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G30连霍高速扩容改造工程(青城段)拆迁还建项目施工
金额
-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3/10/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榆中县青城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莫强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达晓婷18909499314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9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03
公告正文
G30连霍高速扩容改造工程(青城段)拆迁还建项目施工
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G30连霍高速扩容改造工程(青城段)拆迁还建项目,已由榆中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榆发改〔2023〕18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榆中县青城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G30连霍高速扩容改造工程(青城段)拆迁还建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人:榆中县青城镇人民政府
2、工程名称:G30连霍高速扩容改造工程(青城段)拆迁还建项目施工
3、建设地点:兰州市榆中县青城镇
4、资金来源:G30连霍高速扩容改造工程(青城段)拆迁还建项目专项资金
5、标段划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建设内容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住宅工程,包括基础土方开挖回填工程,主体结构建设工程,保温及防水工程,外立面装饰工程,室内装饰工程,门窗工程,室外台阶坡道工程,小院地面铺装,院墙及大门工程,室内电气、给排水、暖通工程等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二标段: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停车位铺装工程,院门口铺装工程,广场铺装及廊架工程,室外管道土方工程,室外路灯工程,室外电气、给排水、消防、暖通、绿化工程、水泵房建设工程(含基础土方开挖回填工程,主体结构建设工程,保温及防水工程,外立面装饰工程,室内装饰工程,门窗工程)等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内容。
6、计划总工期:214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3月0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9月30日
7、建设规模:项目位于兰州市榆中县青城镇,项目用地划分为两个地块,总用地面积31292.58 平方米(合46.94亩),新建还建住房66套,总建筑面积 10865.56平方米。其中: 地块一位于榆中县青城镇边墙路以南(青城镇停车场对面),用地面积19124.71平方米(合28.69亩),新建42套还建房,建筑面积 7029.76平方米,地块二位于榆中县青城镇上坪村二社湾湾地,用地面积 12167.87 平方米(合18.25亩),新建 24 套还建房,建筑面积 3835.80 平方米。该项目还建房户型包括100平方米户型 (16套)、150平方米户型 (24套)、200 平方米户型(20套)及250平方米户型(6套)。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新建 66 套还建房及小区道路、管网、景观、公共活动空间和配套基础设施等。
8、总投资:约6688.95万元。
9、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具体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1.申请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本企业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质量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与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4.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专职安全员2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造价员1人),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资格预审合格后不允许更换;
5.申请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0年至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如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申请人自成立年度至今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6.申请人基本信息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
7.省外企业需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按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业和监理企业入甘信息登记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建服〔2020〕296号文和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调整建筑市场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建建〔2020〕66号文执行);
8.申请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9.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以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中“工资无拖欠承诺书”格式为准;
10.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
二标段:
1.申请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本企业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质量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与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4.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造价员1人),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资格预审合格后不允许更换;
5.申请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0年至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如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申请人自成立年度至今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6.申请人基本信息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
7.省外企业需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按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业和监理企业入甘信息登记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建服〔2020〕296号文和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调整建筑市场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建建〔2020〕66号文执行);
8.申请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9.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以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中“工资无拖欠承诺书”格式为准;
10.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
三、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0月29日;
2、获取网站: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
3、获取方式:请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通过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在线免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需要参与 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请点击“我要投标”按钮 (http://lzggzyjy..lanzhou.gov.cn/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本项目后续工作。
4、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结束后,各申请人依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具体以甘建建〔2021〕231号文要求为准)上报投标工程项目信息和投标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至榆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并将《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申请人应确保通过信息确认的人员与编入申请文件的上述备案表登记人员一致并在投标期间处于锁定状态,否则其投标资格或者投标将被取消或否决。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方式:申请人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兰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端口在线上传电子申请文件(.SGEF格式一份、.CZR格式一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工具应与资格预审文件一致,上传通道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4小时开启)。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
1、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采用甘肃交易通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请各投标人选择相应的文件编制工具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2、申请人按甘建建〔2015〕436 号、甘建法〔2019〕377号文规定,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3、关于原件要求的说明: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证照编入资格预审文件,投标人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递交原件备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zggzyjy.lanzhou.gov.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投标或无效投标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七、联系方式
接收异议方式:书面形式
联系部门:榆中县青城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莫强
电话:18693267878
接收投诉的方式:书面形式
联系部门:榆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梁主任
联系电话:0931-5235777
招标人:榆中县青城镇人民政府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青城镇青城街26号
联系人:莫强
电话:18693267878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571号加莱印象写字楼6楼618室
联系人:达晓婷
电 话:18909499314
监督单位:榆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23日
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G30连霍高速扩容改造工程(青城段)拆迁还建项目,已由榆中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榆发改〔2023〕18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榆中县青城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G30连霍高速扩容改造工程(青城段)拆迁还建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人:榆中县青城镇人民政府
2、工程名称:G30连霍高速扩容改造工程(青城段)拆迁还建项目施工
3、建设地点:兰州市榆中县青城镇
4、资金来源:G30连霍高速扩容改造工程(青城段)拆迁还建项目专项资金
5、标段划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建设内容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住宅工程,包括基础土方开挖回填工程,主体结构建设工程,保温及防水工程,外立面装饰工程,室内装饰工程,门窗工程,室外台阶坡道工程,小院地面铺装,院墙及大门工程,室内电气、给排水、暖通工程等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二标段: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停车位铺装工程,院门口铺装工程,广场铺装及廊架工程,室外管道土方工程,室外路灯工程,室外电气、给排水、消防、暖通、绿化工程、水泵房建设工程(含基础土方开挖回填工程,主体结构建设工程,保温及防水工程,外立面装饰工程,室内装饰工程,门窗工程)等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内容。
6、计划总工期:214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3月0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9月30日
7、建设规模:项目位于兰州市榆中县青城镇,项目用地划分为两个地块,总用地面积31292.58 平方米(合46.94亩),新建还建住房66套,总建筑面积 10865.56平方米。其中: 地块一位于榆中县青城镇边墙路以南(青城镇停车场对面),用地面积19124.71平方米(合28.69亩),新建42套还建房,建筑面积 7029.76平方米,地块二位于榆中县青城镇上坪村二社湾湾地,用地面积 12167.87 平方米(合18.25亩),新建 24 套还建房,建筑面积 3835.80 平方米。该项目还建房户型包括100平方米户型 (16套)、150平方米户型 (24套)、200 平方米户型(20套)及250平方米户型(6套)。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新建 66 套还建房及小区道路、管网、景观、公共活动空间和配套基础设施等。
8、总投资:约6688.95万元。
9、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具体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1.申请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本企业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质量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与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4.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专职安全员2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造价员1人),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资格预审合格后不允许更换;
5.申请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0年至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如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申请人自成立年度至今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6.申请人基本信息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
7.省外企业需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按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业和监理企业入甘信息登记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建服〔2020〕296号文和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调整建筑市场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建建〔2020〕66号文执行);
8.申请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9.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以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中“工资无拖欠承诺书”格式为准;
10.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
二标段:
1.申请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本企业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质量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与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4.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造价员1人),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资格预审合格后不允许更换;
5.申请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0年至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如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申请人自成立年度至今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6.申请人基本信息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
7.省外企业需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按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业和监理企业入甘信息登记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建服〔2020〕296号文和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调整建筑市场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建建〔2020〕66号文执行);
8.申请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9.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以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中“工资无拖欠承诺书”格式为准;
10.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
三、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0月29日;
2、获取网站: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
3、获取方式:请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通过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在线免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需要参与 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请点击“我要投标”按钮 (http://lzggzyjy..lanzhou.gov.cn/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本项目后续工作。
4、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结束后,各申请人依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具体以甘建建〔2021〕231号文要求为准)上报投标工程项目信息和投标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至榆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并将《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申请人应确保通过信息确认的人员与编入申请文件的上述备案表登记人员一致并在投标期间处于锁定状态,否则其投标资格或者投标将被取消或否决。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方式:申请人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兰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端口在线上传电子申请文件(.SGEF格式一份、.CZR格式一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工具应与资格预审文件一致,上传通道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4小时开启)。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
1、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采用甘肃交易通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请各投标人选择相应的文件编制工具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2、申请人按甘建建〔2015〕436 号、甘建法〔2019〕377号文规定,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3、关于原件要求的说明: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证照编入资格预审文件,投标人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递交原件备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zggzyjy.lanzhou.gov.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投标或无效投标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七、联系方式
接收异议方式:书面形式
联系部门:榆中县青城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莫强
电话:18693267878
接收投诉的方式:书面形式
联系部门:榆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梁主任
联系电话:0931-5235777
招标人:榆中县青城镇人民政府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青城镇青城街26号
联系人:莫强
电话:18693267878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571号加莱印象写字楼6楼618室
联系人:达晓婷
电 话:18909499314
监督单位:榆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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