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嫩江市新民林场黑河市小兴安岭森林湿地保护修复综合治理项目比价采购公告
金额
57.39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7/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LJGCYC0902010020241747373
项目名称: 黑河市小兴安岭森林湿地保护修复综合治理项目
采购方式: 比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 573900.0000
最高限价(元): 573900.0000
采购成本价(元): 573899.9900
需求详情:
1、造林清理。整地前清除造林地上所有杂灌木、杂草,并将清物运出工地现场。
2、整地。要先整地,后造林,根据苗木
的根系大小确定整地规格,整地挖穴合格后,再植苗。
3、树种与苗木质量。按造林设计中选择树种,苗木选用没有病虫害、根径粗、根系完整、侧根多、发育健壮、顶芽饱满、色泽正常的乡土树种和国家规定的I级良种壮苗,有两证一签、良种证明。必须使用营养杯苗,苗高在30CM以上,杯中两个生长期以上,必须有良种证明。苗木原从起苗、包装、运输、储藏、假植、栽植、浇水、管护的全过程要采取保湿措施,施工栽植。按照《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16》和造林设计的时间、地点、面积、范围四至、树种、密度、苗木规格、栽植方式方法、技术标准和要求安全施工。
4、新植苗管理。对苗木栽植浅、没踩实、下窖、上拔、歪斜倒伏的扶正、培土、踩实,大苗要支架,药物涂干。对低洼地排水引水,增施生根剂等科技措施。对造林场地土地平整,清理石块、杂草、生活、施工垃圾等。
5、未成林抚育。采取浇水、灌溉、排水、除草、松土、间作、施肥、去藤、扩堰、定株、平茬、除蘖、抹芽、修枝和防治鼠兔危害、抚育间伐、下木修枝等抚育措施。抚育连续2-3年,每年1-2次,第一次抚育4-6月,以浇水、松土保墒为主。第二次抚育9-10月,应以松土与除草并重,植被茂密林地,要除草和割灌,对阔叶树幼林还要进行修枝、除蘖。7-8月高温时,及时加以浇水、覆草、搭阴棚等防旱抗旱、补植补造。造林后不合格的必须补植补造,补后成活率达到85%以上;保存率达到80%以上;面积达到设计面积。补植苗木、树种要选用同种、同龄、同高苗。
6、幼树管护。造林后要加强林政、防火、病虫害防治等管护工作,以防人、畜损毁及病虫、火灾、水灾等自然灾害损害。严禁在造林地内放牧、打草、取土、防火。
验收要求。验收造林面积、树种、密度、苗木质量、造林施工质量、设计执行情况、苗木成活率、生长、抚育、管护状况、成效等。面积指作业的坡面垂直投影面积,误差在±5%以内。林地内坟地、水塘、水地、石头地等不能造林的,计算面积时要扣除。密度以小班为单位,每小班不少于3-5个样点。允许误差在5%以内。成活率85% (含85%)以上的为合格。成活率40% (含40%)至85% (不含85%)的为补植面积。成活率低于40% (不含40%)的为重造面积。在封育林区重要地段、主要进出口路段和封育周界明显处等设立警示标牌,注明工程名称、四至范围、面积、年限、方式、责任人等内容。在次级出入口段和封育周界处设置临时标牌。根据封育区地形地貌,沿作业区边界设置封育围栏。依据各封育区现状,在牲畜活动频繁地区,设置机械围栏或生物围栏在封育区进行人工促进整地,采用穴状整地的方式,整地规格30cmx30cm ,深度15-20cm。
服务周期: 1095天
供应商数量:供应商不足3家流标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报名开始时间:2024-07-08 21:05
报名结束时间:2024-07-11 08:00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嫩江市新民林场
联系人: 沙耘旭
联系电话: 18245628880
联系座机: 0456-7619958
四、参与项目
查看项目
项目编号: HLJGCYC0902010020241747373
项目名称: 黑河市小兴安岭森林湿地保护修复综合治理项目
采购方式: 比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 573900.0000
最高限价(元): 573900.0000
采购成本价(元): 573899.9900
需求详情:
1、造林清理。整地前清除造林地上所有杂灌木、杂草,并将清物运出工地现场。
2、整地。要先整地,后造林,根据苗木
的根系大小确定整地规格,整地挖穴合格后,再植苗。
3、树种与苗木质量。按造林设计中选择树种,苗木选用没有病虫害、根径粗、根系完整、侧根多、发育健壮、顶芽饱满、色泽正常的乡土树种和国家规定的I级良种壮苗,有两证一签、良种证明。必须使用营养杯苗,苗高在30CM以上,杯中两个生长期以上,必须有良种证明。苗木原从起苗、包装、运输、储藏、假植、栽植、浇水、管护的全过程要采取保湿措施,施工栽植。按照《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16》和造林设计的时间、地点、面积、范围四至、树种、密度、苗木规格、栽植方式方法、技术标准和要求安全施工。
4、新植苗管理。对苗木栽植浅、没踩实、下窖、上拔、歪斜倒伏的扶正、培土、踩实,大苗要支架,药物涂干。对低洼地排水引水,增施生根剂等科技措施。对造林场地土地平整,清理石块、杂草、生活、施工垃圾等。
5、未成林抚育。采取浇水、灌溉、排水、除草、松土、间作、施肥、去藤、扩堰、定株、平茬、除蘖、抹芽、修枝和防治鼠兔危害、抚育间伐、下木修枝等抚育措施。抚育连续2-3年,每年1-2次,第一次抚育4-6月,以浇水、松土保墒为主。第二次抚育9-10月,应以松土与除草并重,植被茂密林地,要除草和割灌,对阔叶树幼林还要进行修枝、除蘖。7-8月高温时,及时加以浇水、覆草、搭阴棚等防旱抗旱、补植补造。造林后不合格的必须补植补造,补后成活率达到85%以上;保存率达到80%以上;面积达到设计面积。补植苗木、树种要选用同种、同龄、同高苗。
6、幼树管护。造林后要加强林政、防火、病虫害防治等管护工作,以防人、畜损毁及病虫、火灾、水灾等自然灾害损害。严禁在造林地内放牧、打草、取土、防火。
验收要求。验收造林面积、树种、密度、苗木质量、造林施工质量、设计执行情况、苗木成活率、生长、抚育、管护状况、成效等。面积指作业的坡面垂直投影面积,误差在±5%以内。林地内坟地、水塘、水地、石头地等不能造林的,计算面积时要扣除。密度以小班为单位,每小班不少于3-5个样点。允许误差在5%以内。成活率85% (含85%)以上的为合格。成活率40% (含40%)至85% (不含85%)的为补植面积。成活率低于40% (不含40%)的为重造面积。在封育林区重要地段、主要进出口路段和封育周界明显处等设立警示标牌,注明工程名称、四至范围、面积、年限、方式、责任人等内容。在次级出入口段和封育周界处设置临时标牌。根据封育区地形地貌,沿作业区边界设置封育围栏。依据各封育区现状,在牲畜活动频繁地区,设置机械围栏或生物围栏在封育区进行人工促进整地,采用穴状整地的方式,整地规格30cmx30cm ,深度15-20cm。
服务周期: 1095天
供应商数量:供应商不足3家流标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报名开始时间:2024-07-08 21:05
报名结束时间:2024-07-11 08:00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嫩江市新民林场
联系人: 沙耘旭
联系电话: 18245628880
联系座机: 0456-7619958
四、参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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