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4-20 17:5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招标公告
四川宝石机械专用车有限公司入园技改项目砂石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蜀渝物采招字2021-4-012号
佳华招采2021-07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受四川蜀渝石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四川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就以下所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四川宝石机械专用车有限公司入园技改项目砂石材料采购
2.2招标范围及数量:本次采购物资、具体数量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本次招标为预估数量,具体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需求并发生的数量为准,招标人对需求的数量不做承诺,投标人对此须知悉并同意。
2.3交货地点:根据通知要求送至广汉市温州路四川宝石机械专用车有限公司入园技改项目施工现场。
2.4供货周期:分批次交货,每批次具体送货时间、采购内容及数量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投标人须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供货到指定地点;
2.5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2:技术规格书及数据单。
2.6标(包)段划分:1个标段。
2.7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2.8其他:见招标编号为蜀渝物采招字2021-4-012号、佳华招采2021-076的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并提供三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独立法人及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独立法人委托其分支机构参与的,仅能委托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委托多个分支机构参与的,其投标资格均无效;独立法人及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同时参与的,仅保留独立法人的投标资格,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投标资格无效。
3.3本项目接受制造商和制造商直接授权的代理商以及贸易商投标。同一品牌制造商参与投标,则该品牌其余代理商投标均被否决;同一制造商授权多个代理商投标,保留其最低投标报价的代理商,其余代理商投标均被否决。同一品牌代理商参与投标,则该品牌其余贸易商投标均被否决。
3.4投标人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资信证明应由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的银行出具;若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支行无法出具,可由该支行的上级分行或总行出具;也可由基本存款账户支行委托其他支行出具,但应同时出具委托函;属于央企集团公司的投标人,可由其集团公司的内部财务公司出具证明材料。)
3.5投标人具有执业或供应经验不少于半年(是指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半年),以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为证明。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信誉要求:
(1)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函。
(2)投标人书面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评审委员会现场核查结果为准。
(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
(4)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函。
(5)不属于其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函。
(6)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油集团、中国石油集团川庆公司冻结交易期间,未被中国石油集团、中国石油集团川庆公司纳入交易黑名单,2018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因安全事故、货物质量问题而被中国石油集团、中国石油集团川庆公司终止合同的情况;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函。
3.8投标人无以下情形:
(1)近一年内单位或主要负责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有行贿记录的;
(2)投标人在中国石油川庆钻探工程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中近12个月内无效异议、投诉或提供虚假资料等不诚信累计超过两次;
(3)投标产品在中国石油集团和川庆公司质量抽检不合格,且未复检或复检不合格,或使用过程中因质量问题受到通报、处罚,且未完成整改的;
(4)近一年内因投标人原因不履行中标结果、合同的;
3.9如果投标人是中石油网内供应商,则其供应商状态和投标产品状态在中国石油物采系统中必须为正常。
3.10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在同一项目(标段、标包)中同时参加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
(3)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
(4)被同一法人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6)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3.11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21日至2021年4月25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通过邮箱获取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原件或者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4)领取(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网上下载);
(5)供应商高管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网上下载);
(6)投标人基本情况登记表(详见附件,网上下载);
注: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如潜在投标人未提供合格的资料和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的,视为报名不成功,由潜在投标人承担相关责任。
4.2由被委托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将4.1条所述资料的资料彩色扫描件(JPEG版)发送至邮箱:55433895@qq.com(邮件发出后,需以电话方式告知招标文件购买联系人)(注:电子邮件正文应填写购买“四川宝石机械专用车有限公司入园技改项目砂石材料采购”招标文件信息),超过规定时间发送的资料将不予受理(以邮件收到最晚时间为准)。
4.3招标机构在收到上述合格资料后2日内将招标文件PDF版(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领取(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中登记的邮箱。由于潜在投标人不提供完整的报名信息及邮箱而未收到招标文件的,由购买人承担相关责任。
4.4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需以正式书面函件或邮件的方式告知是否成功收到招标文件,超过24小时未回复的视为自动收到,由于潜在投标人提供的收件邮箱地址错误导致未收到招标文件的,由购买人承担相关责任。
4.5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招标文件费用需通过公司账户银行转账方式转至招标代理机构收款账户。
4.6招标文件购买联系方式:
招标文件购买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杨静 联系电话:028-87751350 邮箱:55433895@qq.com |
开户行: | 民生银行成都青羊支行 |
账号: | 2008014210001362 |
缴费账户: | 四川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1年5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四川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会议室(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一段99号环球广场16楼1604号)。方式为现场送达。
5.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密封破损;
(2)投标文件逾期送达;
(3)投标文件未送达指定地点;
(4)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照招标公告5.2条要求单独携带相应合格资料的。
★为有效遏制围串现象,本项目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递交:由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委托代理人需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与投标人行政公章名字一致)为委托代理人缴纳近1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未携带该项资料或所携带资料查验不合格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对其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5.3投标保证金
5.3.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
5.3.2投标保证金金额:2万元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
-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油招标投(http://www.cnpcbidding.com/wps/portal/ebid)、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公布。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21年5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四川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会议室(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一段99号环球广场16楼1604号)。
八、中标后签约单位
四川蜀渝石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四川蜀渝石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解放北路一段田家巷5号 |
邮编: | 610051 |
联系人: | 廖骏 |
联系电话: | 028-86013846 |
电子邮箱: | liaojun_sy@cnpc.com.cn |
招标机构: | 四川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一段99号环球广场1幢15楼6号 |
邮编: | 610031 |
联系人: | 杨静 |
联系电话: | 028-87751350 |
电子邮箱: | 55433895@qq.com |
招标人:四川蜀渝石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0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