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甘肃省定西起重机厂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省定西起重机厂有限责任公司南、北川家属院电力改造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_项目信息
金额
91.52万元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4/09/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项目名称: | 甘肃省定西起重机厂有限责任公司南、北川家属院电力改造建设项目 | ||
项目类型: | 工程类 | 项目编号: | GSQG-2024ZC-21 |
招标人: | 甘肃省定西起重机厂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甘肃千广工程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非财政性资金) | 招标组织形式: | 分散采购 |
监督机构: | 无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无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91.525900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该项目不需要缴纳保证金 |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否 | ||
招标方案说明: | 对甘肃省定西起重机厂有限责任公司南、北川家属院电力进行改造。(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采购项目需求)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对甘肃省定西起重机厂有限责任公司南、北川家属院电力进行改造。(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采购项目需求) |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招标类别
- 详情
- 1
- E6200000600051546001001
- 91.525900万元
- 施工
- 查看详情
- 标段名称:
- E6200000600051546001001甘肃省定西起重机厂有限责任公司南、北川家属院电力改造建设项目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1)营业执照:1、营业执照副本 2、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注:上述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供应商是自然人,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并签字。如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由会计事务所出具或经第三方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三者提供其一即可) (3)纳税证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材料(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 (4)社保缴纳证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投标人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需要提供开标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凭据(个体工商户可提供法定代表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和社保卡)。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7)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8)中国裁判文书网: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自公告之日起有效的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9)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投标人是自然人的,需提供银行开户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 (10)特定资质: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标段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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