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马鞍山市第四人民医院空气消毒机维保服务澄清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10/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路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名称: 马鞍山市第四人民医院空气消毒机维保服务
二、首次公告时间:2023年10月10日
三、澄清内容: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六)评审
 
序号
评审项目
满分值
评分标准
1
价格分
10分
按照财政部财库[2014]21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00(小数点后面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2
维保服务方案
8分
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维保服务方案进行酌情评分:
1、内容全面完整,可操作性强的,得8分;
2、内容较完整,操作性较强的,得6分;
3、内容较简单的,得4分;
4、差或不提供不得分。
3
质量保障方案
6分
对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及质量违约承诺具体、合理、完善程度综合评定:
1、方案全面深入,详尽准确,科学合理,特色明显,预估服务质量管控操作性强的,得6分;
2、方案较为贴切,符合实际,具有实用性,特色较明显,预估服务质量管控操作性较强的,得4分;
3、方案基本符合要求的,得2分;
4、差或未提供维保方案的不得分。
4
服务保障及应急方案
5分
磋商小组根据各供应商服务保障及应急方案进行酌情评审:
1、 服务保障及应急方案完善、措施明确、可行性强,针对性强,得 5分;
2、服务保障及应急方案措施明确、可行,针对性较强得3分;
3、服务保障及应急方案措施基本完整,细节待完善的,得1分;
4、差或未提供服务保障及应急方案的不得分。
5
认证证书
3分
1、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得1分。
2、供应商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得1分。
3、供应商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得1分。
注:(1)磋商响应文件中需提供证书复印件且满足以上要求,否则磋商小组不予计分。
6
配件保障
3分
磋商小组根据各供应商对本项目提供的配件进货渠道规范性情况进行评审。最高得3分。优:3分;良:2分;一般:1分。(提供配件合法的进货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7
售后服务及时性承诺
3分
根据供应商售后服务人员服务响应时间、抵达维修现场时间进行综合评审,最高的得3分,一般得2分,最低得1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承诺函(格式自拟)。
8
人员力量
6分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备的人员,须为供应商单位当前在职在岗人员,否则磋商小组不予计分。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备的维修人员:具有有效期内的消毒器维修保养相关专业工程师证书或培训证书,每证得1.5分,最多得6分。
注:
(1) 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清晰的证书扫描件或彩色图片,不提供不予计分。
(2)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供应商(2023年6月<含>以来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扫描件,证明材料形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否则不予计分。
9
供应商业绩
6分
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无合同签订日期磋商小组不予计分),供应商提供同类维保服务项目业绩,每个合同业绩得2分,最多得6分,得满为止。
注:(1)磋商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合同甲方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或合同甲方出具的服务质量良好<或满意>及以上评价证明)复印件。验收合格证明或服务质量良好(或满意)及以上评价证明须含合同甲方公章,公章名称与合同甲方名称一致,且符合以上要求,否则磋商小组不予计分。
(2)合同内容必须能清楚地反映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和盖章页等内容,若合同中未清楚地反映,须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须含合同甲方公章及合同甲方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公章名称与合同甲方名称一致,且符合以上要求,否则磋商小组不予计分。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修改为
序号
评审项目
满分值
评分标准
1
价格分
15分
按照财政部财库[2014]21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5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5%×100(小数点后面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2
维保服务方案
8分
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维保服务方案进行酌情评分:
1、内容全面完整,可操作性强的,得8分;
2、内容较完整,操作性较强的,得6分;
3、内容较简单的,得4分;
4、差或不提供不得分。
3
质量保障方案
6分
对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及质量违约承诺具体、合理、完善程度综合评定:
1、方案全面深入,详尽准确,科学合理,特色明显,预估服务质量管控操作性强的,得6分;
2、方案较为贴切,符合实际,具有实用性,特色较明显,预估服务质量管控操作性较强的,得4分;
3、方案基本符合要求的,得2分;
4、差或未提供维保方案的不得分。
4
认证证书
3分
1、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得1分。
2、供应商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得1分。
3、供应商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得1分。
注:(1)磋商响应文件中需提供证书复印件且满足以上要求,否则磋商小组不予计分。
5
配件保障
3分
磋商小组根据各供应商对本项目提供的配件进货渠道规范性情况进行评审。最高得3分。优:3分;良:2分;一般:1分。(提供配件合法的进货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6
售后服务及时性承诺
3分
根据供应商售后服务人员服务响应时间、抵达维修现场时间进行综合评审,最高的得3分,一般得2分,最低得1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承诺函(格式自拟)。
7
人员力量
6分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备的人员,须为供应商单位当前在职在岗人员,否则磋商小组不予计分。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备的维修人员:具有有效期内的消毒器维修保养相关专业工程师证书或培训证书,每证得1.5分,最多得6分。
注:
(1) 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清晰的证书扫描件或彩色图片,不提供不予计分。
(2)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供应商(2023年6月<含>以来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扫描件,证明材料形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否则不予计分。
8
供应商业绩
6分
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无合同签订日期磋商小组不予计分),供应商提供同类维保服务项目业绩,每个合同业绩得2分,最多得6分,得满为止。
注:(1)磋商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合同甲方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或合同甲方出具的服务质量良好<或满意>及以上评价证明)复印件。验收合格证明或服务质量良好(或满意)及以上评价证明须含合同甲方公章,公章名称与合同甲方名称一致,且符合以上要求,否则磋商小组不予计分。
(2)合同内容必须能清楚地反映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和盖章页等内容,若合同中未清楚地反映,须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须含合同甲方公章及合同甲方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公章名称与合同甲方名称一致,且符合以上要求,否则磋商小组不予计分。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重要说明: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若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特此通知。
本项目联系人:刘路     电话:0555-3109072
                                                  马鞍山第四人民医院招标办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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