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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仙游县倍特工艺品有限公司仙游鲤南分公司倍特铁制品生产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1/08/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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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关于拟对仙游县倍特工艺品有限公司仙游鲤南分公司倍特铁制品生产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仙游县倍特工艺品有限公司仙游鲤南分公司倍特铁制品生产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倍特铁制品生产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仙游县倍特工艺品有限公司仙游鲤南分公司

建设地点

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鲤南工业园区

基本情况

仙游县倍特工艺品有限公司仙游鲤南分公司位于仙游鲤南工业园区,租赁仙游智集实业有限公司位于莆田市仙游县鲤南镇工业区创业路 111 号的厂房进行生产建设,扩建项目新增建筑面积 510m2,项目原年产10万件铁制品生产线,扩建项目年增产铁制品10万件。原项目投资100万元,扩建项目投资50万元,原项目环保投资15万元,扩建项目新增环保5.5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本项目利用已建厂房,无需进行土建等建设,主要是设备的搬入及安装,施工期环境影响忽略不计。因此,本评价不对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分析。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

1、废气:扩建项目主要废气污染源有焊接烟尘、打磨粉尘、喷涂粉尘、烤粉有机废气和燃料废气。①焊接烟尘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烟净化器除尘,焊接烟尘少量无组织排放、喷粉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后少量无组织排放,处理后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限值要求;②打磨粉尘打磨铁件产生的粉尘为金属粉尘,比重大,沉降快,产生的粉尘极少,同时加强生产管理及车间通风排气措施,以减少其不利影响。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标准(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kg/h)。③喷涂粉尘铁制品打磨后,进行喷粉,采用全静电粉末喷涂机喷粉,含静电喷涂、粉末回收等工序。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标准(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kg/h)⑶烤粉有机废气项目喷完成之后,工件送入烘干房进行烘干固化,在烘干固化的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烤粉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收集后由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的1#排气筒外排,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非甲烷总烃符合《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中标准限值要求;⑷燃料废气:扩建项目增加1台强制通风燃气燃烧器使用液化石油气提供热源。燃料废气经收集后排放,SO2NOx、烟尘均能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标准限值

2、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出水主要污染物为pH、COD、BOD5、SS、氨氮,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NH3-N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依托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城区污水管网排入城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达标排放。

3、噪声:项目各生产设备运行噪声经基础减振、车间墙体及距离的综合表减作用后,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昼间标准65dB(A)要求,对周围环境噪声影响较小。

4、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⑴一般工业固废本项目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检验时产生的次品以及废包装材料、喷粉回收的粉尘、打磨粉尘、移动式焊烟净化器收集的粉尘、机加工边角料,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共8.596t/a,喷粉回收的粉尘回用生产,其余暂存于一般固废堆放区,出售给莆田市秀屿区砺兴再生资源回收场综合利用。⑵危险废物:

废活性炭吸附饱和物HW49-900-039-49):本项目有机废气经活性装置净化处理后排放,会产生少量的废弃活性炭吸附饱和物,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属于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900-039-49,每年产生的废活性炭的量约为0.617t/a,共产生废活性炭吸附饱和物0.833t/a(含活性炭的原有重量和有机废气的量)。②废机油(HW08-900-214-08

项目废机油主要为空压机更换下来的机油,约0.05t/a,产生后暂存于危废间,委托莆田市华盛环保产业发展公司处置。⑶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主要来源于项目职工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垃圾,年产生量约为3t(按年工作300天计),统一收集后,全部委托环卫部门定期外运统一处置。

5、运营期地下水、土壤: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中表4污染影响型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本项目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6、生态:本项目属于C3399(其他未列明金属制品制造),参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行业类别“53、金属制品加工制造、报告表其他”,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IV类,地下水类别为IV类项目不需要进行地下水影响分析评价。

7、运营期环境风险

(1)风险潜势初判

项目原辅材料用到水性漆(含丙二醇2%)6.0t/a,原辅材料及产品均未列入《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目录中,本项目不涉及环境风险物质。

由于本项目不涉及环境风险物质,因此本项目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为0,Q<1,直接判断环境风险潜势为Ⅰ,仅进行简单分析。

(2)环境风险分析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潜在的风险主要为火灾、爆炸等事故造成的二次污染事故。建设单位应重视安全措施建设,配备必要的消防应急措施,加强生产车间的通风设施建设,保证生产车间内良好通风;生产车间内墙壁张贴相应警告标志,平时加强对相应设施的维护、检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提高防火意识,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定生产设备操作规范,严格执行;加强用火及设备管理,严禁在生产车间内使用明火作业;定期检查电器线路安全,排查火灾隐患;加强生产车间的通风设施建设,车间内留出足够的消防间距,生产车间和仓库内配备足量的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栓、消防应急灯、灭火器等;定期对员工进行防火防爆等安全知识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实际演练,提高员工在事故情况下的安全处置、逃生等技能;(4)分析结论: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配备消防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监督,可有效降低火灾事故发生,通过对员工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制定安全生产制度,提高工作人员操作水平和安全生产意识,可有效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本项目的安全隐患可以控制,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8、电磁辐射

本项目不存在电磁辐射源,因此不对其进行影响分析。

公示时间:2021年8月6日至2021年8月12日(5个工作日)

人:审批股

话:0594-8588208

真:0594-6762077

通讯地址:仙游县行政行政服务中心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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