质疑,应向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采购中心质疑经办人:黄睿 王怡然 康震 周璐电话:024-23447736 024-23447737 024-23447785 024-234477503.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4.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 |
包号 | 分包产品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保证金(元) | 评审办法 | 价格打分法 |
LNZC2022-0366-1 | 文物藏品存放设备 | 701000 | 0 | 综合评分法 | 最低价优先法 |
注: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1.3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投标人及其投标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表1.2款。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表1.1款。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二总则
若投标人须知表1.3.5款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5若投标人须知表1.3.5款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应当认定为进口产品),投标人应保证所投进口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但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1.3.4符合投标人须知表1.3.4款中规定的资格条件。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1.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1.4如投标人须知表1.4款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3.7若投标人须知表1.3.7款中写明采购的产品为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中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不具备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6若投标人须知表1.3.6款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且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
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资金来源★1.7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8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表1.4.8款。
除投标人须知表4款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4.计量单位除专用术语外,与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语言文字★2.3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表2.2款。
6.3现场考察及参加标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技术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6.1投标人须知表6.1款规定组织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或者在领取招标文件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6.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5.投标费用
投标人须知招标文件内容如下:8.招标文件构成三招标文件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7.适用法律
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8.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认定为投标无效。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四章评标方法第三章货物需求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
★10.2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在招标文件中“货物需求”所列的所有货物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分包中某一部分内容,其该包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0.1项目有分包的,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其中某一个分包或几个分包进行投标。10.投标范围四投标文件的编制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9.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1.3样品或演示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表11.3款。★11.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11.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其它材料三部分。具体见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11.投标文件构成10.4无论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10.3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表10.3款中载明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时,只能设一个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第4款“同一品牌产品”规定处理。
12.5每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2.4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关表格中标明投标货物及伴随服务的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12.2投标价格(单价及总价)应为投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格(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交货价)、购买货物和伴随服务需缴纳的所有税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安装及调试费、检验费、技术服务费和培训费等完成所需的一切费用。12.1所有投标均按投标人须知表12.1款中要求货币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货物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投标报价
(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的;13.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3.2投标保证金缴纳人、招标文件领取人、投标登记人和投标人必须为同一组织机构或联合体内不同成员单位,否则将视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13.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表13.1款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3.投标保证金12.6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原则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3.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3.4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4)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6款的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3)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5款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2)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4款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4.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3.6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13.5.4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不予退回。13.5.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自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13.5.2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暨中标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人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13.5.1中标人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15.投标有效期(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工程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2)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14.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14.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6.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6.2每份投标文件封皮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6.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表16.1款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16.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及时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5.1投标应在投标人须知表15.1款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1)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投标人名称。17.2所有包装封皮上均应:17.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将正本和所有的副本、电子文档密封,并进行包封。★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9.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9.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8.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8.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表18.1中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投标人须知表18.1款中规定的地点。★18.投标截止17.3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9.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并当众宣读投标内容的投标文件概不退回。19.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19.3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修改或撤回投标,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修改后的投标文件或撤回行为无效。接收投标文件回执单19.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并向投标人出具以下签收回执。
项目编号 | |
项目名称 | |
投标人名称 | |
递交时间 | |
接收单位 | |
接收人签字 |
未宣读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20.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记录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20.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表20.1款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20.开标六开标及评标
22.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能进入评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2.资格审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评标工作。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组成详见投标人须知表21款。★21.组建评标委员会20.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0.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未签字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22.2.2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2.2.1不良信用记录指: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至资格审查结束前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4.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4.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4.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4.投标文件的澄清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符合性证明材料。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3.符合性审查
2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提交证明材料的合理时间按第四章评标方法规定执行。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6.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26.投标无效25.3演示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具体内容见投标人须知表25.1款。25.2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具体内容见投标人须知表11.3条。25.1投标人须知表11.3款中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表25.1款中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25样品及演示
(1)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6.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相关信息。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是指与招标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的文字说明、条款、条件和规格等要求相符。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包括本级及其下级编号中所有内容)等文字说明的要求。
(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6)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7.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知表27.2款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标准见第四章评标方法。27.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7.比较与评价(9)属于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28.废标27.5根据财政部、辽宁省财政厅相关规定,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27.4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和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27.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投标产品非投标人生产制造的须提供),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6-10%后参与评审。具体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9.1除第32条规定外,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29.中标候选人的推荐原则及标准(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
30.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30.保密原则29.3因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产生其他问题,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处理。29.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人须知表29.2款中规定的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得分相同的,按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执行。(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数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报价相同的,按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执行。
★32.采购任务取消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表31中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31.确定中标人七确定中标30.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34.1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34.签订合同33.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3.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3.中标通知书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中标,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6.采购代理服务费35.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拒绝签订合同并放弃中标资格,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5.1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表35.1款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35.履约保证金34.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4.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38.人员回避37.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投标人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投标人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7.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投标人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7.廉洁自律规定中标人须按照投标须知表36款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40.履约验收39.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表39.3款。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投标人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39.2质疑投标人应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39.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9.质疑与接收
二、资格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一、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外封面、封口、封皮及目录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序号 | 内容 | 所属包号 |
1 |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外封面及封口 | 所有包 |
2 | 投标文件的封皮 | 所有包 |
3 | 投标文件的目录 | 所有包 |
序号 | 资格证明材料 | 所属包号 |
1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 所有包 |
2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 所有包 |
3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 | 所有包 |
4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 所有包 |
5 | 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复印件 | 所有包 |
6 | 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件 | 所有包 |
7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 所有包 |
8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所有包 |
9 | 信用记录 | 所有包 |
10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所有包 |
四、其他材料(如有,请提供;如未提供,投标文件不作无效处理)三、符合性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序号 | 符合性证明材料 | 所属包号 |
1 | 投标函 | 所有包 |
2 | 开标一览表(投标总价) | 所有包 |
3 | 分项报价表 | 所有包 |
4 | 商务条款偏离表 | 所有包 |
5 | 技术规格偏离表 | 所有包 |
序号 | 其他材料 | 所属包号 |
1 |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 所有包 |
2 | 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 | 所有包 |
3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所有包 |
4、“资格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3、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材料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加盖单位公章,需要签字)。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进行填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文件内容,可以由投标人自行设计。1、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除需要投标人填报或有特殊说明外,均须按要求提供。重要提示: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外封面、封口格式一、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外封面及封口(2)最低评标价法:投标人可就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1)综合评分法:投标人可就招标文件要求以及评分细则中各项要求提供相应材料。6、“其他材料”5、“符合性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符合性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投标文件的封皮正本/副本正本/副本二、投标文件的封皮封口格式:封面格式: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所投包号:第 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
——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 |
三、投标文件的目录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所投包号:第包投标文件
三、其它材料……二、符合性证明材料……一、资格证明材料目录
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我单位的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和其它材料三部分组成,在此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保证投标文件中所有材料真实、有效。……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特此证明。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任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五、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六、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日期: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无转委托,特此声明。现委托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中,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住址:电话:工作单位:授权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日期:传真:电话: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人(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七、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十、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九、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件八、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复印件
在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十一、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十二、信用记录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特此声明。如发现我单位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时,我单位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十三、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体各方均需查询(如适用)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十四、投标函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盖章):
本投标有效期为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本项目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份、副本份及电子文档份,并以形式出具的金额为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投标函
(8)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7)按照贵方可能要求,提供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6)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适用于中标人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情形)。(5)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4)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3)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
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电话:电子邮件:地址:传真: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其他事项:。(9)我方承诺投标文件中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开标一览表十五、开标一览表(投标总价)日期:投标人银行账号: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2.本表除在投标文件中装订外,还须用小信封单独密封、标记,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一份,以供唱标之用。注:1.此表中,投标总价应和分项报价表的总价相一致。包号:报价单位:元(人民币)
货物名称 | 投标总价(小写) | 投标总价(大写) | 投标保证金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注:此表中,总价应和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总价相一致。包号:报价单位:分项报价表十六、分项报价表日期:
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牌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原产地 | 制造商名称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总价 |
包号:商务条款偏离表十七、商务条款偏离表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序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交货时间: | ||||
交货地点: | ||||
付款方式及条件: | ||||
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报告: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 ||||
质量保证期:( )年 | ||||
保修期内上门免费服务,终身维修,提供配件:( )年 | ||||
热线支持:现场支持:( )小时内响应;( )小时内到达 | ||||
售后服务网络: | ||||
维修技术人员及设备方面的保证措施及收费标准的要求: | ||||
备品备件供应及优惠价格要求: | ||||
培训人员现场培训(操作、维护等): | ||||
系统扩展、升级服务要求: | ||||
其它 |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4.此表为范本格式,具体填报以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的格式和内容为准。3.“偏离说明”一栏由投标人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进行响应。填表要求:
填表要求:技术规格偏离表十八、技术规格偏离表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品目号:产品名称:数量: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 | ||||
招标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证明材料 |
按采购需求填写 | ||||
其它 |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4.此表为范本格式,具体填报以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的格式和内容为准。3.“偏离说明”一栏由投标人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并进行逐项响应。
本企业(单位)作为单位的项目的设备制造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作出如下声明: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二十、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十九、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日期:
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次投标提供的货物(详见下表)是本企业(单位)制造的。本企业(单位)(请填写:是、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企业(单位)(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企业(单位)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序号 | 品 名 | 数量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备注 |
1 | |||||
2 | |||||
3 | |||||
…… | |||||
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以上产品为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如有虚假,我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日期:制造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注: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其它企业生产时须提供此声明函,仅作为价格扣除条件。
4、如为本项目提供的伴随产品是其他单位生产的,无需填写此表格,但需生产单位按此格式出具此声明。3、如为本项目提供本单位伴随产品的,请填写此表格。2、仅为本项目提供服务,未提供服务所伴随产品的,此表格可不填写。注:1、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序号 | 品 名 | 数量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备注 |
1 | |||||
2 | |||||
3 | |||||
…… | |||||
投标文件中所提供投标的以上伴随产品为我单位生产的产品,如有虚假,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
商务条款偏离表第三章货物需求日期: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包号 | 1包 | ||||
序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
★1 | 交货时间: | 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 | |||
★2 | 交货地点: | 辽宁省博物馆 | |||
★3 | 付款方式及条件: | 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100%合同款 | |||
★4 | 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报告: | 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 |||
★4 | 组织验收主体: | 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 |||
★5 | 质量保证期: | ( 1 )年 | |||
6 | 保修期内上门免费服务,终身维修,提供配件: | ( 1 )年 | |||
7 | 热线支持: | / | |||
7 | 现场支持: | ( 1 )小时内响应;( 24 )小时内到达 | |||
8 | 维修技术人员及设备方面的保证措施及收费标准的要求: | 质保期内免费上门维修 | |||
9 | 备品备件供应及优惠价格要求: | 质保期内免费 |
第四章评标方法技术规格偏离表
品目号:1—1产品名称:文物专用存放设备数量:9套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否 | ||||||||||||||||||||||||||||||||||||||||||||||||
招标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证明材料 | ||||||||||||||||||||||||||||||||||||||||||||
适用范围:丝织品、字画、卷轴各类文物单体规格:940*2200*2000mm技术指标及性能:总述:主体为拆装框架结构,通体可展示(玻璃)柜门,每节标准节分10层,可根据大小上下自由调节。一、主体结构及性能描述(柜架结构与要求)1.外形简洁、大方美观、架体外侧四周做圆弧处理。2.外部门与门之间立柱不外露,采用加固型全闭合式结构,立柱40*40mm。3.整体框架结构,架体对角线差≤2.0mm。4.门板平整度≤0.2mm,门板对角线差≤1.0mm。5.门开启次数达到10万次以上。6.柜门开启后向下施加100kg力,承载受力60min,试验后柜体无倾斜,无损坏,无变形,可正常使用。7.立柱井字形整体焊接结构,挂空之间间距差≤0.2mm。8.搁板底部焊接加强架,钢板整体折弯成型,搁板表面平整度≤0.2mm。9.搁板承载受力450h,承重≥100kg,挠度≤1.5mm,试验后各零部件无损坏,无变形,可正常使用。10.底框承重受力450h,承载耐压1500kg不损坏不变形。11.每列侧板外侧中间部位安装有亚克力标识牌,柜体所有侧板、连体分隔板采用双层钢板对折结构。12.门锁锌合金结构,一体式三级管理锁具。锁具互开率6000把。13.热固性粉末依据HG/T 2006-2006(2017)室内用品的技术要求,其硬度≥2H,附着力≤1级;耐中性盐雾性(未划线1000h)检测后,无可见起泡、剥落,无可见生锈、开裂;(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带“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报告需具备带二维码查询标识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报告编号截图)14.根据沈阳(9个市辖区)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的标准,按照抗震防范烈度需提高1度的要求,需提供设防基本烈度8度对应的罕遇地震的设计标准,能够抵御8度罕遇地震的加速度。15.甲醛释放量:≤0.05mg/m³。(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检测机构带“CMA”标识的文物储藏柜架检测报告(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带“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报告需具备带二维码查询标识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报告编号截图)16.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0.3mg/m³。(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带“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报告需具备带二维码查询标识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报告编号截图)17.耐盐雾:试验≥450h,1.5mm以下锈点≤20点/dm²,其中≥1.0mm锈点不超过5点(距边缘棱角2mm以内的不计)。(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带“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报告需具备带二维码查询标识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报告编号截图)18.苯:≤0.05mg/m³。(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带“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报告需具备带二维码查询标识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报告编号截图)19.甲苯:≤0.1mg/m³。(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带“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报告需具备带二维码查询标识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报告编号截图)20.二甲苯:≤0.1mg/m³。(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带“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报告需具备带二维码查询标识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报告编号截图)21.重金属:可溶性铅≤90/kg,可溶性镉≤75/kg,可溶性饹≤60/kg,可溶性汞≤60/kg。(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带“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报告需具备带二维码查询标识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报告编号截图)★二、材料参数标准设备配置规格 (mm)材质备注底座δ≥2.5冷轧钢板框架结构整体焊接底座固定板δ≥6.0冷轧钢板文物承重立柱δ≥1.5冷轧钢板表面亚光静电喷塑,架体结实,坚固,设计新颖,安装规范文物承重板δ≥1.5冷轧钢板侧面板δ≥1.0冷轧钢板外门板δ≥1.0冷轧钢板门板、冷轧钢板,板面平整,款式新颖,表面亚光静电喷塑内门板δ≥1.0冷轧钢板隔板架δ≥1.5冷轧钢板表面亚光静电喷塑玻璃采用夹胶玻璃其它板材δ≥1.0冷轧钢板 | 设备配置 | 规格 (mm) | 材质 | 备注 | 底座 | δ≥2.5 | 冷轧钢板 | 框架结构整体焊接 | 底座固定板 | δ≥6.0 | 冷轧钢板 | 文物承重立柱 | δ≥1.5 | 冷轧钢板 | 表面亚光静电喷塑,架体结实,坚固,设计新颖,安装规范 | 文物承重板 | δ≥1.5 | 冷轧钢板 | 侧面板 | δ≥1.0 | 冷轧钢板 | 外门板 | δ≥1.0 | 冷轧钢板 | 门板、冷轧钢板,板面平整,款式新颖,表面亚光静电喷塑 | 内门板 | δ≥1.0 | 冷轧钢板 | 隔板架 | δ≥1.5 | 冷轧钢板 | 表面亚光静电喷塑 | 玻璃 | 采用夹胶玻璃 | 其它板材 | δ≥1.0 | 冷轧钢板 | |||||||||||
设备配置 | 规格 (mm) | 材质 | 备注 | |||||||||||||||||||||||||||||||||||||||||||||
底座 | δ≥2.5 | 冷轧钢板 | 框架结构整体焊接 | |||||||||||||||||||||||||||||||||||||||||||||
底座固定板 | δ≥6.0 | 冷轧钢板 | ||||||||||||||||||||||||||||||||||||||||||||||
文物承重立柱 | δ≥1.5 | 冷轧钢板 | 表面亚光静电喷塑,架体结实,坚固,设计新颖,安装规范 | |||||||||||||||||||||||||||||||||||||||||||||
文物承重板 | δ≥1.5 | 冷轧钢板 | 表面亚光静电喷塑,架体结实,坚固,设计新颖,安装规范 | |||||||||||||||||||||||||||||||||||||||||||||
侧面板 | δ≥1.0 | 冷轧钢板 | 表面亚光静电喷塑,架体结实,坚固,设计新颖,安装规范 | |||||||||||||||||||||||||||||||||||||||||||||
外门板 | δ≥1.0 | 冷轧钢板 | 门板、冷轧钢板,板面平整,款式新颖,表面亚光静电喷塑 | |||||||||||||||||||||||||||||||||||||||||||||
内门板 | δ≥1.0 | 冷轧钢板 | 门板、冷轧钢板,板面平整,款式新颖,表面亚光静电喷塑 | |||||||||||||||||||||||||||||||||||||||||||||
隔板架 | δ≥1.5 | 冷轧钢板 | 表面亚光静电喷塑 | |||||||||||||||||||||||||||||||||||||||||||||
玻璃 | 采用夹胶玻璃 | |||||||||||||||||||||||||||||||||||||||||||||||
其它板材 | δ≥1.0 | 冷轧钢板 |
品目号:1—2产品名称:器物类文物存放专用设备数量:7套(940*600*2000mm)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否 | ||||||||||||||||||||||||||||||||||||||||||||||||||||||||||||||||||||||||||||||||||||||||||||||||||||||||||||
招标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证明材料 | ||||||||||||||||||||||||||||||||||||||||||||||||||||||||||||||||||||||||||||||||||||||||||||||||||||||||
1、适用于储藏青铜、陶瓷等器物类藏品。2、单体规格:940*600*2000mm3、结构(1)拆装框柜体钢结构。(2)外形简洁、大方美观,架体外侧四周做圆弧处理。(3)门与门之间没有外露的立柱。(4)坚固平稳,上下各三层,采用冷轧钢板加工成型,。 (5)隔板上下可移动,方便灵活调距, 隔板面层要求防滑。。(7)每节标准节分上,下两套对开玻璃门,用防破碎夹胶玻璃,高度可根据美观及使用实用程度分割。(8)顶板可加装塑胶层,在潮气凝水时水滴不会流入柜内。 (9)锁采用锁芯、拉手材质为锌合金结构,锁、拉手、连动装置一体化设计,钥匙采用三级管理。4、性能(1)柜体稳定坚固,使用灵活可靠。(2)双层门内全包柜开关轻便、没有噪声。(3)组件拆装方便,所有部件外观平滑,没有外露尖角、毛刺。(4)搁板每层均匀载重正压力大于150kg,每层自由调整,便于存放尺寸较大的物品。(5)每标准节的高层门开启90度及搁板完全抽出并施加100kg向下正压力时,柜体不会有任何倾斜。(6)热固性粉末依据HG/T 2006-2006(2017)室内用品的技术要求,其硬度≥2H,附着力≤1级;耐中性盐雾性(未划线1000h)检测后,无可见起泡、剥落,无可见生锈、开裂。(7)根据沈阳(9个市辖区)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的标准,按照抗震防范烈度需提高1度的要求,需提供设防基本烈度8度对应的罕遇地震的设计标准,能够抵御8度罕遇地震的加速度。(8)甲醛释放量:≤0.05mg/m³。(9)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0.3mg/m³。(10)耐盐雾:试验≥450h,1.5mm以下锈点≤20点/dm²,其中≥1.0mm锈点不超过5点(距边缘棱角2mm以内的不计)。(11)苯:≤0.05mg/m³。(12)甲苯:≤0.1mg/m³。(13)二甲苯:≤0.1mg/m³。(14)重金属:可溶性铅≤90/kg,可溶性镉≤75/kg,可溶性饹≤60/kg,可溶性汞≤60/kg。★5、材料(1)材料标准、技术参数设备配置材料规格 (mm)技术参数备 注底座δ≥2.5冷轧钢板框架结构整体焊接立柱δ=1.5冷轧钢板表面亚光静电喷塑,架体结实,坚固,设计新颖,安装规范搁板δ=1.5冷轧钢板顶板δ=1.2冷轧钢板支撑板δ=1.5冷轧钢板内侧板δ=1.2冷轧钢板侧面板δ=1.0冷轧钢板门板δ=1.0冷轧钢板门板、门框为冷轧钢板,板面平整,款式新颖,表面亚光静电喷塑门框δ=1.2冷轧钢板旋钮门锁锁、拉手、连动装置一体化设计锁芯、拉手材质为锌合金结构玻璃采用夹胶玻璃门轴固定件δ=5冷轧钢板设备配置材料规格 (mm)技术参数备 注底座δ≥2.5冷轧钢板框架结构整体焊接立柱δ=1.5冷轧钢板表面亚光静电喷塑,架体结实,坚固,设计新颖,安装规范搁板δ=1.5冷轧钢板顶板δ=1.2冷轧钢板支撑板δ=1.5冷轧钢板内侧板δ=1.2冷轧钢板侧面板δ=1.0冷轧钢板门板δ=1.0冷轧钢板门板、门框为冷轧钢板,板面平整,款式新颖,表面亚光静电喷塑门框δ=1.2冷轧钢板旋钮门锁锁、拉手、连动装置一体化设计锁芯、拉手材质为锌合金结构玻璃采用夹胶玻璃门轴固定件δ=5冷轧钢板设备配置材料规格 (mm)技术参数备 注底座δ≥2.5冷轧钢板框架结构整体焊接立柱δ=1.5冷轧钢板表面亚光静电喷塑,架体结实,坚固,设计新颖,安装规范搁板δ=1.5冷轧钢板顶板δ=1.2冷轧钢板支撑板δ=1.5冷轧钢板内侧板δ=1.2冷轧钢板侧面板δ=1.0冷轧钢板门板δ=1.0冷轧钢板门板、门框为冷轧钢板,板面平整,款式新颖,表面亚光静电喷塑门框δ=1.2冷轧钢板旋钮门锁锁、拉手、连动装置一体化设计锁芯、拉手材质为锌合金结构玻璃采用夹胶玻璃门轴固定件δ=5冷轧钢板设备配置材料规格 (mm)技术参数备 注底座δ≥2.5冷轧钢板框架结构整体焊接立柱δ=1.5冷轧钢板表面亚光静电喷塑,架体结实,坚固,设计新颖,安装规范搁板δ=1.5冷轧钢板顶板δ=1.2冷轧钢板支撑板δ=1.5冷轧钢板内侧板δ=1.2冷轧钢板侧面板δ=1.0冷轧钢板门板δ=1.0冷轧钢板门板、门框为冷轧钢板,板面平整,款式新颖,表面亚光静电喷塑门框δ=1.2冷轧钢板旋钮门锁锁、拉手、连动装置一体化设计锁芯、拉手材质为锌合金结构玻璃采用夹胶玻璃门轴固定件δ=5冷轧钢板 | 设备配置 | 材料规格 (mm) | 技术参数 | 备 注 | 底座 | δ≥2.5 | 冷轧钢板 | 框架结构整体焊接 | 立柱 | δ=1.5 | 冷轧钢板 | 表面亚光静电喷塑,架体结实,坚固,设计新颖,安装规范 | 搁板 | δ=1.5 | 冷轧钢板 | 顶板 | δ=1.2 | 冷轧钢板 | 支撑板 | δ=1.5 | 冷轧钢板 | 内侧板 | δ=1.2 | 冷轧钢板 | 侧面板 | δ=1.0 | 冷轧钢板 | 门板 | δ=1.0 | 冷轧钢板 | 门板、门框为冷轧钢板,板面平整,款式新颖,表面亚光静电喷塑 | 门框 | δ=1.2 | 冷轧钢板 | 旋钮门锁 | 锁、拉手、连动装置一体化设计 | 锁芯、拉手材质为锌合金结构 | 玻璃 | 采用夹胶玻璃 | 门轴固定件 | δ=5 | 冷轧钢板 | 设备配置 | 材料规格 (mm) | 技术参数 | 备 注 | 底座 | δ≥2.5 | 冷轧钢板 | 框架结构整体焊接 | 立柱 | δ=1.5 | 冷轧钢板 | 表面亚光静电喷塑,架体结实,坚固,设计新颖,安装规范 | 搁板 | δ=1.5 | 冷轧钢板 | 顶板 | δ=1.2 | 冷轧钢板 | 支撑板 | δ=1.5 | 冷轧钢板 | 内侧板 | δ=1.2 | 冷轧钢板 | 侧面板 | δ=1.0 | 冷轧钢板 | 门板 | δ=1.0 | 冷轧钢板 | 门板、门框为冷轧钢板,板面平整,款式新颖,表面亚光静电喷塑 | 门框 | δ=1.2 | 冷轧钢板 | 旋钮门锁 | 锁、拉手、连动装置一体化设计 | 锁芯、拉手材质为锌合金结构 | 玻璃 | 采用夹胶玻璃 | 门轴固定件 | δ=5 | 冷轧钢板 | ||||||||||||||||||||||||
设备配置 | 材料规格 (mm) | 技术参数 | 备 注 | |||||||||||||||||||||||||||||||||||||||||||||||||||||||||||||||||||||||||||||||||||||||||||||||||||||||||
底座 | δ≥2.5 | 冷轧钢板 | 框架结构整体焊接 | |||||||||||||||||||||||||||||||||||||||||||||||||||||||||||||||||||||||||||||||||||||||||||||||||||||||||
立柱 | δ=1.5 | 冷轧钢板 | 表面亚光静电喷塑,架体结实,坚固,设计新颖,安装规范 | |||||||||||||||||||||||||||||||||||||||||||||||||||||||||||||||||||||||||||||||||||||||||||||||||||||||||
搁板 | δ=1.5 | 冷轧钢板 | 表面亚光静电喷塑,架体结实,坚固,设计新颖,安装规范 | |||||||||||||||||||||||||||||||||||||||||||||||||||||||||||||||||||||||||||||||||||||||||||||||||||||||||
顶板 | δ=1.2 | 冷轧钢板 | 表面亚光静电喷塑,架体结实,坚固,设计新颖,安装规范 | |||||||||||||||||||||||||||||||||||||||||||||||||||||||||||||||||||||||||||||||||||||||||||||||||||||||||
支撑板 | δ=1.5 | 冷轧钢板 | 表面亚光静电喷塑,架体结实,坚固,设计新颖,安装规范 | |||||||||||||||||||||||||||||||||||||||||||||||||||||||||||||||||||||||||||||||||||||||||||||||||||||||||
内侧板 | δ=1.2 | 冷轧钢板 | 表面亚光静电喷塑,架体结实,坚固,设计新颖,安装规范 | |||||||||||||||||||||||||||||||||||||||||||||||||||||||||||||||||||||||||||||||||||||||||||||||||||||||||
侧面板 | δ=1.0 | 冷轧钢板 | 表面亚光静电喷塑,架体结实,坚固,设计新颖,安装规范 | |||||||||||||||||||||||||||||||||||||||||||||||||||||||||||||||||||||||||||||||||||||||||||||||||||||||||
门板 | δ=1.0 | 冷轧钢板 | 门板、门框为冷轧钢板,板面平整,款式新颖,表面亚光静电喷塑 | |||||||||||||||||||||||||||||||||||||||||||||||||||||||||||||||||||||||||||||||||||||||||||||||||||||||||
门框 | δ=1.2 | 冷轧钢板 | 门板、门框为冷轧钢板,板面平整,款式新颖,表面亚光静电喷塑 | |||||||||||||||||||||||||||||||||||||||||||||||||||||||||||||||||||||||||||||||||||||||||||||||||||||||||
旋钮门锁 | 锁、拉手、连动装置一体化设计 | 锁芯、拉手材质为锌合金结构 | 门板、门框为冷轧钢板,板面平整,款式新颖,表面亚光静电喷塑 | |||||||||||||||||||||||||||||||||||||||||||||||||||||||||||||||||||||||||||||||||||||||||||||||||||||||||
玻璃 | 采用夹胶玻璃 | 门板、门框为冷轧钢板,板面平整,款式新颖,表面亚光静电喷塑 | ||||||||||||||||||||||||||||||||||||||||||||||||||||||||||||||||||||||||||||||||||||||||||||||||||||||||||
门轴固定件 | δ=5 | 冷轧钢板 | 门板、门框为冷轧钢板,板面平整,款式新颖,表面亚光静电喷塑 | |||||||||||||||||||||||||||||||||||||||||||||||||||||||||||||||||||||||||||||||||||||||||||||||||||||||||
设备配置 | 材料规格 (mm) | 技术参数 | 备 注 | |||||||||||||||||||||||||||||||||||||||||||||||||||||||||||||||||||||||||||||||||||||||||||||||||||||||||
底座 | δ≥2.5 | 冷轧钢板 | 框架结构整体焊接 | |||||||||||||||||||||||||||||||||||||||||||||||||||||||||||||||||||||||||||||||||||||||||||||||||||||||||
立柱 | δ=1.5 | 冷轧钢板 | 表面亚光静电喷塑,架体结实,坚固,设计新颖,安装规范 | |||||||||||||||||||||||||||||||||||||||||||||||||||||||||||||||||||||||||||||||||||||||||||||||||||||||||
搁板 | δ=1.5 | 冷轧钢板 | 表面亚光静电喷塑,架体结实,坚固,设计新颖,安装规范 | |||||||||||||||||||||||||||||||||||||||||||||||||||||||||||||||||||||||||||||||||||||||||||||||||||||||||
顶板 | δ=1.2 | 冷轧钢板 | 表面亚光静电喷塑,架体结实,坚固,设计新颖,安装规范 | |||||||||||||||||||||||||||||||||||||||||||||||||||||||||||||||||||||||||||||||||||||||||||||||||||||||||
支撑板 | δ=1.5 | 冷轧钢板 | 表面亚光静电喷塑,架体结实,坚固,设计新颖,安装规范 | |||||||||||||||||||||||||||||||||||||||||||||||||||||||||||||||||||||||||||||||||||||||||||||||||||||||||
内侧板 | δ=1.2 | 冷轧钢板 | 表面亚光静电喷塑,架体结实,坚固,设计新颖,安装规范 | |||||||||||||||||||||||||||||||||||||||||||||||||||||||||||||||||||||||||||||||||||||||||||||||||||||||||
侧面板 | δ=1.0 | 冷轧钢板 | 表面亚光静电喷塑,架体结实,坚固,设计新颖,安装规范 | |||||||||||||||||||||||||||||||||||||||||||||||||||||||||||||||||||||||||||||||||||||||||||||||||||||||||
门板 | δ=1.0 | 冷轧钢板 | 门板、门框为冷轧钢板,板面平整,款式新颖,表面亚光静电喷塑 | |||||||||||||||||||||||||||||||||||||||||||||||||||||||||||||||||||||||||||||||||||||||||||||||||||||||||
门框 | δ=1.2 | 冷轧钢板 | 门板、门框为冷轧钢板,板面平整,款式新颖,表面亚光静电喷塑 | |||||||||||||||||||||||||||||||||||||||||||||||||||||||||||||||||||||||||||||||||||||||||||||||||||||||||
旋钮门锁 | 锁、拉手、连动装置一体化设计 | 锁芯、拉手材质为锌合金结构 | 门板、门框为冷轧钢板,板面平整,款式新颖,表面亚光静电喷塑 | |||||||||||||||||||||||||||||||||||||||||||||||||||||||||||||||||||||||||||||||||||||||||||||||||||||||||
玻璃 | 采用夹胶玻璃 | 门板、门框为冷轧钢板,板面平整,款式新颖,表面亚光静电喷塑 | ||||||||||||||||||||||||||||||||||||||||||||||||||||||||||||||||||||||||||||||||||||||||||||||||||||||||||
门轴固定件 | δ=5 | 冷轧钢板 | 门板、门框为冷轧钢板,板面平整,款式新颖,表面亚光静电喷塑 |
品目号:1—3产品名称:抗震卷门式文物存放专用设备数量:4套(1200*800*2200mm)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否 | |||||||||||||||||||||||||||||||
招标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证明材料 | |||||||||||||||||||||||||||
适用范围:各类文物单体规格:1200*800*2200mm总述:底盘为整体焊接框架结构,四层存放空间每层可抽拉,卷门为铝镁合金材料,开启方式从下往上卷。一、主体结构及性能描述(结构与要求)1. 底盘为整体焊接框架结构,由重型承重柱、层板主拉杆、顶板主拉杆、文物放置板、铝合金门等组成各部位的安装绝对牢固、可靠、无松动现象。2.铝镁合金卷帘门,铝合金门每平方米重量>11kg,表面硬度3H3.底盘安装6mm厚抗震钢板,底部安装水平万向调整脚单脚承重150KG。4.超重加固水平调节底框,焊接为满焊,5边折弯成型,整体框架结构,每平米对角线精度误差±1.5mm长期耐压2000kg不变形5.超重型抽拉托,焊接为满焊,整体框架结构,每平米对角线精度误差±2.0mm,表面平整度误差±2.0mm6.承重柱、隔板、层板主拉杆具有抗震防跌落固定销单点100KG。7.上三层抽拉式隔板平均承重>1吨,底层抽拉式隔板平均承重≥1.5吨。8.隔板设计为镶嵌式,周边及底部加强加固、隔板上铺设松木板。每列侧板外侧中间部位安装有亚克力标识牌。9.依据《馆藏文物保存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WW/T0016-2008,松木板进行杀虫、灭菌、环保、阻燃防火处理,含水率有储藏文物要求相匹配。10.热固性粉末符合HG/T 2006-2006(2017)室内用品的技术要求。11.每层隔板外部设计抗震防倾倒板。12.铝合金门开启次数达到5万次以上,开启关闭用力达到8公斤以内。★二、材料参数标准设备配置规格 (mm)材质文物承重柱δ≥2.5冷轧钢板底框主拉杆δ≥2.5冷轧钢板层板主拉杆δ≥2.5冷轧钢板挂件δ≥2.5冷轧钢板抗震板δ≥6.0冷轧钢板其它钢板δ≥1.0冷轧钢板松木板δ≥20实木铝合金门δ≥1.0铝合金 | 设备配置 | 规格 (mm) | 材质 | 文物承重柱 | δ≥2.5 | 冷轧钢板 | 底框主拉杆 | δ≥2.5 | 冷轧钢板 | 层板主拉杆 | δ≥2.5 | 冷轧钢板 | 挂件 | δ≥2.5 | 冷轧钢板 | 抗震板 | δ≥6.0 | 冷轧钢板 | 其它钢板 | δ≥1.0 | 冷轧钢板 | 松木板 | δ≥20 | 实木 | 铝合金门 | δ≥1.0 | 铝合金 | ||||
设备配置 | 规格 (mm) | 材质 | |||||||||||||||||||||||||||||
文物承重柱 | δ≥2.5 | 冷轧钢板 | |||||||||||||||||||||||||||||
底框主拉杆 | δ≥2.5 | 冷轧钢板 | |||||||||||||||||||||||||||||
层板主拉杆 | δ≥2.5 | 冷轧钢板 | |||||||||||||||||||||||||||||
挂件 | δ≥2.5 | 冷轧钢板 | |||||||||||||||||||||||||||||
抗震板 | δ≥6.0 | 冷轧钢板 | |||||||||||||||||||||||||||||
其它钢板 | δ≥1.0 | 冷轧钢板 | |||||||||||||||||||||||||||||
松木板 | δ≥20 | 实木 | |||||||||||||||||||||||||||||
铝合金门 | δ≥1.0 | 铝合金 |
品目号:1—4产品名称:重型文物存放设备数量:24套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否 | ||||||||||||||||||||||||||||||||||||||||||||||||||||||||||||||||||||||||||||||||||||||||||||||||||||||||||||||||||||||||||||||||||||
招标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证明材料 | ||||||||||||||||||||||||||||||||||||||||||||||||||||||||||||||||||||||||||||||||||||||||||||||||||||||||||||||||||||||||||||||||
1、适用范围:重大型文物2、单体规格:1000*1000*2200mm3、技术指标及性能:主体结构分底框主拉杆、文物承重柱、层板主拉杆、顶板主拉杆、文物放置板等组成,采用框架底座,可拆开运输安装。各部位的安装绝对牢固、可靠、无松动现象,文物放置板外沿与文物承重柱外侧、同联同层板均在一个水平面上,文物放置板连接部位没有任何活动量底框主拉杆、层板主拉杆、顶板主拉杆、固定板、均为三挂钩固定。确保整个架体的稳定性。最下面两层文物放置板加装龙骨支撑,确保承重。4、设计要求(1)底框整体框架结构,立柱井字形整体焊接结构(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带“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报告需具备带二维码查询标识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报告编号截图)(2)底梁、横梁、顶梁、配备防跌落装置。(叉车或重型文物上架防掉落装置)(3)文物放置板设计防滑及防磕碰文物装置。(4)底座配备防倾倒装置,底层文物放置板设计活动层,可向外抽拉,方便文物存取,拉出90%以上,拉出承重≥1500KG。(5)文物放置板24小时加负荷平均承重1000kg。5、性能(1)文物承重柱结构采用2.5mm冷轧板部件组成,组装后平整牢固。(2)文物放置板采用1.5mm冷轧钢板模具冲压成形,互换性强。(3)整体牢固,无任何松动、晃动,部件组装后全负载情况下没有任何变形。(4)文物放置板标准载荷能力≥1000kg。(5)全负载载重:每标准节(四层双面文物放置板)在全负载(每层单面文物放置板均匀载重1000kg)的情况下,架体、文物承重柱没有任何变形,架体不产生倾斜现象,经48小时,文物放置板最大挠度不能超过1mm,卸载后没有任何裂纹及变形,残余变形量<0.1mm。(6)热固性粉末符合HG/T 2006-2006(2017)室内用品的技术要求.(7)底框受力≥450h,承载耐压≥3000kg不损坏不变形。(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带“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报告需具备带二维码查询标识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报告编号截图)(8)搁板承重受力≥450h,承载耐压≥1000kg不损坏不变形,底层抽拉出后承重≥1500kg不损坏不变形。(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带“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报告需具备带二维码查询标识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报告编号截图)★6、材料标准设备配置材料规格 (mm)采用标准备注文物承重柱δ≥2.5热轧钢板表面亚光静电喷塑,架体结实,坚固。文物放置板δ≥1.5冷轧钢板底框主拉杆δ≥2.5冷轧钢板层板主拉杆δ≥2.5冷轧钢板顶板主拉杆δ≥2.5冷轧钢板挂件δ≥2.5冷轧钢板固定件δ≥5.0冷轧钢板龙骨δ≥2.5冷轧钢板松木板δ=20实木 | 设备配置 | 材料规格 (mm) | 采用标准 | 备注 | 文物承重柱 | δ≥2.5 | 热轧钢板 | 表面亚光静电喷塑,架体结实,坚固。 | 文物放置板 | δ≥1.5 | 冷轧钢板 | 底框主拉杆 | δ≥2.5 | 冷轧钢板 | 层板主拉杆 | δ≥2.5 | 冷轧钢板 | 顶板主拉杆 | δ≥2.5 | 冷轧钢板 | 挂件 | δ≥2.5 | 冷轧钢板 | 固定件 | δ≥5.0 | 冷轧钢板 | 龙骨 | δ≥2.5 | 冷轧钢板 | 松木板 | δ=20 | 实木 | ||||||||||||||||||||||||||||||||||||||||||||||||||||||||||||||||||||||||||||||||||||||||||||||||||||
设备配置 | 材料规格 (mm) | 采用标准 | 备注 | |||||||||||||||||||||||||||||||||||||||||||||||||||||||||||||||||||||||||||||||||||||||||||||||||||||||||||||||||||||||||||||||||
文物承重柱 | δ≥2.5 | 热轧钢板 | 表面亚光静电喷塑,架体结实,坚固。 | |||||||||||||||||||||||||||||||||||||||||||||||||||||||||||||||||||||||||||||||||||||||||||||||||||||||||||||||||||||||||||||||||
文物放置板 | δ≥1.5 | 冷轧钢板 | 表面亚光静电喷塑,架体结实,坚固。 | |||||||||||||||||||||||||||||||||||||||||||||||||||||||||||||||||||||||||||||||||||||||||||||||||||||||||||||||||||||||||||||||||
底框主拉杆 | δ≥2.5 | 冷轧钢板 | 表面亚光静电喷塑,架体结实,坚固。 | |||||||||||||||||||||||||||||||||||||||||||||||||||||||||||||||||||||||||||||||||||||||||||||||||||||||||||||||||||||||||||||||||
层板主拉杆 | δ≥2.5 | 冷轧钢板 | 表面亚光静电喷塑,架体结实,坚固。 | |||||||||||||||||||||||||||||||||||||||||||||||||||||||||||||||||||||||||||||||||||||||||||||||||||||||||||||||||||||||||||||||||
顶板主拉杆 | δ≥2.5 | 冷轧钢板 | 表面亚光静电喷塑,架体结实,坚固。 | |||||||||||||||||||||||||||||||||||||||||||||||||||||||||||||||||||||||||||||||||||||||||||||||||||||||||||||||||||||||||||||||||
挂件 | δ≥2.5 | 冷轧钢板 | 表面亚光静电喷塑,架体结实,坚固。 | |||||||||||||||||||||||||||||||||||||||||||||||||||||||||||||||||||||||||||||||||||||||||||||||||||||||||||||||||||||||||||||||||
固定件 | δ≥5.0 | 冷轧钢板 | 表面亚光静电喷塑,架体结实,坚固。 | |||||||||||||||||||||||||||||||||||||||||||||||||||||||||||||||||||||||||||||||||||||||||||||||||||||||||||||||||||||||||||||||||
龙骨 | δ≥2.5 | 冷轧钢板 | 表面亚光静电喷塑,架体结实,坚固。 | |||||||||||||||||||||||||||||||||||||||||||||||||||||||||||||||||||||||||||||||||||||||||||||||||||||||||||||||||||||||||||||||||
松木板 | δ=20 | 实木 | ||||||||||||||||||||||||||||||||||||||||||||||||||||||||||||||||||||||||||||||||||||||||||||||||||||||||||||||||||||||||||||||||||
品目号:1—5产品名称:防震多功能文物存放专用设备数量:22套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否 | ||||||||||||||||||||||||||||||||||||||||||||||||||||||||||||||||||||||||||||||||||||||||||||||||||||||||||||||||||||||||||||||||||||
招标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证明材料 | ||||||||||||||||||||||||||||||||||||||||||||||||||||||||||||||||||||||||||||||||||||||||||||||||||||||||||||||||||||||||||||||||
适用范围:陶器、瓷器、珍品、易碎品类文物单体规格:1000*800*2000mm技术指标及性能:总述:全拆装自由组合,框式箱体钢结构,柜与柜之间可自由组合装配;结构:上部对开门(2层可调存放板),下部5层抽屉。一、主体结构及性能描述(结构与要求)1.外形简洁、大方美观、架体外侧四周做圆弧处理。2.外部门与门之间立柱不外露,采用加固型全闭合式结构,立柱40*40mm。3.整体框架结构,架体对角线差≤2.0mm。(提供具有CMA认证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门板平整度≤0.2mm,门板对角线差≤1.0mm。(提供具有CMA认证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门开启次数达到10万次以上。6.柜门开启后向下施加100kg力,承载受力60min,试验后柜体无倾斜,无损坏,无变形,可正常使用。(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带“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报告需具备带二维码查询标识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报告编号截图)。7.立柱井字形整体焊接结构,挂空之间间距差≤0.2mm。(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带“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报告需具备带二维码查询标识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报告编号截图)。8.搁板底部焊接加强架,钢板整体折弯成型,搁板表面平整度≤0.2mm。(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带“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报告需具备带二维码查询标识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报告编号截图)。9.搁板承载受力450h,承重≥100kg,挠度≤1.5mm,试验后各零部件无损坏,无变形,可正常使用。(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带“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报告需具备带二维码查询标识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报告编号截图)。10.底框承重受力450h,承载耐压1500kg不损坏不变形。(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带“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报告需具备带二维码查询标识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报告编号截图)。11.每列侧板外侧中间部位安装有亚克力标识牌,柜体所有侧板、连体分隔板采用双层钢板对折结构。12.门锁锌合金结构,一体式三级管理锁具。锁具互开率6000把。13.热固性粉末依据HG/T 2006-2006(2017)室内用品的技术要求,其硬度≥2H,附着力≤1级;耐中性盐雾性(未划线1000h)检测后,无可见起泡、剥落,无可见生锈、开裂;14、柜内每层搁板上铺设亚麻布及15mm厚天然香樟木实木板,樟木板表面平整,并且经过干燥、阻燃、防虫、防腐处理。15、抽屉与抽屉之间没有外露立柱,文物保护门与文物抽匣及门之间有横梁无立柱。16、抽屉轨道采用隐形三节承重低噪音滑轨,可抽拉出90%以上,抽拉次数10万次以上,承重可达到100kg以上。17、抽屉采用S钢折边拉手,文物抽匣内配备了自由分隔一个及多个空间装置,便于文物的分区及管理。18.根据沈阳(9个市辖区)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的标准,按照抗震防范烈度需提高1度的要求,需提供设防基本烈度8度对应的罕遇地震的设计标准,能够抵御8度罕遇地震的加速度(提供中国地震局其下属研究所出具的文物储藏柜架类【抗震能力试验】报告, 报告中需体现设备在移动振动台上模拟实验现场照片、峰值加速度数据≥0.62g,内容抗震等级不低于8度罕遇地震波动下,柜体依然完好)。★二、材料参数标准设备配置材料规格 (mm)采用标准备 注底盘δ≥2.5热轧钢板框架结构整体焊接立柱δ≥1.5冷轧钢板表面亚光静电喷塑,架体结实,坚固,设计新颖,安装规范顶板δ≥1.2冷轧钢板挂板δ≥1.5冷轧钢板支撑板δ≥1.5冷轧钢板侧护板δ≥1.0冷轧钢板侧面板δ≥1.0冷轧钢板旋钮门锁锁、拉手、联动装置一体化设计锁芯、拉手材质为锌合金结构钥匙三级管理门板δ≥1.0冷轧钢板抽屉加固底板δ≥2.5热轧钢板抽屉侧板δ≥1.2冷轧钢板樟木板δ=15天然樟木板亚麻布δ≥1.0优质亚麻布紧固件45# (镀锌)表面处理静电喷塑粉末环氧型聚脂热固性粉末设备配置材料规格 (mm)采用标准备 注底盘δ≥2.5热轧钢板框架结构整体焊接立柱δ≥1.5冷轧钢板表面亚光静电喷塑,架体结实,坚固,设计新颖,安装规范顶板δ≥1.2冷轧钢板挂板δ≥1.5冷轧钢板支撑板δ≥1.5冷轧钢板侧护板δ≥1.0冷轧钢板侧面板δ≥1.0冷轧钢板旋钮门锁锁、拉手、联动装置一体化设计锁芯、拉手材质为锌合金结构钥匙三级管理门板δ≥1.0冷轧钢板抽屉加固底板δ≥2.5热轧钢板抽屉侧板δ≥1.2冷轧钢板樟木板δ=15天然樟木板亚麻布δ≥1.0优质亚麻布紧固件45# (镀锌)表面处理静电喷塑粉末环氧型聚脂热固性粉末设备配置材料规格 (mm)采用标准备 注底盘δ≥2.5热轧钢板框架结构整体焊接立柱δ≥1.5冷轧钢板表面亚光静电喷塑,架体结实,坚固,设计新颖,安装规范顶板δ≥1.2冷轧钢板挂板δ≥1.5冷轧钢板支撑板δ≥1.5冷轧钢板侧护板δ≥1.0冷轧钢板侧面板δ≥1.0冷轧钢板旋钮门锁锁、拉手、联动装置一体化设计锁芯、拉手材质为锌合金结构钥匙三级管理门板δ≥1.0冷轧钢板抽屉加固底板δ≥2.5热轧钢板抽屉侧板δ≥1.2冷轧钢板樟木板δ=15天然樟木板亚麻布δ≥1.0优质亚麻布紧固件45# (镀锌)表面处理静电喷塑粉末环氧型聚脂热固性粉末设备配置材料规格 (mm)采用标准备 注底盘δ≥2.5热轧钢板框架结构整体焊接立柱δ≥1.5冷轧钢板表面亚光静电喷塑,架体结实,坚固,设计新颖,安装规范顶板δ≥1.2冷轧钢板挂板δ≥1.5冷轧钢板支撑板δ≥1.5冷轧钢板侧护板δ≥1.0冷轧钢板侧面板δ≥1.0冷轧钢板旋钮门锁锁、拉手、联动装置一体化设计锁芯、拉手材质为锌合金结构钥匙三级管理门板δ≥1.0冷轧钢板抽屉加固底板δ≥2.5热轧钢板抽屉侧板δ≥1.2冷轧钢板樟木板δ=15天然樟木板亚麻布δ≥1.0优质亚麻布紧固件45# (镀锌)表面处理静电喷塑粉末环氧型聚脂热固性粉末 | 设备配置 | 材料规格 (mm) | 采用标准 | 备 注 | 底盘 | δ≥2.5 | 热轧钢板 | 框架结构整体焊接 | 立柱 | δ≥1.5 | 冷轧钢板 | 表面亚光静电喷塑,架体结实,坚固,设计新颖,安装规范 | 顶板 | δ≥1.2 | 冷轧钢板 | 挂板 | δ≥1.5 | 冷轧钢板 | 支撑板 | δ≥1.5 | 冷轧钢板 | 侧护板 | δ≥1.0 | 冷轧钢板 | 侧面板 | δ≥1.0 | 冷轧钢板 | 旋钮门锁 | 锁、拉手、联动装置一体化设计 | 锁芯、拉手材质为锌合金结构 | 钥匙三级管理 | 门板 | δ≥1.0 | 冷轧钢板 | 抽屉加固底板 | δ≥2.5 | 热轧钢板 | 抽屉侧板 | δ≥1.2 | 冷轧钢板 | 樟木板 | δ=15 | 天然樟木板 | 亚麻布 | δ≥1.0 | 优质亚麻布 | 紧固件 | 45# (镀锌) | 表面处理 | 静电喷塑粉末 | 环氧型聚脂热固性粉末 | 设备配置 | 材料规格 (mm) | 采用标准 | 备 注 | 底盘 | δ≥2.5 | 热轧钢板 | 框架结构整体焊接 | 立柱 | δ≥1.5 | 冷轧钢板 | 表面亚光静电喷塑,架体结实,坚固,设计新颖,安装规范 | 顶板 | δ≥1.2 | 冷轧钢板 | 挂板 | δ≥1.5 | 冷轧钢板 | 支撑板 | δ≥1.5 | 冷轧钢板 | 侧护板 | δ≥1.0 | 冷轧钢板 | 侧面板 | δ≥1.0 | 冷轧钢板 | 旋钮门锁 | 锁、拉手、联动装置一体化设计 | 锁芯、拉手材质为锌合金结构 | 钥匙三级管理 | 门板 | δ≥1.0 | 冷轧钢板 | 抽屉加固底板 | δ≥2.5 | 热轧钢板 | 抽屉侧板 | δ≥1.2 | 冷轧钢板 | 樟木板 | δ=15 | 天然樟木板 | 亚麻布 | δ≥1.0 | 优质亚麻布 | 紧固件 | 45# (镀锌) | 表面处理 | 静电喷塑粉末 | 环氧型聚脂热固性粉末 | ||||||||||||||||||||||||||||||
设备配置 | 材料规格 (mm) | 采用标准 | 备 注 | |||||||||||||||||||||||||||||||||||||||||||||||||||||||||||||||||||||||||||||||||||||||||||||||||||||||||||||||||||||||||||||||||
底盘 | δ≥2.5 | 热轧钢板 | 框架结构整体焊接 | |||||||||||||||||||||||||||||||||||||||||||||||||||||||||||||||||||||||||||||||||||||||||||||||||||||||||||||||||||||||||||||||||
立柱 | δ≥1.5 | 冷轧钢板 | 表面亚光静电喷塑,架体结实,坚固,设计新颖,安装规范 | |||||||||||||||||||||||||||||||||||||||||||||||||||||||||||||||||||||||||||||||||||||||||||||||||||||||||||||||||||||||||||||||||
顶板 | δ≥1.2 | 冷轧钢板 | 表面亚光静电喷塑,架体结实,坚固,设计新颖,安装规范 | |||||||||||||||||||||||||||||||||||||||||||||||||||||||||||||||||||||||||||||||||||||||||||||||||||||||||||||||||||||||||||||||||
挂板 | δ≥1.5 | 冷轧钢板 | 表面亚光静电喷塑,架体结实,坚固,设计新颖,安装规范 | |||||||||||||||||||||||||||||||||||||||||||||||||||||||||||||||||||||||||||||||||||||||||||||||||||||||||||||||||||||||||||||||||
支撑板 | δ≥1.5 | 冷轧钢板 | 表面亚光静电喷塑,架体结实,坚固,设计新颖,安装规范 | |||||||||||||||||||||||||||||||||||||||||||||||||||||||||||||||||||||||||||||||||||||||||||||||||||||||||||||||||||||||||||||||||
侧护板 | δ≥1.0 | 冷轧钢板 | 表面亚光静电喷塑,架体结实,坚固,设计新颖,安装规范 | |||||||||||||||||||||||||||||||||||||||||||||||||||||||||||||||||||||||||||||||||||||||||||||||||||||||||||||||||||||||||||||||||
侧面板 | δ≥1.0 | 冷轧钢板 | 表面亚光静电喷塑,架体结实,坚固,设计新颖,安装规范 | |||||||||||||||||||||||||||||||||||||||||||||||||||||||||||||||||||||||||||||||||||||||||||||||||||||||||||||||||||||||||||||||||
旋钮门锁 | 锁、拉手、联动装置一体化设计 | 锁芯、拉手材质为锌合金结构 | 钥匙三级管理 | |||||||||||||||||||||||||||||||||||||||||||||||||||||||||||||||||||||||||||||||||||||||||||||||||||||||||||||||||||||||||||||||||
门板 | δ≥1.0 | 冷轧钢板 | ||||||||||||||||||||||||||||||||||||||||||||||||||||||||||||||||||||||||||||||||||||||||||||||||||||||||||||||||||||||||||||||||||
抽屉加固底板 | δ≥2.5 | 热轧钢板 | ||||||||||||||||||||||||||||||||||||||||||||||||||||||||||||||||||||||||||||||||||||||||||||||||||||||||||||||||||||||||||||||||||
抽屉侧板 | δ≥1.2 | 冷轧钢板 | ||||||||||||||||||||||||||||||||||||||||||||||||||||||||||||||||||||||||||||||||||||||||||||||||||||||||||||||||||||||||||||||||||
樟木板 | δ=15 | 天然樟木板 | ||||||||||||||||||||||||||||||||||||||||||||||||||||||||||||||||||||||||||||||||||||||||||||||||||||||||||||||||||||||||||||||||||
亚麻布 | δ≥1.0 | 优质亚麻布 | ||||||||||||||||||||||||||||||||||||||||||||||||||||||||||||||||||||||||||||||||||||||||||||||||||||||||||||||||||||||||||||||||||
紧固件 | 45# (镀锌) | |||||||||||||||||||||||||||||||||||||||||||||||||||||||||||||||||||||||||||||||||||||||||||||||||||||||||||||||||||||||||||||||||||
表面处理 | 静电喷塑粉末 | 环氧型聚脂热固性粉末 | ||||||||||||||||||||||||||||||||||||||||||||||||||||||||||||||||||||||||||||||||||||||||||||||||||||||||||||||||||||||||||||||||||
设备配置 | 材料规格 (mm) | 采用标准 | 备 注 | |||||||||||||||||||||||||||||||||||||||||||||||||||||||||||||||||||||||||||||||||||||||||||||||||||||||||||||||||||||||||||||||||
底盘 | δ≥2.5 | 热轧钢板 | 框架结构整体焊接 | |||||||||||||||||||||||||||||||||||||||||||||||||||||||||||||||||||||||||||||||||||||||||||||||||||||||||||||||||||||||||||||||||
立柱 | δ≥1.5 | 冷轧钢板 | 表面亚光静电喷塑,架体结实,坚固,设计新颖,安装规范 | |||||||||||||||||||||||||||||||||||||||||||||||||||||||||||||||||||||||||||||||||||||||||||||||||||||||||||||||||||||||||||||||||
顶板 | δ≥1.2 | 冷轧钢板 | 表面亚光静电喷塑,架体结实,坚固,设计新颖,安装规范 | |||||||||||||||||||||||||||||||||||||||||||||||||||||||||||||||||||||||||||||||||||||||||||||||||||||||||||||||||||||||||||||||||
挂板 | δ≥1.5 | 冷轧钢板 | 表面亚光静电喷塑,架体结实,坚固,设计新颖,安装规范 | |||||||||||||||||||||||||||||||||||||||||||||||||||||||||||||||||||||||||||||||||||||||||||||||||||||||||||||||||||||||||||||||||
支撑板 | δ≥1.5 | 冷轧钢板 | 表面亚光静电喷塑,架体结实,坚固,设计新颖,安装规范 | |||||||||||||||||||||||||||||||||||||||||||||||||||||||||||||||||||||||||||||||||||||||||||||||||||||||||||||||||||||||||||||||||
侧护板 | δ≥1.0 | 冷轧钢板 | 表面亚光静电喷塑,架体结实,坚固,设计新颖,安装规范 | |||||||||||||||||||||||||||||||||||||||||||||||||||||||||||||||||||||||||||||||||||||||||||||||||||||||||||||||||||||||||||||||||
侧面板 | δ≥1.0 | 冷轧钢板 | 表面亚光静电喷塑,架体结实,坚固,设计新颖,安装规范 | |||||||||||||||||||||||||||||||||||||||||||||||||||||||||||||||||||||||||||||||||||||||||||||||||||||||||||||||||||||||||||||||||
旋钮门锁 | 锁、拉手、联动装置一体化设计 | 锁芯、拉手材质为锌合金结构 | 钥匙三级管理 | |||||||||||||||||||||||||||||||||||||||||||||||||||||||||||||||||||||||||||||||||||||||||||||||||||||||||||||||||||||||||||||||||
门板 | δ≥1.0 | 冷轧钢板 | ||||||||||||||||||||||||||||||||||||||||||||||||||||||||||||||||||||||||||||||||||||||||||||||||||||||||||||||||||||||||||||||||||
抽屉加固底板 | δ≥2.5 | 热轧钢板 | ||||||||||||||||||||||||||||||||||||||||||||||||||||||||||||||||||||||||||||||||||||||||||||||||||||||||||||||||||||||||||||||||||
抽屉侧板 | δ≥1.2 | 冷轧钢板 | ||||||||||||||||||||||||||||||||||||||||||||||||||||||||||||||||||||||||||||||||||||||||||||||||||||||||||||||||||||||||||||||||||
樟木板 | δ=15 | 天然樟木板 | ||||||||||||||||||||||||||||||||||||||||||||||||||||||||||||||||||||||||||||||||||||||||||||||||||||||||||||||||||||||||||||||||||
亚麻布 | δ≥1.0 | 优质亚麻布 | ||||||||||||||||||||||||||||||||||||||||||||||||||||||||||||||||||||||||||||||||||||||||||||||||||||||||||||||||||||||||||||||||||
紧固件 | 45# (镀锌) | |||||||||||||||||||||||||||||||||||||||||||||||||||||||||||||||||||||||||||||||||||||||||||||||||||||||||||||||||||||||||||||||||||
表面处理 | 静电喷塑粉末 | 环氧型聚脂热固性粉末 | ||||||||||||||||||||||||||||||||||||||||||||||||||||||||||||||||||||||||||||||||||||||||||||||||||||||||||||||||||||||||||||||||||
品目号:1—6产品名称:减震文物运输车数量:2辆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否 | ||||||||||||||||||||||||||||||||||||||||||||||||||||||||||||||||||||||||||||||||||||||||||||||||||||||||||||||||||||||||||||||||||||
招标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证明材料 | ||||||||||||||||||||||||||||||||||||||||||||||||||||||||||||||||||||||||||||||||||||||||||||||||||||||||||||||||||||||||||||||||
1、性能要求(1)外形简洁、结构牢固,实用性强,行走顺畅、安全静音;(2)万向轮上带必须带有弹簧及避震器,当有重物放置,起到减震解压作用; (3)底部四万向轮单支承重≥50kg;2、结构(1)箱体式结构,有推手,上层可加四周护板;(2)箱体内设计文物保护装置;3、参数指标(1)钢制把手Φ15圆管,厚度δ≥2.0mm,框架结构整体焊接;(2)箱体厚度δ≥2.0mm表面亚光静电喷塑;(3)框架板材厚度δ≥2.5mm采用优质一级冷轧钢板;(4)静音减震轮轮径≥4英寸。4、规格:1000*600*950mm |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一)评标原则二、评标原则及程序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一、评标方法本项目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中“六开标及评标”、“七确定中标”及本章的规定评标。
3、样品及演示2.1详见投标人须知23条。符合性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2。★2、符合性审查1.1详见投标人须知22条。资格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1。★1、资格审查(二)评标程序
如本项目使用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比较及评价;报价相同的,按本章第8条“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原则”规定执行;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4.3如一个分包内只有一种产品,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如下方式处理:4.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4.1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品牌投标人不足3家的,按照投标人须知28条第(1)款执行。★4、同一品牌产品3.1投标人须知表11.3条中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或演示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表25.1条中确定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样品或演示属于符合性审查的,按照投标人须知23条规定执行)
5.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2在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的澄清按投标人须知24条内容执行。5.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5、比较及评价4.4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本章第4.3条规定处理。(2)如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本章第8条“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原则”规定执行;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的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投标人的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的书面说明材料包含货物本身成本、人工费用、运输、税收等,以及报价不会影响产品质量或诚信履约能力的说明等。
(2)联合体投标小型和微型企业相应产品、服务投标报价的10%(10-20%)(1)非联合体投标6.1.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采购人采购的服务有伴随货物时,投标人所投货物为其它企业生产时须提供此声明函,仅作为价格扣除条件)的,对投标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报价扣除比例如下:6.1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6、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
6.2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6.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6.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对其投标报价按本章5.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1.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对其投标报价按本章5.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按第本款(1)条规定享受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投标报价扣除\%(2-3%)。
6.3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3)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发布媒体: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的与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的链接。(2)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品目清单网络截图,并以明确标注所报产品信息和位置的方式,用以方便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对清单中产品给予相应的加分。(详见评分细则)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对清单中投标产品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报价扣除比例为清单中产品报价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供应商应能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方可对获得证书的产品优先推荐。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详见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29条,具体处理办法如下:★8、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原则★7、投标无效情况详见投标人须知。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对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投标产品、服务给予\(6-8%)的加分(详见评分细则)。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对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投标产品、服务给予其投标报价\%(6-8%)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得分相同的,按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其他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处理。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至高排序;
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三、确定中标人其他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处理。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保产品;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投标报价由低至高顺序排序;
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资格审查表附件1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
1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 按要求提供或按给定格式填写(如采购文件提供格式) | ||||
2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 按要求提供或按给定格式填写(如采购文件提供格式) | ||||
3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 | 按要求提供或按给定格式填写(如采购文件提供格式) | ||||
4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 按要求提供或按给定格式填写(如采购文件提供格式) | ||||
5 | 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复印件 | 按要求提供或按给定格式填写(如采购文件提供格式) | ||||
6 | 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件 | 按要求提供或按给定格式填写(如采购文件提供格式) | ||||
7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 按要求提供或按给定格式填写(如采购文件提供格式) | ||||
8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按要求提供或按给定格式填写(如采购文件提供格式) | ||||
9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按要求提供或按给定格式填写(如采购文件提供格式) | ||||
10 | 信用记录 | 按要求提供或按给定格式填写(如采购文件提供格式) | ||||
结论 |
符合性审查表附件2日期:审查人签字: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
1 | 投标函 | 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或按给定格式填写(如采购文件提供格式) | ||||
2 | 开标一览表(投标总价) | 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或按给定格式填写(如采购文件提供格式) | ||||
3 | 分项报价表 | 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或按给定格式填写(如采购文件提供格式) | ||||
4 | 商务条款偏离表 | 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或按给定格式填写(如采购文件提供格式) | ||||
5 | 技术规格偏离表 | 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或按给定格式填写(如采购文件提供格式) | ||||
结论 |
审查人签字: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2、《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产品、服务证明材料(可视具体情况调整至符合性证明材料及符合性审查表中)注:1、进口产品的制造厂家的授权书(可视具体情况调整至符合性证明材料及符合性审查表中)
(一)基本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法适用)评分细则附件3日期:
包号:LNZC2022-0366-1 | |||
项目 | 分项名称 | 评分标准 | 满分 |
价格部分 | 投标报价打分 | 计算公式为:(Cmin/C)*价格满分。其中,Cmin为所有有效投标人中的最低报价,C为投标人的报价。 | 32.0 |
技术部分 | 技术指标1 | 品目号:1-1 第13条 热固性粉末依据HG/T 2006-2006(2017)室内用品的技术要求,其硬度≥2H,附着力≤1级;耐中性盐雾性(未划线1000h)检测后,无可见起泡、剥落,无可见生锈、开裂,满足得1.5分,不满足得0分。 (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带“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报告需具备带二维码查询标识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报告编号截图) | 1.5 |
技术部分 | 技术指标2 | 品目号:1-1 第15条 甲醛释放量:≤0.05mg/m³,满足得1.5分,不满足得0分。 (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带“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报告需具备带二维码查询标识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报告编号截图) | 1.5 |
技术部分 | 技术指标3 | 品目号:1-1 第16条 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0.3mg/m³,满足得1分,不满足得0分。 (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带“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报告需具备带二维码查询标识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报告编号截图) | 1.5 |
技术部分 | 技术指标4 | 品目号:1-1 第17条 耐盐雾:试验≥450h,1.5mm以下锈点≤20点/dm²,其中≥1.0mm锈点不超过5点(距边缘棱角2mm以内的不计),满足得1.5分,不满足得0分。 (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带“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报告需具备带二维码查询标识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报告编号截图) | 1.5 |
技术部分 | 技术指标5 | 品目号:1-1 第18条 苯:≤0.05mg/m³,满足得1.5分,不满足得0分。 (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带“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报告需具备带二维码查询标识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报告编号截图) | 1.5 |
技术部分 | 技术指标6 | 品目号:1-1 第19条 甲苯:≤0.1mg/m³,满足得1.5分,不满足得0分。 (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带“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报告需具备带二维码查询标识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报告编号截图) | 1.5 |
技术部分 | 技术指标7 | 品目号:1-1 第20条 二甲苯:≤0.1mg/m³,满足得1.5分,不满足得0分。 (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带“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报告需具备带二维码查询标识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报告编号截图) | 1.5 |
技术部分 | 技术指标8 | 品目号:1-1 第21条 重金属:可溶性铅≤90/kg,可溶性镉≤75/kg,可溶性饹≤60/kg,可溶性汞≤60/kg,满足得1.5分,不满足得0分。 (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带“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报告需具备带二维码查询标识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报告编号截图) | 1.5 |
技术部分 | 技术指标9 | 品目号:1-4 第4、设计要求 (1)条 底框整体框架结构,立柱井字形整体焊接结构,满足得1.5分,不满足得0分。 (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带“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报告需具备带二维码查询标识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报告编号截图) | 1.5 |
技术部分 | 技术指标10 | 品目号:1-4 第5、性能 (7)条 底框受力≥450h,承载耐压≥3000kg不损坏不变形,满足得1.5分,不满足得0分。 (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带“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报告需具备带二维码查询标识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报告编号截图) | 1.5 |
技术部分 | 技术指标11 | 品目号:1-4 第5、性能 (8)条 搁板承重受力≥450h,承载耐压≥1000kg不损坏不变形,底层抽拉出后承重≥1500kg不损坏不变形,满足得1.5分,不满足得0分。 (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带“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报告需具备带二维码查询标识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报告编号截图) | 1.5 |
技术部分 | 技术指标12 | 品目号:1-5 第6条 柜门开启后向下施加100kg力,承载受力60min,试验后柜体无倾斜,无损坏,无变形,可正常使用,满足得1.5分,不满足得0分。 (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带“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报告需具备带二维码查询标识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报告编号截图) | 1.5 |
技术部分 | 技术指标13 | 品目号:1-5 第7条 立柱井字形整体焊接结构,挂空之间间距差≤0.2mm,满足得1.5分,不满足得0分。 (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带“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报告需具备带二维码查询标识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报告编号截图) | 1.5 |
技术部分 | 技术指标14 | 品目号:1-5 第8条 搁板底部焊接加强架,钢板整体折弯成型,搁板表面平整度≤0.2mm,满足得1.5分,不满足得0分。 (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带“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报告需具备带二维码查询标识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报告编号截图) | 1.5 |
技术部分 | 技术指标15 | 品目号:1-5 第9条 搁板承载受力≥450h,承重≥100kg,挠度≤1.5mm,试验后各零部件无损坏,无变形,可正常使用,满足得1.5分,不满足得0分。 (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带“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报告需具备带二维码查询标识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报告编号截图) | 1.5 |
技术部分 | 技术指标16 | 品目号:1-5 第10条 底框承重受力≥450h,承载耐压1500kg不损坏不变形,满足得1.5分,不满足得0分。 (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带“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报告需具备带二维码查询标识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报告编号截图) | 1.5 |
技术部分 | 技术指标17 | 品目1-5 第18.根据沈阳(9个市辖区)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的标准,按照抗震防范烈度需提高1度的要求,需提供设防基本烈度8度对应的罕遇地震的设计标准,能够抵御8度罕遇地震的加速度。满足得1分,不满足得0分。 满足9度罕遇地震的加速度柜体依然完好,未出现明显损伤得2分; 满足大于9度罕遇地震的加速度柜体依然完好,未出现明显损伤得3分。(提供国家地震局其下属检测机构出具的文物储藏柜架类【抗震能力试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报告中需体现设备在移动振动台上模拟实验现场照片、峰值加速度数据≥0.62g,内容抗震等级) | 3.0 |
技术部分 | 样品质量1(外观) | 评标委员会查看投标人所提供本次文物专用存放设备样品,提供样品的外观完好、样式规格及技术要求符合规定的得3分; 外观较好、样式规格及技术要求部分符合规定的得2分; 外观不够完好、样式规格及技术要求部分基本符合规定的得1分; 未提供样品不得分。 | 3.0 |
技术部分 | 样品质量2(结构工艺) | 评标委员会查看投标人所提供本次文物专用存放设备样品,提供样品的结构工艺完好、操作便捷、整体制作情况完好的得3分;提供样品的结构工艺较好、操作一般、整体制作情况一般的得2分; 提供样品的结构工艺不够完好、操作不够便捷、整体制作不够完好的得1分: 未提供样品不得分。 | 3.0 |
技术部分 | 样品质量3(安全) | 评标委员会查看投标人所提供本次文物专用存放设备样品,提供样品的安全性、组件的坚固性完好、防震性能情况完好、防倾倒性能完好、防侧滑性能完好、防坠落性能完好的得4分;提供样品的安全性、组件的坚固性一般、防震性能情况一般、防倾倒性能一般、防侧滑性能一般、防坠落性能一般的得2分; 提供样品的安全性、组件的坚固性差、防震性能情况差、防倾倒性能差、防侧滑性能差、防坠落性能差的得1分; 未提供样品不得分。 | 4.0 |
技术部分 | 加工生产专用设备 | 投标人提供加工生产专用设备:①冷轧成型生产线、②数控剪板机、③数控加工中心、④数控切割机、⑤数控折弯机、⑥智能数控冲床、⑦焊接机器人、⑧喷塑流水线<喷淋、燃气、烘干、自动枪>设备、⑨喷塑线油烟尘净化设备(UV 光氧、喷淋塔、活性炭设备)、⑩智能柔性折弯加工中心。 每提供1项得0.5分,最高得5分,以投标人的设备购置发票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按照上述序号提供证明材料。 | 5.0 |
商务部分 | 类似业绩 | 投标人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每提供1项得0.5分,最高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以上同类项目须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网站公示稿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5.0 |
商务部分 | 企业实力1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满足得1分,不满足得0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的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 1.0 |
商务部分 | 企业实力2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满足得1分,不满足得0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的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 1.0 |
商务部分 | 企业实力3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满足得1分,不满足得0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的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 1.0 |
商务部分 | 企业实力4 | 投标人具有履约能力评价服务认证证书,满足得1分,不满足得0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的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 1.0 |
商务部分 | 企业实力5 | 投标人具有文物储藏柜架品质验证证书,满足得1分,不满足得0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的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 1.0 |
商务部分 | 企业实力6 | 投标人具有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满足得1分,不满足得0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的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 1.0 |
商务部分 | 企业实力7 | 投标人具有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CQC 证书,满足得1分,不满足得0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的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 1.0 |
商务部分 | 企业实力8 | 投标人具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满足得1分,不满足得0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的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 1.0 |
商务部分 | 用户意见 | 投标人提供省级及以上博物馆(院)类文物储藏柜架类项目好评或满意度证明材料,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多得5分。(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好评证明或满意度评价材料复印件) | 5.0 |
商务部分 | 技术人员 | 投标人具有与项目相关技术人员(剪切工、焊工、加工中心操作工、数控车工、冷作钣金工)的职业技术资格证书,每提供一种证书得 0.5分,最高得2 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相关证书及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 2.0 |
商务部分 | 供货期保证措施方案 | 投标人提供供货期保证措施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供货、安装调试、人员安排、组织措施等方面。方案能保质保量按期供货及完成调试安装工作,能保证产品的顺利使用,内容全面详实,满足采购项目需求得3分;方案内容较详实,基本满足采购项目需求得2分;方案内容不够详实,不能够满足采购项目需求得1分;未提供方案得0分。 | 3.0 |
商务部分 | 售后服务方案 | 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认证、售后服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售后服务承诺及培训等方面。方案内容全面详实,满足采购项目需求得3分;方案内容较详实,基本满足采购项目需求得2分;方案内容不够详实,不能够满足采购项目需求得1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 3.0 |
合计 | - | - | 100.0 |
1.术语定义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合同条款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
评标办法说明 | 采用综合评分法 |
1.5“需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取得货物和服务的采购人。1.4“服务”指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供方应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伴随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安装、测试、调试、培训、维修、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保修期外的维护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1.3“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指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清单(同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及其附表,下同)中所约定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硬件、软件、安装材料、备件及专用器具、文件资料等内容。1.2“政府采购合同价”指根据合同约定供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1.1“政府采购合同”指供需双方依照政府采购程序、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政府采购合同的所有文件。本政府采购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1“第三人”是指本政府采购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1.10“保修期”指自验收书签署之日起,供方以自担费用方式保证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正常运行的时期。1.9“技术资料”指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所应具备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或使用指南、操作手册、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电路图、产品演示等文件及音像资料。1.8“验收书”指需方对供方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情况及结果进行现场检验和评估意见的文件。1.7“检验”指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终用户收货后,按照本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政府采购合同货物进行的检测与查验。1.6“供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中标人。
2.2除技术指标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该使用公制。2.1交付产品的技术指标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要求及投标文件中的“技术规格偏离表及商务条款偏离表”的承诺内容相一致。2.技术指标1.14“投标文件”指供方按照采购代理机构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和递交,并最终被评标委员会接受的投标文件。1.13“招标文件”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1.12“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5.付款根据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确定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4.合同金额3.2供方交货的同时应提交下列文件:销售发票,制造厂商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产品合格证以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确定供方应随货物同时提供的其他资料。3.1供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货3.交货
6.4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6.3大型或者复杂的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6.2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终用户应当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等要求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等要求的履约情况。6.1供方提交的货物由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终用户负责验收。6.验收5.1付款方式、条件:需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条件付款。
7.3供方保证,供方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提供的货物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供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对第三人和需方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7.2一方对另一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样件、图纸及其他与质量、技术、经营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价格、数量)有保密义务。双方应确保其人员及相关协作方承担保密义务。7.1供方应保证其向需方提供的任何货物或其任何部分或该货物与其他货物一起使用后,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权、商业秘密权或其他任何权利。如因上述原因,第三方向需方提起侵权诉讼,供方有义务协助需方。如因此给需方造成损失,供方同意赔付需方遭受的损失。7.知识产权及有关规定6.6货物保修期自验收书签署之日起计算。6.5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终用户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接收货物,在接收时对货物的品种、规格、性能、质量、数量、外观以及配件等进行验收。需方对货物的规格技术指标如有异议,应从验收结束之日起10日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方式提出。验收通过后,需方向供方收取本政府采购合同第3.2款所列明的销售发票等文件并在验收书上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作为验收合格、同意付款的依据。
9.伴随服务8.3包装费由供方承担,包装物不回收。8.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书。8.1除政府采购合同另有规定外,供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交货地点。如因包装问题导致货物毁损或者品质下降,需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造成需方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供方承担。8.包装要求7.4本合同中涉及保密和知识产权任何条款,在合同期限内及合同终止后持续有效。
9.2.4在制造厂家或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等对需方人员进行培训,直至需方人员掌握全部上述技能为止。9.2.3在质量保证期内对所交付货物提供运行监督、维修、保养等,如果招标文件没有特别要求,以供方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售后服务承诺书为准。如果上述文件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9.2.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9.2.1货物的现场安装、启动和试运行;9.2供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9.1供方应提供所交付货物的全套技术文件资料,包括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服务指南等。
11.1供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原制造厂商制造的、经过合法销售渠道取得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供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确定的性能。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供方应向需方承担质量保证责任,该责任不受质量保证期的限制。11.质量保证10.2如果招标文件没有特别要求,以供方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制造厂商的有关文件为准。如果上述文件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10.1以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为准,如果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优于招标文件规定,则以投标文件为准。10.质量保证期9.3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
12.2.1产品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进行初验。在试运行期间,由于产品质量等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要求,供方须更换或进行修复,试运行期重新计算。12.2供方应按如下内容提供售后服务:12.1供方对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的保修期,以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为准,如果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优于招标文件规定,则以投标文件为准。12.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11.3如果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在本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响应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供方负担,并且需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供方行使的其它权利不受影响。11.2如果货物的规格型号、配置、技术性能、原产地及制造厂商以及其它质量技术指标与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12.2.7供方必须为维修和技术支持所未能解决的问题和故障提供正式的免费升级方案和升级服务。在质保期内,供方有责任解决所提供的投标货物和软件系统的任何问题;在质保期满后,当需要时,供方仍须对因投标货物本身的固有缺陷和瑕疵承担责任。12.2.6保修期内,供方应投标时的承诺提供相关服务。12.2.5保修期内,供方应对出现故障无法修复的产品或无法正常运行的系统,提供替代产品以保证系统的正常工作。12.2.4保修期内,供方提供电话、电子邮件、Web、现场服务等方式的技术支持,对用户的现场服务要求,供方必须按投标文件做出的承诺进行响应。12.2.3保修期间供方要保修除消耗品以外的所有产品。如果系统、设备等发生故障,供方要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修理、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材料。12.2.2初验后,设备再次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进行下一步验收工作,进行终验。全部达到要求时,有关方按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关于履约验收规定签署最终验收文件。
13.1.1在需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货物、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13.1如果供方未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交付政府采购合同货物和提供服务;或供方在收到需方要求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的通知后10日内或在供方签署货损证明后10日内没有补足或更换货物、或交货仍不符合要求;或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任何其它义务时,需方有权向供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供方应按照需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13.违约责任12.2.10如果供方所提供货物发生质量责任事故,从而导致需方或者第三方发生损失或者需方被第三方索赔或者需方遭受处罚,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他机构认定事故为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则应由供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需方或第三方直接或者间接的损失,赔偿需方因事故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金额,赔偿需方因处理事故所花费的合理费用,赔付需方因事故责任产生的罚款或其他费用。本条款在质保期及合同期届满后持续有效。12.2.9如果供方提供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经需方通知,供方未按时回应、借故推脱、无理由拒绝需方提出的维修、更换服务请求,或者未按照约定期限履行维修、更换义务,需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维修和备件费用,由供方承担。需方有权对维修或更换服务以实际发生的费用或按市场价从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除。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货物经维修或更换后仍无法达到约定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需方有权退货并向供方索赔。12.2.8在保修期结束后,产品寿命期内供方必须继续提供对产品备件、故障处理、软件升级等的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中断对产品的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取费标准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内的相关标准执行。
13.3延期交货的违约责任13.2如果供方在收到需方的违约通知书后10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需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需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则需方有权先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13.1.5需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政府采购合同并要求供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此时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供方承担。13.1.4供方同意退货,并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需方所退货物的全部价款退还给需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需方为保护货物所支出的其它必要费用;13.1.3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使需方所遭受的损失,经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赔偿需方所遭受的损失;13.1.2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货物并修补缺陷部分以达到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供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此时,相关货物的保修期也应相应延长;
14.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14.1如果供方和需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政府采购合同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14.不可抗力13.4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各项义务。13.3.2如供方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后10天内仍未能交货,则视为供方不能交货,需方有权解除政府采购合同,供方除退还已收取的货款外,还应向需方偿付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13.3.1供方未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向需方交货时,则每逾期一日,供方应按逾期交付货物价款总值的0.05%计算,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但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0%。供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并不免除供方交货的责任。
15.4因政府采购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5.3如果协商不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5.2需方和供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政府采购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政府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15.1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5.争端的解决14.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除招标文件规定,并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供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17.政府采购合同转让和分包16.1.2未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供方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16.1.1如果供方未能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和服务;16.1在需方因供方违约而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均无效的情况下,需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政府采购合同。16.违约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20.政府采购合同附件19.2本政府采购合同一式五份,需方执二份,供方、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各执一份。19.1本政府采购合同在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19.政府采购合同生效本政府采购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18.适用法律:
20.5中标通知书;20.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20.3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20.2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20.1招标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政府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订地点:政府采购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格式合同格式21.“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如与“政府采购合同格式”不一致,以“政府采购合同格式”为准。20.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
3.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2.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编号);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一、政府采购合同文件(需方名称)(以下简称需方)和(供方名称)(以下简称供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政府采购合同,共同信守。
三、政府采购合同标的本政府采购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二、政府采购合同范围和条件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5.中标通知书;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
六、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五、付款方式及条件注:存在分项产品的必须清晰列明分项产品明细,包括名称、数量、分项报价等,并作为合同组成部分。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四、政府采购合同金额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标的为招标文件中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
1.供方逾期供货的,每逾期一天向需方支付逾期供货金额0.05%的违约金,逾期30日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八、违约责任供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需方的最终用户按照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列明的标准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供方需按照第八条第2款的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七、验收要求2.交货地点:1.交货时间:
本政府采购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十、合同生效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争议解决3.需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供方支付逾期金额0.05%的违约金,逾期30日的,供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2.供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的,供方无条件更换符合约定的货物,并按照最终提供合格货物的日期遵照前款承担违约责任,更换一次货物后仍不符合约定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传真:传真:电话:电话:联系人:联系人: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需方(公章):供方(公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邮编:邮编:
辽宁省博物馆文物库房1、2、12-2号库房购置文物藏品存放专用设备投标文件
厚图
10、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辽宁省博物馆(单位名称)的辽宁省博物馆文物库房
1、2、12-2号库房购置文物藏品存放专用设备(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
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
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本项目所有投标货物(文物专用存放设备、器物类文物存放专用设备、抗震卷门式
文物存放专用设备、重型文物存放设备、防震多功能文物存放专用设备、减震文物运输车),
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洛阳瑞宝文保设施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98人,营业收入
为12057.4596万元,资产总额为9732.941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
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
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洛阳瑞宝文保设施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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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博物馆文物库房1、2、12-2号库房购置文物藏品存放专用设备投标文件
博图源
3、分项报价表
包号:LNZC2022-0366-1报价单位:元
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牌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原产地 | 制造商名称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
1 | 文物专用存放设备 | 博图源 | 定制940*2200*2000mm | 9套 | 洛阳 | 洛阳瑞宝文保设施科技有限公司 | 13800 | 124200 | 无 | |
2 | 器物类文物存放专用设备 | 博图源 | 定制940*600*2000mm | 7套 | 洛阳 | 洛阳瑞宝文保设施科技有限公司 | 6500 | 45500 | 无 | |
抗震卷门式文物存放专用设备 | 博图源 | 定制1200*800*2200mm | 4套 | 洛阳 | 洛阳瑞宝文保设施科技有限公司 | 14500 | 58000 | 无 | ||
4 | 重型文物存放设备 | 博图源 | 定制1000*1000*2200mm | 24套 | 洛阳 | 洛阳瑞宝文保设施科技有限公司 | 7200 | 172800 | 无 | |
6 | 防震多功能文物存放专用设备 | 博图源 | 定制1000*800*2000mm | 22套 | 洛阳 | 洛阳瑞宝文保设施科技有限公司 | 12800 | 281600 | 无 | |
6 | 减震文物运输车 | 博图源 | 定制1000*600*950mm | 2辆 | 洛阳 | 洛阳瑞宝文保设施科技有限公司 | 2950 | 5900 | 无 | |
总价 | 总价 | 1 | 出科技 | / | 1 | 688000 |
1
注:此表中,总价应和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总价相一致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洛阳瑞宝文保设施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202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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