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江镇消防救援站停车位维修项目比选公告
金额
18.23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08/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25-zb-008
预算金额18.23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老师021-20272287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沈老师1872184106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江镇消防救援站停车位维修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江镇消防救援站停车位维修项目
项目编号:2024-25-ZB-00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1872184106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浦东新区杜鹃路26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老师、021-2027228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沈老师、18721841063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喜泰北路8号2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江镇消防救援站停车位维修项目进行比选采购,合格的供应商可进行报名领取比选文件参加比选。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其他资格要求:
1)未 被 列 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 收 违 法 案 件 当 事 人 名 单 和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供应商。
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具有建筑项目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的建设项目项目的项目经理。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江镇消防救援站停车位维修项目
2、项目编号:2024-25-ZB-008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江镇站北面绿化带进行硬化,面积为233.5平方米,划线10个机动车停车位,安装一个非机动车停车棚(面积25.2平方米),加装3楼晒衣场窗户,面积31.11平方米,详见工程量清单。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施工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港洪路752号。
6、施工工期:4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发出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三、报名时间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4-08-30 09: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09-03 17:00截止前可在上述时间段内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发送18721841063@163.com备注公司名称、联系人及手机号码,审核通过后以邮件形式发放比选文件,纸质报名材料在开标时统一收取,比选文件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报名所需资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2)报名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3)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5)本单位最新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屏图资料(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日期在提交报名资料前一周内加盖公章
注:以上报名资料必须加盖公章。如有缺漏,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2.凡愿参加比选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4-08-30 09:00至2024-09-03 17: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比选文件并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参加比选活动。
3.获取比选文件其他说明:
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6日09:30,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五、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1、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喜泰北路8号2楼会议室。
2、随纸质响应文件同时递交签字盖章版投标文件电子版(以光盘或U盘形式提供)。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二、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6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精神,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8.2325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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