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c-2022-037
预算金额4500万元
招标联系人徐晓庆18637229005
招标代理机构林州市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世杰15513610620
中标联系人卓志荣
公告正文

林州市历史遗留露天矿山生态环境修复工程EPC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2022-09-16

一、中标信息公示表

项目名称

林州市历史遗留露天矿山生态环境修复工程EPC项目

项目编号

GC-2022-037

标段编号

GC410500202200573001001

招标人

林州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

林州市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监督单位

林州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公示时间

2022919-2022921

评标日期

2022914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要求

工期

360日历天

建设地点

林州市境内

招标控制价(元)

4500万元

招标范围和内容

林州市横水镇小崔脑废弃灰岩矿、 林州市东下洹废弃灰岩矿、林州市龙山街道井院废弃灰岩矿、林州市桂园街道蒋里村废弃灰岩矿、林州市桂园街道石家壑村废弃灰岩矿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概算、评审、勘查、设计、施工、审核、竣工验收、协助业主单位办理相关手续、移交前维护、资料整理移交及质保期内保修等内容(交钥匙工程)

中标价(元)

优惠率 5%

公示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林州市)》上发布

无效原因

/

/

排名

公司名称

投标报价

项目经理

价格得分

技术标

综合实力

总分

排名

第一中标候选人

河南有色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优惠率 5%

王新元

30.00

25.95

39.00

94.95

1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化地质河南局集团有限公司

优惠率6%

卓志荣

29.89

23.27

0.00

53.16

2

第三中标候选人

河南卓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优惠率 4%

刘普

29.79

21.93

0.00

51.72

3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有色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100170050502T

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组团雁鸣路西侧、清正路东侧有色地矿科研楼 1209

资质证书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勘查、设计 施工、评估甲级

项目经理

王新元

证书编号

1442017201849553

商务部分评审标准

投标人的资信

河南省镇平县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普查)评价

林州市河顺镇魏家庄村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环境修复工程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化地质河南局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10017003932XN

地址

郑州市文化路 76

资质证书

地质灾害勘查、设计、施工、

危险性评估甲级

项目经理

卓志荣

证书编号

1412015201519727

商务部分评审标准

投标人的资信

佛坪县袁家庄街道办大湾沟泥石流治理工程

公乌素煤矿8#9#渣堆治理项目土石方工程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卓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100699960610Y

地址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东)商鼎路 70 号河南省煤田科技中心信息处理中心

资质证书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勘查甲级、设计甲级、施工甲级、危险性评估甲级

项目经理

刘普

证书编号

1412016201730809

商务部分评审标准

投标人的资信

淇县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26 个)施工工程第一标段

淇县恒源矿业有限公司田沟、二道庄普通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生态治理修复工程勘查设计

二、联系方式

人:林州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址:河南省林州市红旗渠大道中段

人:徐晓庆

话:1863722900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81589706179X

代理机构:林州市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91410581MA9FB9FC5F

人:刘世杰

话:15513610620

地址:林州市红旗渠大道中段水车园小区9号楼6

监督单位:林州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13333835537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如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0日内向林州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书面投诉(具体程序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文件执行)。

投标人的质疑和投诉必须以实名书面形式按招标文件及有关规定的时间程序递交,质疑和投诉的内容必须有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否则招标招标单位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有权利拒绝受理;对于歪曲事实或采用不正当手段恶意质疑和投诉的投标人,招标单位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并记入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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