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南院环评报告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3.5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07/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snb-2024-169
预算金额13.5万元
招标联系人韩老师022-2743218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南院环评报告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SNB-2024-169)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南院环评报告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3.5万元,招标人为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南院环评报告服务项目,详见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南院环评报告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南院环评报告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 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 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 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 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关于印发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 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 方法。 (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 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 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 标前近半年内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 录(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 相关证明);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供应 商在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重 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 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截至磋商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 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供应商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会议,若法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 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若为被授权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 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 身份证明(若无法定代表人,需由企业负责人提供授权、签字或盖章); (三)根据磋商当日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的服务商,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四)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 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12日09时00分到2024年07月18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发售,现场领取。请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 代表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复 印件及原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2日08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南开区天塔道22号301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2日08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天塔道22号301室 七、其他 1.磋商文件的售价:人民币500元。(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采购人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地 址:天津市西青区昌凌路88号 联系人:韩老师 电 话:022-2743218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银石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天塔道22号301室 联系人: 张晓丽薄政楠 电 话: 022-59009088-205 电子邮件: 671902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残或丽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心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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