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餐饮环节食品安全检测服务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金额
11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8/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临安【2024】1825号
预算金额110万元
招标联系人姚小林0571-89541816
招标代理机构中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邓艳君0571-6371568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关于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餐饮环节食品安全检测服务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餐饮环节食品安全检测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1日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临安【2024】1825号 

    项目名称: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餐饮环节食品安全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100000  

    最高限价(元):1100000  

    采购需求:

     

    中小企业政策 中小企业预留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10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比选1家食品安全检测机构为餐饮环节定量委托检验服务资质定点单位,承担本局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内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定量检测服务项目。
抽检范围覆盖临安区行政区所有区域,采样点为餐饮经营单位,检验数量不少于900批次。如中标人在实施项目履行合同中因不符合本项目或合同要求或其他严重违规情况而被采购人终止合同的,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承接该项目。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具有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该特定条件的法律法规依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改进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提升质量效益的实施意见(试行)》(浙市监食检【2020】20号)。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1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8月21日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杭州市临安区锦南街道南樾府17幢1103室开标室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六、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zfcg.czt.zj.gov.cn/luban/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RLyPajmZ5w03wgZqwSZ6Xw==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
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浙财采监【2012】18号)对采购公告信息(含供应商资格条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但采购文件在发售或报名截止日后获得的,应当自截止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提出,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磋商文件的第三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 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5、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杭州市临安区临天路216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姚小林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9541816  

    质疑联系人:郑婷 

    质疑联系方式:0571-89541882 (请通过以下路径在线提起质疑: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临安区南樾府17幢二单元1103室 

    传    真:0571-63716381  

    项目联系人(询问):邓艳君(临安分公司)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63715687 

    质疑联系人:桑春华(临安分公司) 

    质疑联系方式:0571-63715687 (请通过以下路径在线提起质疑: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科、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临天路1950号财政大楼411室

    传    真:0571-89541600

    联 系 人:赵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89541692、0571-89541691


 
 
 












附件信息:

  • (发布稿P1)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餐饮环节食品安全检测服务采购项目.doc

    2.0M

  • 0621采购意向.pdf

    144.1K

  • 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20190827.pdf

    2.1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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