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15042023000126
预算金额74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世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15082628978
公告正文
宜宾市叙州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3年叙州区广播电视运行维护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N5115042023000126
二、项目名称:2023年叙州区广播电视运行维护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中国广电四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叙州区分公司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柏溪镇英烈巷9号 74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中国广电四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叙州区分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服务 2023年叙州区广播电视运行维护 1.按照安全播出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协议维护期间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正常运行。 2.按照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运行维护绩效评价标准要求落实乡镇(街道)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网点日常管理,开展维护管理工作,确保所有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规范运行。用户投诉零容忍,用户满意度≧98%。做好各类台帐的登记、数据上报。使用智慧广电APP开展广播电视维护工作,建立工作档案、台账、记录等相关工作,完成年度绩效评价各项工作,确保广播电视长期通、优质通。 3.负责全区5467个自然村户户通设备维护服务。 4.负责全区21个地面数字电视基站(包括中、省、区基站)、主(分)前端、有线光纤传输链路的维修维护,保证其相关技术参数达到地面数字电视传输指标参数。提供传输链路维护所需设备器材,做好链路维护抢修,确保信号畅通。 5.负责发射基站进行每季度周期性巡检(包括安全隐患排查,保洁机房和设备卫生,设备运行参数采集和调整)。 6.负责全区应急广播系统维护服务,落实应急广播值班制度,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1.根据《四川省应急广播体系运行维护管理规范》(川广发〔2023〕26号)和《四川省应急广播运行管理办法》(川广发〔2023〕27号),落实四川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2年版)》的通知(川广办发〔2022〕25号)的服务要求,服务承接机构须开展运行管理维护标准化建设,确保运行有机构、管理有制度、服务要标准化、户户有广电管家、服务处理平台化、维护服务费支付到位有保障,全面提升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长效化水平。服务具体要求按照川广办发〔2022〕25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川广办发〔2022〕25号文件作为合同附件履行。考核细则同步履行。 2.服务承接机构须按照川广发〔2023〕26号和川广发〔2023〕27号文件要求,具备信息网络维护服务能力;建立应急广播值班制度实行应急广播平台24小时有人值守;负责乡镇(街道)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网点日常管理;协议服务期内,开展不少于2次安全播出应急演练或广播电视业务培训。 3.服务承接机构因网络建设改造等原因,需要中断光纤链路传输时,须提前通知区文广旅游局,并做好改造前各项准备工作。 4.服务承接机构故障抢修恢复时间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时间的,须向区文广旅游局报告审批。 5.服务承接机构建立设施设备管理台账,承担因管理不善所造成的资产流失赔偿责任;及时报修故障设备,确保设备、仪器正常工作;对无法修复的设备和仪器,出具报废说明,经区文广旅游局审定后报废。 6.服务承接机构在执行项目合同过程中必须强化生产安全、播出安全、设备安全管理,全权承担安全责任。 7.地面数字电视传输系统维护时,主(分)前端设备、发射基站发射设备返厂维修费用由区文广旅游局负责,其他维护材料由服务承接机构方负责。 8.应急广播系统、地面数字电视用户及直播卫星用户终端维修维护时,其主要设备由区文广旅游局负责,其它辅材由服务承接机构负责。确保运行维护工作用车。 9.为不断提升叙州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运行维护服务质量和效能,保障全区电视户户通、长期通、优质通,结合叙州区实际,按照《四川省应急广播体系运行维护管理规范》(川广发〔2023〕26号)和《四川省应急广播运行管理办法》(川广发〔2023〕27号)要求,遵照四川省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运行维护绩效考核评价办法,制定《广播电视运行维护考核细则》。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根据《四川省应急广播体系运行维护管理规范》(川广发〔2023〕26号)和《四川省应急广播运行管理办法》(川广发〔2023〕27号),落实四川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2年版)》的通知(川广办发〔2022〕25号)的服务要求,服务承接机构须开展运行管理维护标准化建设,确保运行有机构、管理有制度、服务要标准化、户户有广电管家、服务处理平台化、维护服务费支付到位有保障,全面提升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长效化水平。服务具体要求按照川广办发〔2022〕25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川广办发〔2022〕25号文件作为合同附件履行。考核细则同步履行。 2.服务承接机构须按照川广发〔2023〕26号和川广发〔2023〕27号文件要求,具备信息网络维护服务能力;建立应急广播值班制度实行应急广播平台24小时有人值守;负责乡镇(街道)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网点日常管理;协议服务期内,开展不少于2次安全播出应急演练或广播电视业务培训。 3.服务承接机构因网络建设改造等原因,需要中断光纤链路传输时,须提前通知区文广旅游局,并做好改造前各项准备工作。 4.服务承接机构故障抢修恢复时间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时间的,须向区文广旅游局报告审批。 5.服务承接机构建立设施设备管理台账,承担因管理不善所造成的资产流失赔偿责任;及时报修故障设备,确保设备、仪器正常工作;对无法修复的设备和仪器,出具报废说明,经区文广旅游局审定后报废。 6.服务承接机构在执行项目合同过程中必须强化生产安全、播出安全、设备安全管理,全权承担安全责任。 7.地面数字电视传输系统维护时,主(分)前端设备、发射基站发射设备返厂维修费用由区文广旅游局负责,其他维护材料由服务承接机构方负责。 8.应急广播系统、地面数字电视用户及直播卫星用户终端维修维护时,其主要设备由区文广旅游局负责,其它辅材由服务承接机构负责。确保运行维护工作用车。 9.为不断提升叙州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运行维护服务质量和效能,保障全区电视户户通、长期通、优质通,结合叙州区实际,按照《四川省应急广播体系运行维护管理规范》(川广发〔2023〕26号)和《四川省应急广播运行管理办法》(川广发〔2023〕27号)要求,遵照四川省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运行维护绩效考核评价办法,制定《广播电视运行维护考核细则》 74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唐科武、李元谅、曹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12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计划备案编号:51150423210200000871[2023]00191 ;
2.监督部门:宜宾市叙州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831-6203328;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宾市叙州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康宁路文化中心
联系方式:135507154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世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柏溪镇城北新区城中央35幢4层4-5号
联系方式:150826289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四川世永经办人员
电话:15082628978
四川世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21日
相关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2023年叙州区广播电视运行维护项目磋商文件(2023090801).pdf
评审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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