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衡东县人民医院新增综合配套项目二次医疗专业装修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1/04/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13973444594
中标联系人王龙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衡东县人民医院新增综合配套项目二次医疗专业装修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1-04-01 19:2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衡东县人民医院新增综合配套项目二次医疗专业装修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衡东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就其衡东县人民医院新增综合配套项目二次医疗专业装修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于2021041日上午09:00分(北京时间)在衡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了开标、评标会议,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经评标委员会认真评定,推荐了以下3名中标候选人,现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

中标候选人信息

中标候选人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联合体牵头人:湖南天天建设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湖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合体牵头人:湖南惠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湖南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合体牵头人:郴州市新城住宅建设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湖南恒创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

设计费参照计价格(2002)10号《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及东政办发[2015]10号文的设计收费标准的60%计取;施工计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按《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2014)113号文、东政办发[2015]10号文相关文件执行,施工费按工程总承包招标控制价的99.36%计取。

设计费参照计价格(2002)10号《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及东政办发[2015]10号文的设计收费标准的60%计取;施工计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按《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2014)113号文、东政办发[2015]10号文相关文件执行,施工费按工程总承包招标控制价的99.75%计取。

设计费参照计价格(2002)10号《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及东政办发[2015]10号文的设计收费标准的60%计取;施工计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按《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2014)113号文、东政办发[2015]10号文相关文件执行,施工费按工程总承包招标控制价的99.89%计取。

工期

60日历天

详细评审

得分情况

总分

88.26

74.63

72.99

设计文件(50分)

42.86

35.93

35.50

承包人实施方案(施工组织设计)(20分)

18.66

15.94

17.09

资信业绩(10分)

6.80

2.80

0.50

投标报价(30)分

19.94

19.96

19.90

项目

负责人

姓名

王龙

钱静涛

何志军

设计负责人

姓名

肖经龙

王欣

刘浩

施工技术负责人

姓名

向国画

李浩

邓建辉

进入投标报价评审的投标人技术标得分情况-承包人实施方案(施工组织设计)

序号

投标人名称

评委1

评委2

评委3

评委4

评委5

评委6

评委7

1

联合体牵头人:潇湘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湖南中规设计院有限公司

85

79

76

85

83

82

82

2

联合体牵头人:湖南天天建设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湖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98

88

94

98

89

88

98

3

联合体牵头人:湖南惠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湖南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87

76

76

88

79

78

74

4

联合体牵头人:郴州市新城住宅建设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湖南恒创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89

81

83

90

87

82

86

进入投标报价评审的投标人技术标得分情况-设计文件评审

序号

投标人名称

评委1

评委2

评委3

评委4

评委5

评委6

评委7

1

联合体牵头人:潇湘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湖南中规设计院有限公司

66

68

64

64

56

59

60

2

联合体牵头人:湖南天天建设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湖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90

77

89

86

78

87

93

3

联合体牵头人:湖南惠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湖南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79

71

75

79

55

74

70

4

联合体牵头人:郴州市新城住宅建设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湖南恒创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77

71

82

75

65

50

7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从2021年4月2日至2021年4月8日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若无异议,公示期满后,招标人将确定以上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人:衡东县人民医院

联系电话:13341348139

招标代理机构: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973444594

监管部门:衡东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4-5223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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