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物资装备部拟采购茂名分公司所需聚丙烯催化剂,根据《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治理指定采购和独家采购监督管理规定》(石化股份国采购〔2023〕3号),现将该项采购进行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物资名称
16位物料编码
采购数量,吨
1
聚丙烯装置生产
聚丙烯催化剂
1001240260503240
1.04
合计
二、独家采购原因及相关说明
茂名分公司专家评审认为,CS-2-C型聚丙烯催化剂活性较高,氢调性较好,可减少细粉及油的生成量,且成本更低。另外,通过采购不同厂家的催化剂备用,可在生产出问题时更换催化剂进行对比生产,利于对比查找原因并避免造成大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
三、生产商、签约商名称及地址
生产商、签约商名称:营口市向阳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路南镇江家村
四、相关单位、人员及联系方式
1.采购决策单位:国际事业公司(物装公司)燃料与化工部 张远树 wzzhangys@sinopec.com
2.采购执行单位:国际事业公司(物装公司)招标与执行部 陆蓉 wzlur@sinopec.com
3.用户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杨伟聪 yangweich.mmsh@sinopec.com
五、公示期及联系方式
1.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2.公示联系人:监督部(审计部)汤晓锋 wztangxf@sinopec.com
六、相关要求
1.公示期内存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下方“反馈意见”栏填写意见,或向公示联系人反馈意见,如“反馈意见”栏空白且未收到其他反馈,视为无异议。
2.公示期满后,公示发布单位通过邮件形式,向公示联系人索取书面“公示结果确认书”。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