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松滋市中心】松滋市城乡供水保障一体化项目高山片区饮水安全保障工程(一期)(刘家场文家河水厂和配水管网建设项目) 勘察设计(HBSZ-202405SZ-005001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5/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sz-202405sz-005001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松滋市民生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刘军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林芳1379749494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04
公告正文
松滋市城乡供水保障一体化项目高山片区饮水安全保障工程(一期)(刘家场文家河水厂和配水管网建设项目) 勘察设计(HBSZ-202405SZ-005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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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Z-202405SZ-005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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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松滋市城乡供水保障一体化项目已由松滋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松发改审批【2023】2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松滋市民生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银行贷款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松滋市民生水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松滋市 建设规模:本项目共6个部分工程内容,分别是:(一)白龙埂水厂扩建工程(一期)。(二)高山片区饮水安全保障工程。(三)中心城区供水提升工程。1.中心城区老旧管网改造项目。2.城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项目:执行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最新标准,进行亮化升级改造,完善智慧化系统。3.中心城区居民水改配套项目:分表到户,一户一表、计量出户。4.青峰山水厂、风暴岭水厂改造项目:对现状青峰山水厂、风暴岭水厂进行改造升级,确保两座水厂生产能力达到设计规模指标。5.白云边大道加压泵站项目:新建白云边大道加压泵站一座,土建和电力等按规模1.6万m3/d建设;设备分阶段安装,按规模1.2万m3/d安装。(四)村镇末端管网升级改造工程。(五)水厂整合改造工程。(六) 城乡供水信息化建设工程。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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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刘家场文家河水厂和配水管网建设项目的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配合财政评审、现场技术服务等内容。工程勘察内容为本项目范围的岩土勘察工作(对厂区范围内构筑物和建筑物进行勘察,可以借用部分原勘察资料);工程设计范围为本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包含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和现场技术服务。 标段划分:/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6-15。其中: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4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初步设计概算,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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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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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勘察资质,要求设计资质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由具备上述资质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业绩:近五年(即2019年6月4日至2024年6月3日)承担过至少一项市政设计合同金额150万元及以上和市政勘察合同金额30万元及以上或总投资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共设计(或勘察)业绩。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兼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职业资格或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受聘于本单位。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职业资格并受聘于本单位。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 联合体组成成员需由符合本项目相关规定的设计、勘察资质单位组成,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的牵头人,并约定各方的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再次参加本次投标,否则投标均将被否决。 其中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其他审查标准按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各成员分工所占合同工作量的比例,进行加权折算。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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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5月08日至2024年05月1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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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04日 08时3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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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投标相关事宜 | |||||||||||||||||||||||||||||||||||||||||
①招标人:松滋市民生水务有限公司/地 址:松滋市新江口镇长安路46号/联系人:刘军/电话:13797411666/邮政编码:434200②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松滋市新江口镇白云路24号/联系人:李林芳 /电话:13797494947/邮政编码:434200;(2)投诉举报渠道:①行政监督部门:松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 址:松滋市新江口街道建设路38号/联系人:杨华平/电话:0716-6226919/邮政编码:434200②综合监管部门:松滋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松滋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联系人:裴旭东/电话:0716-6315335/邮政编码:434200③公共资源交易部门:松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松滋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联系人:张伟/电 话:0716-6315331/邮政编码:434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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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集体议事法)方式确定中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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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10.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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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0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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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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