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scg-2021061601342
预算金额9800.00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合同正文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JZ-202106160134-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实验小学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新云网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  长沙市实验小学智慧教室建设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106160134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智慧课桌 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详见招标文件100422000
2 智慧课桌互动软件系统 其他基础软件详见招标文件100110000
3 课椅 金属骨架为主的椅凳类详见招标文件。10030000
4 8口接入交换机 以太网交换机详见招标文件。29780
5 无线AP 安全路由器详见招标文件。211000
6 教室改造配套设备(一批) 其他电气设备详见招标文件。116800
7 墙面及地面改造辅材-材料(一批) 其他电气设备详见招标文件。19800
8 墙面及地面改造辅材-墙面及地面改造 装修工程详见招标文件。14610
9 智慧课桌管理软件系统 其他基础软件详见招标文件。100136000
 合计金额小写: 749990 元 合计金额大写:柒拾肆万玖仟玖佰玖拾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分项项目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数量/单位

单价(元)

小计(元)

一、智慧课桌椅设备

1

智慧课桌椅

智慧课桌

(定制产品)

CUNW-EDUD-XA11

新云网

100张

4220

422000

2

智慧课桌互动软件系统

智慧课桌互动软件系统V2.0

新云网

100套

1100

110000

3

智慧课桌管理软件系统

智慧课桌管理软件系统V2.0

新云网

100套

1360

136000

4

课椅

定制

新云网

100张

300

30000

二、教室网络设备

1

网络建设

8口接入交换机

S5720S-12TP-PWR-LI-AC

华为

2台

4890

9780

2

无线AP

AP4051TN

华为

2台

5500

11000

三、教室改造施工

1

教室改造配套设备

教室改造配套设备

定制

国产

1套

16800

16800

2

墙面及地面改造辅材

材料

定制

国产

1套

9800

9800

墙面及地面改造

定制

国产

1项

4610

4610

总价:大写:柒拾肆万玖仟玖佰玖拾元整

749990

价 格

说 明

1、关于税费:以上价格含增值税普通发票,乙方开具发票后,由于甲方原因导致的发票丢失或发票过期未认证,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关于安装:以上价格含售后服务,电话和远程技术支持服务。

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长沙市实验小学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含光路471号

纳税人号:12430100444907287N

质量保证期

项目整体质保期年(含人员免费驻点服务质保。)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实验小学三楼会议室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乙方免费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1.第一部分智慧课桌椅设备、第二部分教室网络设备货物总金额为人民币¥718,780.00元,乙方供货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第一、二部分设备总金额的95%即人民币¥682,841.00元,大写陆拾捌万贰仟捌佰肆拾壹元整。验收合格后三年内(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甲方支付乙方第一、二部分设备总金额的5%即人民币¥35,939.00元,大写叁万伍仟玖佰叁拾玖元整。

2.第三部分教室改造施工经甲方审核后按实结算,施工完成后甲方支付乙方第三部分结算总金额的95%,预计人民币¥ 29,649.50元,大写贰万玖仟陆佰肆拾玖元伍角。验收合格后三年内,甲方支付乙方第三部分教室改造施工结算总金额的5%,预计人民币¥1,560.50元,大写壹仟伍佰陆拾元伍角。具体结算总金额以甲方审核结果为准,但教室改造施工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德支行(湖南新云网科技有限公司:800159286308010)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5.1 验收程序采用一般程序验收5.2 质量要求

项目整体质保期叁年。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2.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4.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5.甲方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6.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7.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采购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

8.政府采购当事人在合同履约和验收工作中,严格按照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要求执行。在合同履约验收工作中合同当事人有下列情形的,将追究相关违法、违纪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推迟项目验收时间;

(2)甲乙双方相互串通通过减少货物数量、调换物品、更改配置、降低服务标准或虚开发票等手段,套取财政资金;

(3)发现问题未向财政部门反映,私自于对方协商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

(4)行贿、受贿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5)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软件/系统其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转让、许可或其他形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使用,不得以任何方式取得该软件之目标程序及源代码。

2.本协议签订或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对其所了解或接触到的对方或其提供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的存在及内容、有关技术、财务、营销、业务等机密资料和信息)均负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向第三方泄露、转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提供该等商业秘密,本协议期间届满、终止或解除后,各方仍需遵守本协议之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6%(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1)终止合同违约约定:甲乙双方不得无故中止合同,甲乙方双方任何一方无故中途终止合同必须支付对方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违约方还需承担守约方由此产生的相关损失。

(2)延迟交货违约约定:乙方如果延迟交齐货物(不可抗力除外,例如:地震、火灾、水灾、战争等非乙方所能控制、避免的客观情况),每逾期一天应按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如合同约定付全款而甲方未按期支付全部货款,则乙方供货时间顺延,乙方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

(3)延迟付款违约约定:甲方如果延迟付款(不可抗力除外,例如:地震、火灾、水灾、战争等非甲方所能控制、避免的客观情况),每逾期一天应按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4)由不可抗力、病毒、木马、黑客攻击、政府行为等原因导致的服务中断、数据丢失以及造成的其它损失和风险,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质保范围内提供服务但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5)如一方存在除前述情形以外的违约行为,应承担对方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律师费、诉讼费。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 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双方盖章后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正文结束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岳麓区含光路八方小区D区(市实验小学)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岳麓街道溁左路中南大学科技园研发总部5栋101房
法定代理人: 王云霞 法定代理人: 陈娅芳
委托代理人: 何达 委托代理人: 盛亮
电话: 0731-88610491 电话: 0731-84457795
传真: 0731-88610491 传真: 0731-84457797
采购计划明细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gpcategory/showNew/221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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