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0万元
招标联系人袁工
招标代理机构句容市弘毅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2/01/24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尚弘物业管理的9个安置小区生活及建筑垃圾清运招标公告

尚弘物业管理的9个安置小区生活及建筑垃圾清运

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招标人 句容市尚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现委托 句容市弘毅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尚弘物业管理的9个安置小区生活及建筑垃圾清运 ,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句容市

[2]合同履行期限:1年

[3]估算价:40万元

[4]单价最高限价(含税价):生活垃圾每月16元/桶(120L)、每月24元/桶(240L);建筑垃圾40.5元/立方。各项投标单价(含税价)均不得超过相应单价的最高限价,否则按照废标处理。

[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要求。

[6]招标范围:垃圾清运等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申请人资质: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资审方式

本项目资审方式: 资格后审

四、资格审查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投标格式)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见投标格式);

7、投标保证金支付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轮评标)

五、评标细则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方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总分为100分。

评审内容

分值

商务部分(82分)

投标报价

1、单价最高限价(含税价):生活垃圾每月16元/桶(120L)、每月24元/桶(240L);建筑垃圾40.5元/立方。各项投标单价(含税价)均不得超过相应单价的最高限价,否则按照废标处理。

2、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①生活垃圾(120L)投标报价(单价含税价)最低的为评定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5分,报价得分=基准价(元)/经评审有效的投标报价(元)*15,得分以“四舍五入”取整。

②生活垃圾(240L)投标报价(单价含税价)最低的为评定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5分,报价得分=基准价(元)/经评审有效的投标报价(元)*15,得分以“四舍五入”取整。

③建筑垃圾投标报价(单价含税价)最低的为评定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20分,报价得分=基准价(元)/经评审有效的投标报价(元)*20,得分以“四舍五入”取整。

50

综合实力

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县(市)级或以上城管(环卫)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的得3分。(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不提供不得分)

2.投标人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不提供不得分)

3.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体系覆盖范围包含:垃圾清运服务)的得1分。(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不提供不得分)

4.投标人具有AA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证书的得1分。AA级得0.5分,A级不得分。(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不提供不得分)

6

业绩

投标人2017年以来有从事包含城市小区、社区生活垃圾集中清运服务项目(环卫一体化)等类似业务的,每提供一个服务项目得3分,最高分6分。(提供服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不提供不得分)

6

物资装备

投入

1.投标人自有或承诺中标后购买1.0吨及以上电动环卫车的每辆得3分,满分6分。(提供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承诺的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不提供不得分

2.投标人自有3.0吨及以上密闭压缩车不少于1辆的得3分,满分6分。(提供车辆照片、行驶证、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不提供不得分

3.投标人自有大于5.3立方建筑垃圾运输中车的得3分,自有大于2.7立方的建筑垃圾运输小车的得3分。满分6分。(提供车辆照片、行驶证、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不提供不得分)

4.投标人有车辆停放场地且承诺中标后7天内提供上述服务的得1分。(提供产权证或租赁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承诺的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不提供不得分)

5.投标人自有建筑垃圾倾倒场地得1分(提供场地照片复印件加盖公章)

20

技术部分(18分)

服务方案

1.生活垃圾收运服务方案(2分)

方案中须至少体现人员配备、时间安排、工具配备、车辆安排、规范作业、垃圾量台账记录等基本要求。评委对方案进行横向比较,优得2分,良得1分,差得0分。

2.项目组成员安排及管理机构方案(1分)

方案内容中至少包含项目组成员配置、管理机构方案等内容。评委对方案进行横向比较,优得1分,良得0.5分,差得0分。

3.人员培训与管理方案 (2分)

方案内容中至少包含服务标准、人工作业方案、人员培训方案和管理方案等内容。评委对方案进行横向比较,优得2分,良得1分,差得0分。

4.制度和档案的建立与管理(1分)

方案内容中至少包含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内容。评委对方案进行横向比较,优得1分,良得0.5分,差得0分。

5.应急抢险、突击保障方案 (2分)

方案内容中至少包含《重大活动保障应急预案》、《车辆调配应急预案》、《收运车辆的抢修应急预案》、《中转站暂停服务应急预案》、《台风暴雨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收运应急预案》、《特殊收运任务的应急预案》等六类预案。评委对方案进行横向比较,优得2分,良得1分,差得0分。

6.机械化设备管理和实施方案(2分)

方案内容中至少包含机械化设备配备清单、机械化设备管理方案、机械化车辆排班、作业时间表、机械化设备及司机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设备保养等内容,制定收运车辆和劳动机具配置计划及实施方案,满足维护管理要求,《拟投入收运车辆数量表》。评委对方案进行横向比较,优得2分,良得1分,差得0分。

10

服务承诺

根据投标人的服务承诺、优惠措施、时效性、合理化建议等进行横向比较,分档打分,优得8分,良得4分,合格得1分。

8

(2)评标过程中出现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

(3)综合得分最高的为本工程中标人。如果综合得分相同,以报价低的为中标人,如果报价分相同,则由招标人抽签确定本工程中标人。

六、投标保证金

6.投标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须交纳投标保证金(非现金形式):

人民币捌仟圆整(¥8000元),最迟于开标当天上午09:00前到达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句容市尚弘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3211040271010000039413

开户银行:江苏句容农村商业银行新世纪支行

七、发布的媒介

7.1本公告在江苏句容投资集团http://jsjrtzjt.com/网上发布,发布时间从2022年1月20日08时30分2022年1月24日17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请各潜在投标单位于2022年1月24日17时00分前在句容市弘毅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句容市华阳东路)报名登记,逾期不予受理报名。

7.2开标前2022年 1月20日2022年1月24日每天(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30)(带U盘)到 句容市弘毅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句容市华阳东路)领取招标文件,费用为300元/标段,招标文件费用一经缴纳,无论何种原因招标文件的相关费用不退。(未领取招标文件、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和未登记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不得参加开标。)

7.3开标时间 2022 1 29 上午 10 00 分,地点:句容市华阳镇华阳东路2-1号(7楼会议室)开标。

报名需带以下资料:

1、授权委托人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携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在授权单位缴纳的三个月(9、10、11)的社保证明。

八、其他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企业资质类别、等级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将被公示1个月,在公示期间,其他国有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拒绝其投标。

参加投标的潜在单位,如果自动放弃投标,费用不退还,同时需要潜在单位提供不参加投标原由,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潜在单位如有两次及以上报名后不参加投标,视为自动放弃本集团任何项目的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可以拒绝其潜在投标人的报名及投标书。

如果投标人中标后放弃中标,写放弃中标的理由,同时该单位一年内不允许再次参加招标单位的任何项目投标。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句容市尚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句容市弘毅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句容市 地 址:句容市华阳东路

联 系 人: 袁工 联 系 人: 刘工

电 话: 13952997978 电 话: 0511-8077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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