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长乐职业中专学校
乙方:福州鑫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82]HHPM[GK]2021009的学校绿化及零星修缮等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1204 物业管理服务 | 学校绿化及零星修缮等物业管理服务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1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2985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玖万捌仟伍佰元整(¥2985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服务期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
4.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 采购人验收合格后。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5.1.1绿化养护 5.1.1.1负责绿地内及花箱内的杂草、枯枝、落叶等杂物垃圾的清理保洁工作,应保证草坪目视干净,无废纸、塑料袋、瓶罐等垃圾,无砖头、大石头;绿化带内无落叶积叶,无杂物,无碎石。 5.1.1.2负责各类植物的浇水、施肥、松土生长的养护工作; 5.1.1.3负责各类植物的修剪、移栽、补种的整形美化工作,每月修剪一次,若发现植物有破坏痕迹应立即处理,人为破坏的应上报采购人,由采购人对相应人员进行处罚。 5.1.1.4负责各类植物的病虫害防治的养护工作;每月统一使用驱虫药驱虫一次。 5.1.1.5负责绿化设施设备、工具的安全使用、保管和保养工作,设立设备管理人员及设备管理区,设施设备、工具的使用必须经过设备管理人员同意后领取,使用完毕后必须归置到设备管理区,设备管理人员每日清点设备设施工具数量,一但发现遗漏应立即核对处理。 5.1.1.6负责因台风、霜雪等天气因素引起室内外倒损和坏死的植物进行更换,在预料有可能发生自然灾害前,管理人员应组织人员各点排查、加固、撤离,发现有不合理的情况应立即调整,防止自然灾害造成过大危险。发生自然灾害后,管理人员应立即组织人员各点清算,发现损坏丢失等情况应立即补救并及时向采购人报备。 5.1.1.7负责校大门、办公楼室内及其通道花箱的定期排设及浇水、施肥等。 5.1.1.8大型植物修剪一年两次,修剪完毕后立即将落叶枯枝杂草等杂物清理完毕,高空作业须佩戴相应的防护措施。 5.1.2土建等零星修缮 5.1.2.1校内瓷砖脱落、地砖起鼓损坏维修,墙壁粉刷损坏维修,门、窗、讲台、黑板、窗帘、门锁、门把手损坏维修等; 5.1.2.2做好围墙、踏步,栏杆及铁构件损坏维修; 5.1.2.3其它零星修缮; 5.1.2.4以上维修所发生人工费及材料费由中标人提供。 5.1.2.5无法独立修缮的工作由中标人自行向相关专业人员寻求帮助,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提供。 5.2物业管理服务要求 5.2.1物业公司总体要求 5.2.1.1做好物业前期移交,接管、验收工作以及合同期满相关移交、清算工作。 5.2.1.2保管和建立本项目完整的档案,保存好各类图纸及技术资料、数据档案及特殊情况记录。 5.2.1.3根据物业服务内容制定的各项服务标准,公示12小时服务电话及投诉电话、有专职管理人员处理各项咨询、投诉、保修,并在2小时的时间内给予解决。 5.2.1.4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证书或者岗位证书持证上岗。 5.2.1.5管理及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管理人员及服务人员工作期间不得吸烟饮酒,不得擅自脱岗。 5.2.1.6应用电脑对物业管理服务档案进行管理。 5.2.1.7管理服务人员应遵纪守法,遵守校方的规章制度,搞好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工作,共同维护校园安定、稳定。 5.2.1.8不得开展物业管理服务之外的其他经营性活动(包括饮食服务、代购代销商品等)。 5.2.1.9物业公司应按照国家劳动法规定的法律法规为本项目所有在聘人员缴纳各类社会保险费及承担物业管理和服务中所形成劳动关系、劳动纠纷及其他所造成的事故责任及安全责任等,并赔偿由此造成的各项损失。 5.2.1.10制定生态节能环保的绿色校园计划,树立绿色校园意识,提供具体的执行方案。 5.2.1.11制定防台风、防汛防洪、突发性事件、停电等应急预案,提供应急方案。 5.2.1.12妥善处理其他不可预见的临时物业要求。 5.2.2绿化养护要求 5.2.2.1保护现有绿化完整,防止人为损坏。视天气情况及时浇水,修剪、除草、打孔、切边,若发现植物有破坏痕迹应立即处理,人为破坏的应上报采购人,由采购人对相应人员进行处罚。 5.2.2.2对草坪色块交界处需及时切边,及时清理草坪内杂草,不得出现杂草大范围侵占草坪的情况,及时处理草坪内出现的落叶枯叶、动物粪便、人为垃圾。 5.2.2.3及时清理乔灌木日常枯死枝,修剪后的枝条及时清理、外运,不得在绿地内堆积,不得就地焚烧,若绿化垃圾过多,应立即向设备设施管理人员报备,申请车辆进场清运,停留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清运过程不得打扰学生上课、老师办公,校园内行车时速不得超过15KM/H,做到礼让行人、文明清运。 5.2.2.4在师生不在校的时间段内,按要求完成施肥,喷洒农药工作,施肥过程及喷洒农药过程中工作人员必须佩戴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提前通知采购人,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异味、残留应及时处理,并在工作结束后上报采购人工作进度,由管理人员进行不定时抽查,若发现工作没有到位,立即整改。 5.2.2.5做好病虫害防治、巡查,对发生的病虫害及时防治,定期消杀四害,检查绿化植物是否完好。 5.2.2.6做好树木冬季涂白、保暖工作,设立相应的警示牌,防止对校内人员造成危险。 5.2.2.7根据校方要求,对于小范围绿化缺失区域进行优化、补种、移植等工作,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管理人员立即做出相应的计划并上报采购人,得到采购人同意后再行开展工作。 5.2.2.8在遭遇防风、防汛、应急演习时,应做好树木的支护加固工作。在必要时,应无条件加派人员全力配合校方抢险、应急工作。 5.2.3土建等零星修缮及其它事务要求 5.2.3.1土建等零星修缮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修复,若不能在12小时内修复须向校方总务处说明原因并给出相应工作计划。 5.2.3.2平常做好学校围墙、踏步、栏杆及铁构件损坏维修,由管理人员和巡逻人员不定时检查,若发现有安全风险应立即设立警示牌并及时处理。 5.2.3.3其它零星修缮在接到校方总务处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修复。 5.2.3.4以上零星维修所发生人工费及材料费由中标人提供,施工时须做好安全防护、维修质量达到国家建筑规范的要求。没有说明维修响应时间与修复时间均按要求第1款执行。 5.2.4其他要求: 5.2.4.1按学校发给中标人的物业管理检查整改通知书的内容(含绿化养护、零星修缮内容及维修金额),中标人应及时予以整改。若不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学校另安排第三方养护或维修,费用由合同款中扣除,合同款不够扣除则由履约金中扣除,并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人民币1万元的违约金,由合同款中扣除,合同款不够扣除则由履约金中扣除。 5.2.4.2中标人在中 标后,应承认学校各种设施及环境卫生的现状,不能以各种借口为理由,拒绝学校各种设施维修。 5.2.4.3维修、维护项目金额每次支付具体标准如下: ①瓷砖、地砖等损坏维修,每平方米按150元计;墙面油漆按每平方米15元。 ②门损坏重新更换按每平方米400元计,无更换按每扇150元计。 ③门锁维修60元/个;门把手维修60元/把。 ④围墙、踏步、栏杆及铁构件每平方米按150元计。 ⑤搬运并处置多余桌、椅、柜、设施设备等,每人每天200元。 ⑥楼面、楼板防水按每平方米150元。 ⑦水管爆裂维修1000-2000元(挖土、填水泥)。 ⑧水电改造视情况500元-1000元。 ⑨清理疏通化粪池并拖运1000元。 ⑩全校绿化修剪、施肥、拔杂草一次3000元(每月一次)。 铝合金窗户维修、钢化玻璃按每平方米300元。 建筑垃圾及课桌椅废品清运到垃圾场按每车300元(生活垃圾及其他垃圾的清运在服务范围内,免费清运)。 其他维修维护项目,其中土建部分按国家定额,不在以上范围零星维修项目由学校研究决定金额。 5.2.4.4乙方不得对学校要求进行维修的项目及金额提出异议,必须无条件服从接受,否则每次按违约扣1万元合同款。以上所有维修维护项目须经办人申报维修获批后执行,执行过程须留照片及其他材料备查。 5.2.5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 5.2.5.1物业管理常规服务费占合同款40%,按季度支付的考核办法考核,支付物业管理常规服务费。 5.2.5.2维修、维护等项目金额支付占合同款50%,具体为维修、维护项目每月金额统计一次,全年维修维护累计总金额于最后一个季度考核次月10日前支付。若累计金额总数小于合同款50%,按累计金额总数支付,若累计金额超出则超出部分不计。服务期内,超出合同款50%部分维修、维护项目若中标人不执行、则校方有权聘请第三方维修,发生的维修费用在合同款50%(维修、维护部分)中扣除。 5.2.5.3每月满勤奖占合同款10%,员工每天需刷脸考勤6次,按学校规定时间执行,缺勤一次扣200元,每月统计员工出勤情况,从每月的满勤奖中扣除,按季度支付满勤奖。 5.2.6按季度支付的考核办法分值(总分100分) 5.2.6.1建立健全的各项制度、服务质量标准、各工作岗位考核标准、奖惩办法完善,并认真执行。(满分10分) 5.2.6.2按合同要求配齐相关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好(满分8分) 5.2.6.3管理人员、绿化工人及修缮工人等按相关法规持相关执业资格证上岗。(满分10分) 5.2.6.4协助做好校内的建筑物、构筑物维护工作,包括日常零星修缮工作和建筑物、构筑物等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消除建筑物、构筑物安全隐患。(满分10分) 5.2.6.5及时做好校内的路面、各楼栋、公共卫生间、停车场、走廊、过道、墙面、立柱、护栏、各管道井及其他合同内服务区域的零星修缮工作。(满分8分) 5.2.6.6及时对校区内的绿化景观作物进行修剪、绿篱、清理枯枝杂物、按时除草、施肥、除虫等。(满分6分) 5.2.6.7对校区内的设备报修、临时性任务及时响应处置,妥善处置。(满分10分) 5.2.6.8积极承接采购人交办的各类临时性、突发性的工作或积极配合协助采购人组织的各类重大会议、活动。(满分8分) 5.2.6.9考核期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满分10分) 5.2.6.10由采购人组织人员,对物业公司进行满意度百分制问卷调查。问卷得分以20%计,问卷得分60分以下不得分。(满分20分) 本考核办法由采购人以及学生代表对中标人进行定期季度考核。按考核分值付给季度合同款,考核分85分及以上付给100%季度合同款;考核分值80-84分付给95%季度合同款;考核分值75-79分付给90%季度合同款;考核分值70-74分付给80%季度合同款;考核分值65-69分付给70%季度合同款;考核分值60-64分付给60%季度合同款;若考核分值低于60分的付给50%季度合同款,学校有权解除合同。以上合同款扣除部分的款项,中标人须如数上交学校后,校方方可支付季度合同款。 5.3岗位设置 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要求,拟设以下工作人员: 5.3.1管理人员(可由绿化员或杂工兼职,但须报备采购人并经采购人同意):男女不限,50周岁以下,5年以上物业主任工作经验,持有大专(含)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决策能力,熟练掌握电脑管理系统和档案管理系统,熟悉质量体系。(须提供大专(含)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在职劳动合同复印件。) 5.3.2绿化员及杂工各1人:男,法定退休年龄以下,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刑事违法或处分犯罪记录,工作认真负责,吃苦耐劳,有一定绿化养护及泥水施工经验。 5.3.3所有人员必须实行至少八小时工作制,刷脸考勤、中途不得随意脱岗,否则按缺勤处理。 5.3.4不能频繁更换人员,随意离职,若造成工作脱节空岗,则空岗一天扣500元。 5.4其它服务要求受区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 5.4.1本物业项目的物业移交、验收、接管均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实施。 5.4.2中标人应公示学校总务处监督电话,以接受全体教职工、学生等各部门监督。 5.4.3该项目物业管理由采购人委托中标人管理,管理期限壹年,以委托合同时限为准。 5.4.4保密要求:中标人负责对其管理的员工进行经常性保密和安全宣传教育,把保密和安全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贯穿管理工作全过程。认真遵守保密管理规定,做到不该知道的秘密文件不看,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不该问的不问,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得擅自记录、复制、拍摄、摘抄、收藏、携带与保密工作有关的文件资料。遵守采购人有关安全、卫生管理的规章制度。不得随意在办公区喧哗,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出,不得随意使用采购人电话谈论与物业工作无关的事。物业管理人员应着装佩胸牌出入,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进入学生宿舍。中标人应加强所有物业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中标人负全责。 5.4.5本物业管理项目应由中标人自行完成,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项目转包,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5.4.6配合学校和派出所做好其它相关管理工作。 5.4.7物业人员未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或未及时完成学校要求的工作任务,学校可酌情给予扣款200-500元。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1、验收期次说明: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合格的物业管理服务,按季度考评验收。 验收期次:2、验收期次说明: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合格的物业管理服务,按季度考评验收。 验收期次:3、验收期次说明: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合格的物业管理服务,按季度考评验收。 验收期次:4、验收期次说明: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合格的物业管理服务,按季度考评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2.5 | 根据采购人季度验收考评结果,中标人持有正式发票和采购人所开具的验收考评结果证明,于季度考核次月10日前支付。 |
2 | 12.5 | 根据采购人季度验收考评结果,中标人持有正式发票和采购人所开具的验收考评结果证明,于季度考核次月10日前支付。 |
3 | 12.5 | 根据采购人季度验收考评结果,中标人持有正式发票和采购人所开具的验收考评结果证明,于季度考核次月10日前支付。 |
4 | 62.5 | 根据采购人季度验收考评结果,中标人持有正式发票和采购人所开具的验收考评结果证明,于季度考核次月10日前支付。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 说明:乙方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三日内应向甲方缴纳合同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将在服务期结束后且乙方无违约的前提下无息退还。。
9、合同有效期
服务期一年,从2021年09月01日至2022年08月31日。。
10、违约责任
本项目不允许乙方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乙方违约,没收履约保证金。如履约保证金不能弥补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服务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在签定采购服务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无。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做规定的,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 福建省长乐职业中专学校 | 乙方: | 福州鑫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里仁村厚德一号 | 住所: | 福州市晋安区日溪乡文化活动中心4#楼二层253室 |
单位负责人: | 郑德煌 | 单位负责人: | 陈荔君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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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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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15377939267 |
联系方法: | 13696851490 |
开户银行: | 兴业银行长乐支行 | 开户银行: | 华夏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
账号: | 110510152200005375 | 账号: | 12252000000070940 |
签订地点: 福州长乐
签订日期:2021年0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