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选区激光熔化设备-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TC230Y0K0)
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01月03日20时00分00秒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01月08日23时59分59秒
本大型选区激光熔化设备(招标项目编号:TC230Y0K0)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001 第1包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01第1包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
1 |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730.130976万元(人民币) | 满足招标要求 | 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供货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1 |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李冰伟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
1 |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详见其他补充内容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以正式的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三、其他公示内容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完成本次采购或服务内容的投标人;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为其他类型的,应提交其他依法登记证明材料。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的由其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正本原件(银行仅出具电子资信证明的须提供电子版扫描件及情况说明)。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今)销售过不少于五套与本项目招标范围类似的设备。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作为证明材料,合同须体现合同签订时间、销售产品内容、数量和双方盖章页,否则将按无效证明材料处理。
4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ISO9001或其他同等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人应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签署并提交承诺函。
(3)投标人应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提供质保期外备品备件清单以及有关质保期外备品备件价格年增幅比的承诺函;质保期外更换部件及维修售后时的付款方式为: 货到付款。
(4)本项目的投标人须为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中标候选人满足上述各项资格条件。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飞机制造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上飞路919号
联系人:孙工
电话:021-2085570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联系人:周昌峰、郭宁宁、韩旭、霍天舒
电话:18721812698
电子邮件:zhouchangfeng@cntcitc.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