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湖滨南路项目涉及郑坂村房屋拆除工程(安置区范围)中标结果公示单
金额
10.30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3/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闽鑫标点【2023】莆005号
预算金额10.00元
招标公司莆田市荔城区鼎新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胡先生13959507776
招标代理机构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胡18050573
中标公司国电建设(福建)集团有限公司10.30元
中标联系人林金妹
公告正文
湖滨南路项目涉及郑坂村房屋拆除工程(安置区范围),招标编号为:闽鑫标点【2023】莆005号;该工程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 2023年 03月06日开标, 2023年03月06日评标完成。
中标的主要结果公示如下:
根据评标报告,确定 国电建设(福建)集团有限公司 为中标人。现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 03 月 07 日至 2023 年 03 月 09 日。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或认为评标活动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招标人:莆田市荔城区鼎新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先生 电 话:13959507776
招标代理机构: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小胡 电 话:18050573338
中标的主要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人名称 | 国电建设(福建)集团有限公司 |
中标价(元) | 人民币10.3元/㎡ |
评标办法 | 经审查合格的最高报价中标法 |
资格评审结果 | 合格 |
项目负责人 | 林金妹(闽2352020202103143) |
履约保证金(元) | 合同金额(中标单价×拆除总面积暂按 10万平方米计算)的10% |
安全保证金 | 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
工期要求 | 中标人应在开具交房通知单(征迁房屋交接验收单)的时间次日起3个日历天内将所接收到的旧房门窗拆除,10个日历天内将房屋拆除并将拆除后的残渣清理完毕。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如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每逾期一日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50000元。逾期五日后招标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安全保证金和旧房拆除残值回收金,且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无条件撤离拆除范围,甲方有权再邀请其他标段中标单位或另委托其他拆除单位配合拆除任务。 |
工程质量要求 | 各类房屋应整体拆除,含基础、主体、构筑物、地上附着物、场地清理整平及渣土外运。房屋拆除须拆至周边道路标高再往下30公分,且房屋所有构成材料包括回填土、地基等应清理干净,保障今后工程施工条件,残渣堆放地点由中标人自理(残渣须于拆除三日内清运出项目区域且清运道路路线问题自行协商解决,弃置点要符合有关部门要求,不得在项目区域内加工堆放沙石)。施工过程中,必须保障周边非拆除范围文物保护单位、地方人文建筑等的构筑物等不受破坏及影响,必要时,必须采用特殊大型拆除机械(剪刀臂手等)进行拆除。 |
被确定为废标、无效标的投标人及原因 | / |
资格审查小组成员名单 | 胡智锋、叶志鸣、胡永圣 |
备 注 | / |
根据评标报告,确定 国电建设(福建)集团有限公司 为中标人。现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 03 月 07 日至 2023 年 03 月 09 日。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或认为评标活动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招标人:莆田市荔城区鼎新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先生 电 话:13959507776
招标代理机构: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小胡 电 话:18050573338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