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屏南县古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乙方: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屏南分公司小微企业无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923]YS[XJ]2018016-2的屏南县古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视频监控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
1 | 1-1 | 视频监控设备 | 视频监控设备 | 1 | 批 | 国内 | 48473 | 48473 | 海康威视 | 详见投标文件 | ||||||
合计: | 48473.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万捌仟肆佰柒拾叁元整元(¥48473.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7)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宁德市屏南县古峰镇古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后。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00 | 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清项目款。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质保一年。
10、违约责任
10.1甲方在乙方将合同清单上的物资设备运达指定地点后两个工作日后无正当理由不接收或未按约定时间验收的,乙方有权按有关规定提请依法处理,并根据处理结果依法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10.2甲方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的除外)应按照逾期金额的每日万分之五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如违约金的数额累计达到本合同总价款的10%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所有已从甲方收到的价款、费用,乙方有权不予退回,且甲方应按上述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由此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且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的,甲方应对不足部分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10.3乙方所交设备、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在10个工作日内负责调换,造成逾期交货或服务的,按逾期交货承担违约责任。 10.4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设备、完成工期或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应按合同总金额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的数额累计达到本合同总价款的20%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分歧或争议时,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 | 屏南县古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乙方: |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屏南分公司 |
住所: | 屏南县古峰镇翠屏路光荣巷二弄59号 | 住所: | 屏南县古峰镇环城路广电中心 |
单位负责人: | 周茂全 | 单位负责人: | 林强 |
委托代理人: |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13959310293 | 联系方法: | 13459356277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签订地点:屏南县
签订日期:2018年1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