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郧西县水利和湖泊局郧西县集镇水厂巩固提升工程PE100管材及其附件采购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金额
30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1/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zx-2023-005
预算金额30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兆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郑重1867166452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0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21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郧西县集镇水厂巩固提升工程PE100管材及其附件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兆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市嘉华假日酒店7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ZX-2023-005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322-2023-00010
3、项目名称:郧西县集镇水厂巩固提升工程PE100管材及其附件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600(万元)
6、最高限价:1600(万元)
7、采购需求:
管材管件一批,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采购项目共分为五个标段。一标段:城关镇、土门镇、香口乡、三官洞林区饮水管材管件采购,预算金额300万元;二标段:上津镇、槐树林特场、六郎乡饮水管材管件采购,预算金额300万元;三标段:观音镇、马安镇、涧池乡饮水管材管件采购,预算金额300万元;四标段:关防乡、湖北口回族乡、店子镇、河夹镇饮水管材管件采购,预算金额350万元;五标段:景阳乡、羊尾镇、夹河镇、安家乡饮水管材管件采购,预算金额350万元。本采购项目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备注: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
8、合同履行期限:接采购人通知后7天内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所投 PE100管材、管件须取得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批件。(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必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并认证合格(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足三年按公司成立时起)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发布公告之后查询结果为准,并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网上查询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01月30日至2023年02月03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兆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市嘉华假日酒店7楼)
3、方式:
方式:现场/网络获取
现场领取:
A、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原件领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B、资格要求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C、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公告附件链接请自行下载)。
(2)网络获取:
A、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扫描件领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扫描件领取。
B、资格要求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扫描件。
C、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公告附件链接请自行下载)发送至492509741@qq.com邮箱。
(3)请在获取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内,将获取文件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并扫描发送至492509741@qq.com邮箱,采购文件、澄清通知等文件均由此邮箱发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的时效性以供应商提交的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3年02月21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兆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郧西县城关镇武汉路123号城关镇派出所对面)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郧西县水利和湖泊局
地   址:郧西县城关镇学苑路
联系方式:159725987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兆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十堰市人民中路45号
联系方式:186716645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重
电   话:18671664529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