鸠江区城区水系水环境巩固提升工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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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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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变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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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信息
信息来源:鸠江区
信息时间:2023-12-15
阅读次数:次
办理流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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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提交时间:
0天1小时3分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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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办理时间:
0天0小时19分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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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录入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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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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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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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节点:
2023-12-15 15:0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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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用时:
0天1小时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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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平台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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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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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2023-12-15 15: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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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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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鸠江区城区水系水环境巩固提升工程一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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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WH15GC2023SZ21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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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鸠江区城区水系水环境巩固提升工程一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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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WH15GC2023SZ216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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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市鸠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址 |
芜湖市鸠江区九华北路78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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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谢工 0553-58812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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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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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王宁、江荟洁 18130374176、15955353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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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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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3年12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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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水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施工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甲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丙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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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费率(%) |
68.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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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韦君(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徐启兵(设计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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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234212122494(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CS201101702(设计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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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设计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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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12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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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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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 胜利渠整治及“两垾”活水保质EPCO项目,3309.273万元,2022.8.3; 2. 固镇经济开发区金山湖生态湿地 EPCO项目,3139.88万元,2021.10.31; 3.元亩塘环境提升工程,3502.4万元,2022.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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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项目经理业绩 |
胜利渠整治及“两垾”活水保质EPCO项目,3309.273万元,2022.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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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设计负责人业绩 |
胜利渠整治及“两垾”活水保质EPCO项目,3309.273万元,2022.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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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芜湖城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施工资质:芜湖城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设计资质: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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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费率(%) |
74.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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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愈意(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张硕(设计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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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234152137042(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CS103100509(设计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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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设计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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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12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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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设计:合格;采购:合格;施工:合格;养护: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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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 芜湖市南纬二路排水沟等5条沟渠治理项目,2656.3万元,2021.2.1; 2. 芜湖市保定河及夏家湖路明渠水系治理项目,3600万元,2022.6.8; 3.芜湖市鸭棚路区域零星水系治理工程,2642万元,2022.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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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项目经理业绩 |
芜湖市鸭棚路区域零星水系治理工程,2642万元,2022.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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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设计负责人业绩 |
余杭塘河南片水系综合整治工程,59023万元,202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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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单位:华昕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施工资质: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设计资质:华昕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甲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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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费率(%) |
7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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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孙明亮(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戴惠(设计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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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1342020202101342(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CS103200093(设计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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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设计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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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12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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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设计:合格;采购:合格;施工:合格;养护: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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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 含山经济开发区东区污水处理厂、西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EPCO总承包),3018.1178万元,2023.5.4; 2.含山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南区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EPCO总承包),5279万元,2023.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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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项目经理业绩 |
含山经济开发区东区污水处理厂、西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EPCO总承包),3018.1178万元,2023.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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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设计负责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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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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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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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基准价:7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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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 |
中小企业声明函-安徽水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pdf
候选人公示.pdf
评标得分情况一览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