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再次比选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毛感乡卫生院配套工程项目挡土墙安全鉴定和评估单位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7/0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再次比选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毛感乡卫生院配套工程项目挡土墙安全鉴定和评估单位的公告
我委于2024年6月25日至27挂网比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毛感乡卫生院配套工程项目挡土墙安全鉴定和评估单位,因截止日期内不满足三家单位报名,现再次公示挂网比选,相关报名信息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关于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稿)的通知》等有关法律规定,为完善我委组织实施的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毛感乡卫生院配套工程项目挡土墙安全鉴定和评估工作,现向社会公开选聘挡土墙安全鉴定和评估技术服务单位,有意向报名的单位,可在报名时间内报名。最终选定单位以报名单位中择优确定(以项目报价、企业资质、业绩、信誉评价和后期服务等进行综合考虑)。
一、建设规模与内容
保亭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毛感乡卫生院配套工程项目于2023年验收,本次鉴定挡土墙约长23米高7米,部分挡土墙存在倾斜。
二、招标范围
完成保亭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毛感乡卫生院配套工程挡土墙安全鉴定和评估工作,并出具相应成果文件等(具体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三、报名条件要求
(一)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关资质;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近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四、费用支付方式:由业主单位支付。
五、报名单位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相应资质(提供盖章复印件);
(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报名的还须提
供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
(三)单位近期类似业绩等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
(四)收费标准,应注明计价依据及报价计算方式;
(五)提供机读档案资料(日期公告期内);
(六)报名材料须装订成册,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封
面提供联系人电话,无需密封);报价函须单独密封并加盖公章。
六、报名时间
2024年7月2日至2024年7月4日止;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七、报名地点
保亭县保城镇南环中路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三楼)
八、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13876404608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2日
关于再次比选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毛感乡卫生院配套工程项目挡土墙安全鉴定和评估单位的公告
我委于2024年6月25日至27挂网比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毛感乡卫生院配套工程项目挡土墙安全鉴定和评估单位,因截止日期内不满足三家单位报名,现再次公示挂网比选,相关报名信息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关于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稿)的通知》等有关法律规定,为完善我委组织实施的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毛感乡卫生院配套工程项目挡土墙安全鉴定和评估工作,现向社会公开选聘挡土墙安全鉴定和评估技术服务单位,有意向报名的单位,可在报名时间内报名。最终选定单位以报名单位中择优确定(以项目报价、企业资质、业绩、信誉评价和后期服务等进行综合考虑)。
一、建设规模与内容
保亭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毛感乡卫生院配套工程项目于2023年验收,本次鉴定挡土墙约长23米高7米,部分挡土墙存在倾斜。
二、招标范围
完成保亭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毛感乡卫生院配套工程挡土墙安全鉴定和评估工作,并出具相应成果文件等(具体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三、报名条件要求
(一)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关资质;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近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四、费用支付方式:由业主单位支付。
五、报名单位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相应资质(提供盖章复印件);
(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报名的还须提
供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
(三)单位近期类似业绩等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
(四)收费标准,应注明计价依据及报价计算方式;
(五)提供机读档案资料(日期公告期内);
(六)报名材料须装订成册,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封
面提供联系人电话,无需密封);报价函须单独密封并加盖公章。
六、报名时间
2024年7月2日至2024年7月4日止;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七、报名地点
保亭县保城镇南环中路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三楼)
八、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13876404608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2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