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运河最靓丽三公里市政项目工程设计
吴中运河最靓丽三公里市政项目工程设计标段勘察设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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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中运河最靓丽三公里市政项目已由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吴开管委审[2023]13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运河新岸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运河新岸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吴中运河最靓丽三公里市政项目工程设计(标段)的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吴中区大运河,北起东兴路、南至宝带桥 2.2建设规模:绿化景观提升、生态岸线整治、市政道路建设(长约3600米,宽约8-28米)、综合管线工程、土地整理及其他配套设施等,总投资匡算约138000万元,其中建安投资约38000万元,设计费合同估算价约684.38万元; 2.3标段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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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工期
(日历天) | |||||
E3205010304041695001001 | 吴中运河最靓丽三公里市政项目工程设计 |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在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全过程参与施工现场的设计服务 | 684.38 | 60 | |||||
2.4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乙级(含)以上同时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同时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且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质)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根据项目类型、招标内容确定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勘察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3.4财务要求: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 3.5信誉要求: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 3.6其他要求:1)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本项目设计周期为60日历天。3)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设计补偿费:未中标的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分别给予5000元和2000元的经济补偿费,其余未中标的投标人的设计方案无补偿费,招标人支付经济补偿费的未中标人的设计方案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无偿使用和处置其未中标方案,凡参与投标的单位即视为对此补偿办法及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归属约定接受无异议。4)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有效投标大于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5名;有效投标为4~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有效投标等于3家时,则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3家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5)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6)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明确我市房建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有关事项(试行)的通知(苏住建建(2022)56号)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的通知(苏住建建〔2023〕8号)“统一全市投标行为考评标准”的规定,按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7)、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A、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B、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的资格(资质)必须为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乙级(含)以上或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牵头方出具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应附有共同投标协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联合体成员方须在规定端口上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等相关原件的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3年08月16日00:00至2023年08月21日23:59:59; 4.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8月28日 13时15分。 5.2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 7.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8.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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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苏州运河新岸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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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地 址: | 苏州市高新区马运路248号-3三楼(西门A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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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张璇、卞辰 | 联 系 人: | 周锐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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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512-69162312 | 电 话: | 0512-68083666-6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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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传 真: | 0512-68787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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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 47225129@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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