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园街道办事处关于购买基层未成年人保护经办服务的公告
金额
2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0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小姐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关于印发天河区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穗天未保办发〔2022〕2号)要求,结合天园街实际情况,通过综合比选方式采购基层未成年人保护经办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委托单位: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天园街道办事处
  二、委托项目:天园街基层未成年人保护经办服务
  三、项目采购金额:20万元(含人员薪资、机构管理费、税费等,人员薪资不得低于购买服务总经费的80%)
  四、项目采购内容:
  (一)人员要求:配备1名专职儿童事务社工和1名专职青少年事务社工长驻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工作,接受天园街道管理,服从工作安排。专职社工应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社会工作、心理学、社会学等相关专业毕业或具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熟悉计算机操作和基层情况,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一定的工作能力,无性侵、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
  (二)工作内容:专职社工在街道未保站领导小组领导下,在街道儿童督导员具体管理下,承接除政府直接承担的行政管理事务外未保站的具体事务。
  (三)服务范围:天河区天园街道辖内未成年人群体。
  五、项目采购期限:1年,自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六、承办机构资质要求:
  (一)具有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非营利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公益组织,机构机制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机制完善。
  (二)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社会组织名单。
  (四)拥有社会工作专业专职队伍和丰富的社会工作实务经验。有承接未成年人相关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经验及配备的专职社工中有中级社会工作职称的机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七、参加比选提供资料:
  1.承接天园街基层未成年人保护经办服务的项目计划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与本次采购服务有关的资质证及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
  八、选定单位确定:
  由天园街道办事处根据各单位提交的服务方案及其他资料完善程度和以往服务质量、服务经验、服务效果进行比较,符合相关质量要求且方案最优者为选定单位。
  九、报名时间
  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8月13 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十、报名地点:天河区东方三路2号705室,联系人:张小姐,联系电话:020-85523980  
  特此公告。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天园街道办事处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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