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南京市高排放机动车监控信息数据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5/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0万元
招标公司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招标联系人方兵025-8363080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真真025-83203815
中标公司南京城市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南京市高排放机动车监控信息数据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采购人: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项目名称:南京市高排放机动车监控信息数据服务
采购项目内容:购买第三方服务,对全市主要通道实施高排放车辆识别抓拍,并移交相关部门
项目预算金额:70万元
二、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自2019年10月起,南京市在绕城高速范围内实行7时至24时禁止高排放机动车通行政策。至今,通过自建监控基站,南京城市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已为采购人提供多年相关服务。服务期已满,现需重新采购。该服务主要包含机动车动态捕捉、实时数据采集、统计分析,为执法提供数据采集、存储及传输等服务。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南京城市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在南京市已投资建设534座基站,在目前限行区域内约400座,采集数据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在限行布控选择性和功能性上,目前仅有南京城市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的现有基站能满足采购需求。选用现有基站,将大大降低建设成本和建设时间。如新建基站将远超采购预算。南京城市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已为已为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多年,理解采购需求。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名称:南京城市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马群大道10号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南京城市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南京市总计投资建设534座基站(产权归南京城市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符合该项目目前禁止通行范围区域内的基站约400座,采集数据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及《机动车号牌图像自动识别技术规范》GA/T833-2099标准要求,在限行布控选择性及功能性上目前仅有南京城市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的现有基站能满足本项目相关采购需求;2、选用现有基站,大大降低重新建设成本及时间成本(如新建基站远超采购预算费用);3、自禁止高排放机动车通行政策出台后,南京城市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已为环保局提供相关服务多年,深刻理解采购方限行需求,近年已在该项目原有基础上不断升级改造,通过点位精准布控,及时有效地为公安交管部门提供非现场执法曝光查处的相关依据。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情形,建议以单一来源方式向南京城市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采购。
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姓名:顾澄珊 工作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职称:高级工程师
姓名:杨连安 工作单位:南京市浦口区财政局(退休) 职称:高级工程师
姓名:刘连军 工作单位:南京市浦口生态环境局(退休) 职称:工程师
六、公式期限
本公示期自2023年5月11日起至2023年5月18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请于2023年5月18日18:00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反映。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E座17楼
联系人:方兵
联系电话:025-83630805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建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南湖路58号南苑大厦12楼
联系人:朱真真
联系电话:025-83203815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采购人: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项目名称:南京市高排放机动车监控信息数据服务
采购项目内容:购买第三方服务,对全市主要通道实施高排放车辆识别抓拍,并移交相关部门
项目预算金额:70万元
二、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自2019年10月起,南京市在绕城高速范围内实行7时至24时禁止高排放机动车通行政策。至今,通过自建监控基站,南京城市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已为采购人提供多年相关服务。服务期已满,现需重新采购。该服务主要包含机动车动态捕捉、实时数据采集、统计分析,为执法提供数据采集、存储及传输等服务。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南京城市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在南京市已投资建设534座基站,在目前限行区域内约400座,采集数据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在限行布控选择性和功能性上,目前仅有南京城市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的现有基站能满足采购需求。选用现有基站,将大大降低建设成本和建设时间。如新建基站将远超采购预算。南京城市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已为已为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多年,理解采购需求。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名称:南京城市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马群大道10号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南京城市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南京市总计投资建设534座基站(产权归南京城市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符合该项目目前禁止通行范围区域内的基站约400座,采集数据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及《机动车号牌图像自动识别技术规范》GA/T833-2099标准要求,在限行布控选择性及功能性上目前仅有南京城市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的现有基站能满足本项目相关采购需求;2、选用现有基站,大大降低重新建设成本及时间成本(如新建基站远超采购预算费用);3、自禁止高排放机动车通行政策出台后,南京城市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已为环保局提供相关服务多年,深刻理解采购方限行需求,近年已在该项目原有基础上不断升级改造,通过点位精准布控,及时有效地为公安交管部门提供非现场执法曝光查处的相关依据。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情形,建议以单一来源方式向南京城市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采购。
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姓名:顾澄珊 工作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职称:高级工程师
姓名:杨连安 工作单位:南京市浦口区财政局(退休) 职称:高级工程师
姓名:刘连军 工作单位:南京市浦口生态环境局(退休) 职称:工程师
六、公式期限
本公示期自2023年5月11日起至2023年5月18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请于2023年5月18日18:00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反映。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E座17楼
联系人:方兵
联系电话:025-83630805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建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南湖路58号南苑大厦12楼
联系人:朱真真
联系电话:025-83203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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