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项目名称: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强市、强县、强企、强园区建设评价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知识产权强市、强县、强企、强园区建设评价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900000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对国家、省关于试点示范
区域、产业、企业、园区
等项目建设,以及专利奖
申报等活动进行评价评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9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专家经查阅相关资料及项目技术服务要求,本次《知识产权强市、强县、强企、强园区建设评价项目》采购项目,所涉及的服务内容长期是由浙江省知识产权研究与服务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杭州代办处)承揽,浙江省知识产权研究与服务中心拥有专业的知识产权管理数据库(国家在我省唯一的中国专利电子审批系统)和熟悉该方面业务的管理人才和队伍,如果更换承接主体,会导致本项目的服务成本大幅增加:①其他单位没有专业的知识产权管理数据库,无法全面掌握国家、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等的知识产权基本情况,重新调查会导致成本大幅增加;②其他单位没有从事知识产权评议工作的专业人员,临时招聘会导致成本增加;③其他单位不熟悉评议的相关程序标准,可能导致不满足省知识产权局或国家局的要求。为保证该项目的可行性、延续性,经专家论证,可以根据《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的”之规定,符合政府采购关于单一来源采购的条件。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浙江省知识产权研究与服务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杭州代办处)
地址: 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399号知识产权大厦
三、公示期限
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6月2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联 系 人: 沈女士
联系电话: 0571-89767036
传 真: /
地 址: 杭州市莫干山路77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 冯华/马瑞敏
监管部门电话: 0571-87055741
传 真: 0571-87056984
地 址: 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知识产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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