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7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一)、项目预算:按照年度预算不超过178万元/年。
(二)、基本情况及要求
1、早餐8元/人,中餐20元/人,就餐人数约210人,按实结算;
2、用餐标准:早餐:以面、粉为主,辅以稀饭、鸡蛋、面点、包点等;中餐:4荤3素1汤;
3、就餐时间:早餐7:50—8:50,中餐12:00—12:50;  
4、加班误餐:按不超过30元/人的标准;
5、特殊情况就餐时间根据工作需要可调整。
二、相关标准:
(一)食品要求:保证所有食品安全。
1.米、油需在大型超市或者正规公司采购并提供发票,要求日期新鲜的知名品牌袋装米和桶装油,禁止使用散装米和油。
2.配菜:荤菜类,要求检疫合格手续齐全,新鲜健康。蔬菜类;时令新鲜果蔬、无毒无害。湘菜口味为主,注意营养搭配,坚持新鲜健康的原则,小菜按时令菜采购,内脏、腊菜、卤菜及冰冻食品一个月不超过3次。严禁购进变质变霉的菜品。
3.各种佐料、调味品等需使用正规知名品牌,保证在有效期范围内使用。
 
(二)人员要求
1.食堂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证(健康证)上岗,按时接种新冠疫苗、定期做核酸检测;必须购买保险,费用自行承担;按卫生部门规定进行身体检查,费用自理。承包的食堂不得改变用途,不准转包。
2.食堂工作人员在操作间内需要佩戴帽子口罩,按照食品安全管理要求做好卫生措施。
3.食堂总人数:不少于5 人。
(三)管理要求
1.食堂必须是持证上岗,有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要求开正规发票实报实销。
2.食堂负责人要对食堂全体人员进行管理,负责食材安全、菜肴搭配和制作、就餐环境卫生、服务等。严格执行各项食堂管理制度,严格按食堂操作规程及卫生管理制度实施。
3.厨房现有之设备及餐具应合理使用,妥善保管、严格管理,不得人为损坏和丢失,否则折价赔偿。
4.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将全部工作人员进驻街道办事处试用一周时间。试用期满后,采购人如有整改意见供应商整改到位后方能签订合同。
5.食堂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环境和卫生标准,确保食物的质量,严控进货渠道及进货质量关,保证碗筷餐具、厨房操作间、桌面地面等食堂环境的卫生,每日清洗,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
三、技术规格:
1.约定的就餐时间外若有特殊情况需要额外加餐的,按实际人数及用餐标准计算。加班及误餐不包含在本项目预算内,如有发生按实结算。
2.若项目实施过程中在食堂用餐的人数有增减变动,按实际情况及用餐标准计算。
3.大修理或涉及大额设备的添置或更换,由采购方负责。厨具和餐具的补充由供应商添置或更换。
4.食堂消防、安全、卫生、环境建设由供应商负责,如因供应商责任发生火灾、食物中毒、安全等事故所有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并依照法律追究相关责任。
5.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时,供应商不承担街道房产和设施的经济损失。
6.双方员工应保持互相尊重,禁止出现争吵打架等事例,若有发生追究责任,因此造成的伤害由无理的一方负责。
7.采购方如出现节假日加班,需照常开餐。
8.承包结束时,供应商应将提供的场地、设施、设备、工具等全部清还,配合完成清点及清算工作。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实施地点:长沙市雨花区黎托街道办事处。
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
五、服务标准:
1、由街道机关负责收集每天就餐人员账目,由采购人和机关食堂管理人员共同核对后,作为每月结算的依据。
2、本项目服务总包干,投标人应根据项目情况和服务要求,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人工、材料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在餐费标准内,全额用于主副食采购。
六、验收标准:
简易验收
七、其他要求:
(一)结算方法
1.1 付款人:长沙市雨花区黎托街道办事处(国库集中支付)。
1.2 付款方式:按实结算,每月初支付上月伙食费。
1.3 工作餐、加班误餐及临时加餐等费用均计算到食堂餐标费用中。街道负责就餐计算、结帐。
1.4 食堂日常采购开支(水、电、煤气),由食堂承包人先行垫资,做好登记,凭发票按实每月与街道进行结算,按财经审批程序交财政所请款、报销。
1.5 由街道机关负责收集每天就餐人员账目,由采购人和机关食堂管理人员共同核对后,作为每月结算的依据。
(二)本项目服务总包干,投标人应根据项目情况和服务要求,详细列明所需的设备、人工、材料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三)《长沙市雨花区黎托街道办事处食堂管理考核办法》
长沙市雨花区黎托街道办事处食堂管理考核办法
为了切实增强机关食堂餐饮服务水平,特制定本考核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服务满意度测评(40%)、服务质量标准考核(40%)和日常考核(20%)三种方式。
二、考核办法
(一)服务满意度测评(40分)
1.考核主体:食安办、黎托街道全体职工。
2.考核时间:一年二次,每半年一次。
3.考核方式:由党政办根据《食堂服务满意度测评表》(详见附件 1),组织对食堂的菜肴质量、服务质量、食品安全等方面的满意度情况进行测评。
(二)食堂绩效管理考核(40分)
1.考核主体:考核小组(由主管领导1人、机关后勤负责人1人、纪检组1人和食品安全办公室1人组成)。
2.考核时间:一年二次,每半年一次。
3.考核方式:由考核小组成员对食堂伙食质量、服务质量、卫生标准质量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每有一处不满意或不符合要求扣3分,扣完为止。
(三)日常考核(20分)
该部分预设20分。主要考核的是餐饮良好行为规范的
落实情况,主要依据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发生以下情况的,每出现一次扣3分,最多扣20分:
1. 人员管理
(1)食堂从业人员应在上岗前办理好健康证明,发现未办理或健康证过期的扣的3分/人次;
(2)食堂从业人员应在上岗前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发现未经培训上岗的扣3分/人次;
(3)食堂从业人员应规范着装并保持个人卫生,发现在岗不着装的扣3分/人次,发现留长指甲或佩带首饰物的3分/人次,发现未按规定洗手的3分/人次。
2. 现场管理
(1)厨房管理;
(2)就餐区域管理;
(3)消毒保洁管理。
3. 原料管理
(1)库房管理;
(2)进货索证索票情况。
4. 应急管理
(1)知道应急预案;
(2)组织学习培训;
(3)一票否决情况。
5.厨房作业区分区明确,标注明晰,物品归类有序;
6.生食物和熟食物的盛用容器、刀具等严格区分,不得混用;
7.厨房每餐后台面地面要及时擦扫干净,刀具、机械用具、盛用器皿等用后热水洗净,擦干保存;
8. 厨房排水保持畅通,污水及时倒入污水池,不积存脏水污物,厨房和餐厅地面、墙壁无污物;
9.工作人员进入厨房作业区着工作服、工作帽、工作服保持整洁干净,禁止穿工作服离开厨房、食堂或做与制作饭菜无关的工作;
10.工作人员做好个人卫生,勤洗手,不留长指甲,不随地吐痰;
11.餐厅餐桌椅摆放整齐、桌上物品摆放有序;餐具整洁干净,摆放有序,每餐洗净后及时进行消毒;
12.全程控制菜肴主、辅料及制作过程安全卫生,无食物中毒或因食物引起的其他不良反应。
三、考核惩处
考核与食堂所有水、电、气能耗挂钩,若考核分低于80分,将在年终承包金额中扣除全年水、电、气总费用,并向党政办做出书面说明及整改情况。
四、其他
本办法由党政办负责解释,从 2023年度起试行。
附件一:《食堂服务满意度测评表》         
食堂服务满意度测评表
评价部门:                                      时间:2023年  月  日
评价内容
评价选项
1、您对食堂早餐满意吗?
A很满意 10分
B满意 8分
C基本满意 5分
D不满意 0分
 
 
 
 
2、您觉得食堂的饭菜口味怎么样?
A很满意 10分
B满意 8分
C基本满意 5分
D不满意 0分
 
 
 
 
3、您觉得食堂菜品的荤素搭配如何?
A很满意 10分
B满意 8分
C基本满意 5分
D不满意 0分
 
 
 
 
4、您对菜的分量满意吗?
A很满意 10分
B满意 8分
C基本满意 5分
D不满意 0分
 
 
 
 
5、您对食堂食品安全是否满意(是否有异物、菜品新鲜度)
A很满意 10分
B满意 8分
C基本满意 5分
D不满意 0分
 
 
 
 
6、您对食堂菜品多样化调剂是否满意?
A很满意 10分
B满意 8分
C基本满意 5分
D不满意 0分
 
 
 
 
7、您对食堂的就餐环境卫生状况满意吗?
A很满意 10分
B满意 8分
C基本满意 5分
D不满意 0分
 
 
 
 
8、您对食堂餐具的卫生消毒状况满意吗?
A很满意 10分
B满意 8分
C基本满意 5分
D不满意 0分
 
 
 
 
9、您觉得食堂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满意吗?
A很满意 10分
B满意 8分
C基本满意 5分
D不满意 0分
 
 
 
 
10、您对食堂工作人员工作形象、个人卫生等是否满意?
A很满意 10分
B满意 8分
C基本满意 5分
D不满意 0分
 
 
 
 
综合评分(满分100分、勾选的分数总和为综合评分数)
                                分
建议或意见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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