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华电国际十里泉发电厂“上大压小”扩建工程堆土场区域土石方外运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17/04/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b/kjjj01-002-2017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工程名称:华电国际十里泉发电厂“上大压小”扩建工程堆土场区域土石方外运

招标编号:ZB/KJJJ01-002-2017

招标人: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十里泉发电厂

1.工程概况

1.1项目法人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十里泉发电厂

1.2工程项目的性质:工程施工承揽

1.3工程概况及技术要求:

( 1)堆土场位于我厂扩建区域东北,长度约 200米,宽度约 120米,高度约 8米,形状为极不规则图形,长宽高为现场粗略估算,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具体范围以招标方实际确定为准,且投标方必须按照招标方要求的范围进行土石方外运,外运顺序为自下而上,自北向南。

( 2)根据扩建工程整体的进度和施工情况,招标方随时将进行堆土场区域的堆土、取土工作。投标方必须做好配合,须按照招标方要求允许堆土场内的各项施工作业工作。

( 3)投标方将堆土场区域的土石方等进行外运,外运地点投标方自行解决。

( 4)堆土场区域内土石方外运,包括堆土场堆积的土石、建筑垃圾、废旧材料等等,不仅单独指土石。投标方的外运范围包括堆土场堆积的所有堆积物(监理、业主要求不得外运的除外)。

( 5)涉及到与土石方外运的所有手续的办理和费用全部由投标方自行解决。

( 6) 清运后场地按照招标方要求的标高进行平整、压实,平整压实符合相关标准及招标方、监理的要求。要求开挖至场地内原始地面上表面,露出原始地貌耕植土层,场平后标高大约为 56.500米(高程采用 1956年黄海高程系),具体标高以招标方实际要求为准。

( 7)若外运到一定程度,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种植土需立即通知监理业主,并按要求负责运送至招标方指定地点,并负责运送过程中的装卸车、运输、安全文明卫生等所有工作。

( 8)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完成,投标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购买防尘网对堆土场整体覆盖,达到环保要求。在施工过程发生的一切环保处罚将由投标方承担,招标方并根据十里泉发电厂相关规定双倍考核。

( 9) 土石方外运必须符合安全文明卫生要求,场地、道路等须及时清扫,每天不低于 3次,且须保证现场无尘土等。

( 10) 若施工区域开挖出招标方需要利用或回收的材料,如景观石等,投标方负责运送至招标方指定的地点,并负责运送过程中的装卸车、运输、安全文明卫生等所有工作。

( 11)根据现场实际和场地需求情况等,招标方可能会要求投标方限时清理出一定范围内的场地,投标方须按照招标方要求进行人员机械组织,在招标方要求的时间内将招标方要求的区域清理出来。

( 12) 投标方的施工机械、人员组织须按照招标方要求进行投入,要求投入充足,必须能满足招标方工期要求和相关要求。

( 13)投标方负责与工程相关的各项内外部关系协调。

( 14)工期为 60天,开工时间以监理、业主书面通知为准,根据招标方具体要求进行调整,但投标方必须按招标方要求进行机械、人员投入。

( 15)工期 60天划分 6个节点,每 10天一个节点:

①施工第 10天完成第一个节点,此节点累计完成工程量约 3.5万 m;

②施工第 20天完成第二个节点,此节点累计完成工程量约 7.0万 m;

③施工第 30天完成第三个节点,此节点累计完成工程量约 10.5万 m;

④施工第 40天完成第四个节点,此节点累计完成工程量约 14.0万 m;

⑤施工第 50天完成第五个节点,此节点累计完成工程量约 17.5万 m;

⑥施工第 60天完成第六个节点,此节点累计完成全部工程量。

若不能按时完成工作,招标方有权按节点计划扣除履约保证金,有其它违约招标方可酌情扣除,投标方按计划节点在工期 60天到期前完成堆土场外运任务,满足环保及运行使用要求,若投标方外运土石方达不到要求,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 16) 投标方在合同期内不能按 3.15条节点进度完成指定区域内土石方的清理、外运,每个节点滞后 2天以上,扣除履约保证金 50%。连续 2个节点滞后,招标方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期间外运土石方发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投标方自行承担,因此给招标方造成的损失由投标方负责赔偿。

(17) 投标人必须提供外运土石方的处置方案。

( 18) 投标方必须遵守十里泉发电厂相关规定。

1.4工程地点:位于华电国际十里泉发电厂扩建区域东北。

1.5工期要求: 工期暂定 60天,根据招标人具体要求进行调整。

1.6电厂厂址 :山东省枣庄市解放南路 143号。

2.招标范围及质量标准

2.1招标范围:堆土场区域土石方外运 技术规范书中的工程内容。

2.2质量标准:质量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以下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详评。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在近五年内无任何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3投标人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完全履行合同的能力;

3.4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所设计工程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近五年内未出现过重大安全问题;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投标人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参加一个标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的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等。

3.7申请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保留获取相应补偿的权利。

4.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4.1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http://www.chdtp.com/

4.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17年 4月 14日 -2017年 4月 19日上午 9:00

5.投标申请递交

5.1申请书格式:请参照公告附件格式进行填报,所有项目均应详细填写,申请人因《投标报名登记表》填写不清晰、不完整导致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5.2递交方式:投标人须将《投标报名登记表》(公告附件)分别扫描发送至 招标人邮箱 gcjj_301@163.com 中,邮件标题为“堆土场区域土石方外运--投标人简称”,同时电话告知确认。

5.3递交时间: 2017年 4月 14日 -2017年 4月 19日上午 9:00

5.4往来函件的传递:

①申请书中提供的邮箱应唯一(申请人用该邮箱发送、接收文件)。

②函件清晰扫描后( JPG图片格式)用申请书中提供的电子邮箱发送、接收,邮件标题简要标明“堆土场区域土石方外运××事项 -投标人简称”,以防邮件无法查找或丢失。

③申请书等往来函件原件请保留,开标时需递交。

6、招标文件发送

6.1招标人在接收到投标人的《投标报名登记表》扫描件或原件后,即向投标人报名登记表提供的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如因网络等未知原因久未接到招标文件,请电话联系,或再行发送邮件告知。

6.2投标人接到招标文件后请尽快阅读,如发现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等理解时,请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提出澄清申请 ( 扫描后发至邮箱 gcjj_301@163.com ,邮件标题“堆土场区域土石方外运澄清申请-申请单位 简称”并电话告知确认)。

6.3发送时间: 2017年 4月 19日。

7.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十里泉发电厂

联系人:万工 电子邮箱: gcjj_301@163.com

联系电话:0632-3292977;传真: 0632-3292933

地 址:山东省枣庄市解放南路 143号

邮政编码: 277103

8.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 5月 5日 9:30;

地点:华电国际十里泉发电厂扩建工程项目管理部一楼会议室

各投标人合法代表届时必须出席。如开标时间地点有调整,招标人将以澄清补遗的形式告知投标人。

9.资质原件审查及资格审查

在开标时将对投标人的资质原件审查,审查时携带证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或授权代表个人身份证等招标公告规定的资格原件进行核查。

经评标委员会审查,不符合本公告资质、业绩等要求,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

公告附件:

投标报名登记表

投标人名称

法人代表

注册资金

报名项目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传真

其他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

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银行基本账户

经营范围

资质等级

施工业绩

序号

项目名称

业主名称

合同金额

日期

我公司承诺遵守华电国际十里泉发电厂外包工程相关制度规定,保证提供的信息、资质真实有效,并愿意为此承担法律责任。

公章(盖章)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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