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第三次土壤普查县级制图与成果汇总公告
【项目概况】
枣阳市第三次土壤普查县级制图与成果汇总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20683202401000037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683-2024-00184
3、项目名称:枣阳市第三次土壤普查县级制图与成果汇总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201.0(万元)
6、最高限价:201.0(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1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或合同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4%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基础条件成果编制与汇总机构须是依法设立,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具有良好信誉的法人单位。具备从事土壤调查、土壤分类、土壤制图等相关专业的科研、工作经验或业绩。以往无数据造假、违法违规等不良信用记录,具备数据管理的能力与条件。(二)特定资格“1”总体负责单位须符合下列4项资格中的至少2项1.具有农业农村部公布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剖面技术领队;2.具有农业资源与环境类(0903)、地理科学类(0705)、地质学类(0709)相关学科研究生培养资格;3.具有省级以上的农业资源与环境类、地理科学类、地质学类相关学科重点实验室;4.具有地图编制甲级测绘资质且从事过士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工作。“N”协同参与单位须符合下列3项资格中的至少2项:1.具有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含表层或剖面)技术领队并从事过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工作;2.承担过土壤调查、耕地质量评价等项目;3.具有地图编制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三)项目负责人资格1.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2.项目负责人须为高级职称或博士毕业从事本行业3年以上或硕士毕业从事本行业8年以 上,具有农业资源与环境类、地理科学类、地质学类学科背景;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4月11日至2024年04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
3、方式:
供应商在客户端选择已经发布公告的项目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4年04月11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以上所称供应商投标系统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投标系统。2.供应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完成注册并办理 CA后方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操作指南下载地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zIndex/details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枣阳市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地 址:枣阳市中兴大道政府综合办公楼
联系方式:0710-62235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韵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枣阳市人民路39号
联系方式: 0710-63100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 0710-631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