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诏安县国土资源局诏安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服务类采购项目
测绘服务土地调查据库建设土地利用基础数据监测统计空间规划编制统一确权登记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权属调查专项用地调查与评价数据库建设统一时点更新成果汇总土地变更调查三调成果与相关部门调查成果的衔接城镇地籍调查对已完成地籍和农村地籍房屋调查不动产登记耕地细化调查专项数据库土地利用状况分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补充调查国土资源精细化管理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分类标注建设用地调查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和耕地分等定级评价耕地分等定级调查评价耕地质量调查评价海岛调查调查成果衔接土地利用数据库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用地专项数据库耕地分等定级专项数据库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统一更新权属调查成果专项调查成果数据汇总土地利用数据及专题数据成果分析土地调查数据综合分析三调分析报告数据成果制作图件编制土地利用图件图集各种专题图件航天航空遥感影像调绘卫星定位仪器补测法调查底图叠加国土资源管理数据及相关部门调查数据移动调查设备外业调查纸图实地调查实地逐图斑地类变化图斑简易补测法土地所有权登记宅基地地理国情普查确权登记发证基础资料调查工作数据信息矢量数据多层数据叠加分析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技术各类专项数据库标准时点统一更新调查成果事后评估高分辨率遥感数据遥感正射影像图航空遥感数据3S一体化技术日常国土资源管理相关资料调查图斑举证照片地籍和房屋调查土地利用现状信息航空正射影像图内外业一体化数据采集技术内外业一体化数据采集建库各类专题信息与每个图斑调查成果通过省级内外业核查检查验收标准时点数据更新原始调查图件地籍平面控制测量地籍测量田坎系数测算土地利用挂图土地权属界线图件城镇土地利用现状图件耕地坡度分级等专题图件图幅理论面积与控制面积接合图表土地分类面积数据土地的权属信息数据城镇村庄土地利用分类面积数据耕地坡度分级面积数据土地权属数据库坡度分级数据库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库管理系统技术设计书的审定收集培训实地举证申请市级内外业质量检查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共享服务平台国家级核查成果整改成果验收调查数据入库调查成果整理上报成果集成应用分析
金额
557.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19/02/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624]kt[gk]2018011
预算金额557.8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秦建雨15659736696
公告正文
诏安县国土资源局诏安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服务类采购项目

诏安县国土资源局诏安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服务类采购项目

2019-02-22 22:27:37.0

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诏安县国土资源局

乙方:中绘云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24]KT[GK]2018011的诏安县国土资源局诏安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1

1-1

测绘服务

测绘服务

1293.6

平方公里

国内

4312

5578003.2

中绘云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测绘服务

合计:

5578003.2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佰伍拾柒万捌仟零叁元贰角(¥5578003.2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360) 天内交货,按国家、省、市要求时限按时完成任务(具体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南诏镇玉峰路120号;

4.3交付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国土调查办发〔20181、《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国土调查办发〔2018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闽政文〔201887号),《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漳政办〔201859号)等文件精神,开展诏安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按照国家统一的标准和规范,采用先进的技术和方法,在我县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调)成果基础上,全面细化和完善全市土地利用基础数据,掌握翔实准确的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资源变化情况,进一步完善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宏观调控、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统一确权登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等各项工作的需要。 本次采购合同包1数量为1293.60平方公里(含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权属调查、专项用地调查与评价、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统一时点更新、成果汇总等国家、省、市、县(区)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包含2019年年度变更工作等费用)。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县级检查 项目县级检查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是对城镇村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的检查,作业单位完成外业调查成果后,向甲方提出书面检查申请,甲方应在乙方提交书面检查申请报告后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或专家检查。 第二阶段对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除城镇村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外业调查成果的检查,作业单位完成外业调查成果后,向甲方提出书面检查申请,甲方应在乙方提交书面检查申请报告后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或专家检查。 第三阶段是对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库成果进行检查,作业单位完成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库建设成果,由乙方向甲方提出检查申请,甲方应在乙方提交书面检查申请报告后的10个工作日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或专家进行检查。 第四阶段是对统一时点更新数据成果进行检查,统一时点更新数据成果完成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检查申请,甲方应在乙方提交书面检查申请报告后的10个工作日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或专家进行检查。 2、验收 各阶段项目成果通过县级检查后,由县三调办报市三调办预验收,市三调办检查后报省三调办检查验收,最后上报国家核查。 3、项目检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由此所造成的返工,整改所涉及的费用及延误工期所遭受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必须在检查验收现场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30

合同签定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

2

40

完成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外业调查工作,并通过省级检查后的30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40%

3

20

完成各项调查数据库建设工作,形成三调初步成果,通过省级检查后的30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20%

4

5

完成2019年统一时点更新工作,通过国家核查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5%

5

5

成果运行1年后结清剩余总额的5%

8、履约保证金

,具体如下:,具体如下:1、乙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在签订采购合同前,以现金或银行保函的形式向甲方缴交中标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于三调成果经国家、省检查验收合格后20日内予以全额无息返还。。

9、合同有效期

本项目通过验收,甲乙双方.履行完毕本合同所规定的所有应尽责任义务,本合同自行终止。。

10、违约责任

1)乙方投入本项目作业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员工,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投标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且不分包转包。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乙方成果无偿移交,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项,并向甲方赔偿合同总价一半的价款。 (2)非因甲方原因,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按时提交全部合格成果的,视为逾期交付,乙方应向招标方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的核定按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额的0.1%计算,核定拖延项目完成日期最多不得超过30天。如果乙方在核定的拖延日期最后时限仍不能交付合格成果的,甲方有权因乙方违约解除合同,而乙方仍有义务支付上述核定的违约金。 (3)合同项目经验收不合格的,因乙方造成的返工、整改等所涉及的费用及延误工期给甲方遭受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调查成果,乙方有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300000元损失费并要求乙方追回调查成果及资料等,同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等的规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在全县范围内利用遥感、测绘、地理信息、互联网等技术,统筹利用现有资料,以正射影像图为基础,实地调查土地的地类、面积和权属,全面掌握全县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工矿仓储、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交通运输、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湿地等地类分布及利用状况;细化耕地调查,全面掌握耕地数量、质量、分布和构成;开展低效闲置土地调查,全面摸清城镇及开发区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状况;建立互联共享的覆盖全县的集影像、地类、范围、面积和权属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完善诏安县互联共享的网络化管理系统;健全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和快速更新机制。相较于二调和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三调是对已有内容的细化、变化内容的更新、新增内容的补充,并对存在相关部门管理需求交叉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养殖水面等地类进行利用现状、质量状况和管理属性的多重标注。具体任务包括: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权属调查、专项用地调查与评价、土地调查据库建设、统一时点更新、成果汇总等国家、省、市、县(区)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包含2019年年度变更工作。(如因国家、省三调政策、实施方案调整应按调整的内容更新或补充调查) 1.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包括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城市、建制镇、村庄(以下简称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1)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以县为基本单位,以国家统一提供的调查底图为基础,实地调查每块图斑的地类、位置、范围、面积等利用状况,查清全县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的数量、分布及质量状况,查清城市、建制镇、村庄、独立工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各类土地的分布和利用状况; (2)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充分利用城镇地籍调查、农村地籍房屋调查和不动产登记成果,对城市、建制镇、村庄内的土地利用现状开展细化调查,查清城镇村庄内部商服、工业、仓储、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和特殊用地等地类的土地利用状况。 2.土地权属调查 结合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将城镇国 有建设用地范围外已完成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和国 有土地使权登记成果落实在土地调查成果中,对发生变化的开展补充调查。 3.专项用地调查与评价 基于土地利用现状、土地权属调查成果和国土资源管理形成的各类管理信息,结合国土资源精细化管理、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及相关专项工作的需要,开展系列专项用地调查评价。 (1)耕地细化调查。 重点对河道、湖区、滩涂范围内的耕地、林区范围内的耕地等开展细化调查,分类标注,摸清各类耕地资源家底状况,夯实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的基础。 (2)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调查。 将新增建设用地审批界线落实在土地调查成果上,查清批准用地范围内未建设土地的实际利用状况,为持续开展批后监管,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供基础。 (3)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和耕地分等定级调查评价。 在耕地质量调查评价和耕地分等定级调查评价的基础上,将最新的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和耕地分等定级评价成果落实到土地利用现状图上,对评价成果进行更新完善。 4.海岛调查 对大潮平均高潮线以上面积大于等于500平方米、不与大陆相连的海岛进行调查与统计。 5.相关调查成果衔接 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开展三调成果与相关部门调查成果的衔接。 6.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 (1)建立县级土地调查及专项数据库。 根据国家编制的统一数据库标准及建库规范,以县为单位组织开展县级土地调查数据库、耕地细化调查专项数据库、建设用地专项数据库、耕地质量等级和耕地分等定级专项数据库建设,实现对城镇和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权属调查成果和专项调查成果的综合管理。组织建设县级土地调查及专项调查数据库。 7.统一时点更新 结合2019 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将三调成果统一更新至2019 12 31 日。 8.成果汇总 (1)数据汇总。 在土地调查数据库和专项数据库基础上,汇总县级行政区划内的城镇和农村各类土地利用数据及专题数据。 (2)成果分析。 根据三调数据,并结合二调及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等相关数据,开展土地利用状况分析。对二调完成以来耕地的数量、质量等级和等别、分布、利用结构及其变化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对城市、建制镇、村庄等建设用地利用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土地利用节约集约程度;汇总形成各类自然资源数据,并分别对其范围内的土地利用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为生态文明建设、自然资源管理提供基础依据。根据土地调查及分析结果,诏安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编制三调分析报告。 (3)数据成果制作与图件编制。 基于三调数据,制作系列数据成果,编制诏安县及各乡镇系列土地利用图件、图集和各种专题图件、图集等,面向政府机关、科研机构和社会公众提供不同层级的数据服务,满足各行各业对三调成果的需求。 (二)技术依据★ 1、《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 2、《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国土调查办发[2018]1 3、《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实施方案》国土调查办发[2018]18 4、《关于先行开展一批县级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调查办发[2018]6 5、《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试行); 6、《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标准》; 7、《福建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8、《漳州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9、与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相关的其他技术规范等。 (三)主要技术指标 1.数学基础。 采用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1985 国家高程基准。 2.地类图斑。 三调以图斑为基本单元开展调查(包括道路、沟渠、河流等线状地物)。单一地类地块,以及被行政区、城镇村庄等调查界线或土地所有权界线分割的单一地类地块为图斑。城镇村庄内部同一地类的相邻宗地合并为一个图斑。道路被权属界线分割的,按不同图斑上图。 对飞入飞出地的调查,一般按照飞出地调查、飞入地汇总的原则开展,保证调查成果不重不漏。 3.调查精度。 原则上,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采用优于1 米分辨率遥感影像资料;城镇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采用优于0.2米分辨率航空遥感影像资料。 调查图斑的最小调查上图面积按地类划分如下:建设用地和设施农用地实地面积超过200 平方米的需调查上图;农用地(不含设施农用地)实地面积超过400平方米的需调查上图;其他地类实地面积超过600平方米的需调查上图。 4.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采用《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分类》(以下简称《工作分类》,详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三调工作按照《工作分类》上报成果。 5.分幅、编号及投影方式。 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各比例尺标准分幅及编号应执行GB/T 13989-2012标准,分幅采用国际1:1 000000地图分幅标准,各比例尺标准分幅图均按规定的经差和纬差划分,采用经、纬度分幅。图幅编号均以1:1 000 000地形图编号为基础采用行列编号方法。 1:2 0001:5 0001:10 000 比例尺标准分幅图或数据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按分带。 6.地类调绘及补测 (1)以全国土地调查办下发的调查底图为基础,将调查底图套合土地调查数据库,叠加国土资源管理数据及相关部门调查数据,制作外业调查数据。将外业调查数据导入带定位功能的移动外业调查设备或打印外业调查纸图,辅助开展外业实地调查工作。实地逐图斑调查图斑地类,调绘图斑边界,记录图斑编号、地类编码、权属单位和其他属性信息。 (2)依据影像和实地现状进行图斑综合调绘。对实地地类、边界与基础库或内业判读信息一致的,无需重新调绘,直接标记, 记录相关调查信息;对实地地类、边界与基础库或内业判读信息不一致的,进行实地调绘。对影像未能反映的新增地物进行补测。 补测主要采用仪器补测法和简易补测法,为了提高调查的效率和成果精度,有条件的地区采用卫星定位仪器补测法,无条件的地区可采用简易补测法。补测平面位置精度要求,补测地物点 相对邻近明显地物点距离的中误差,平地、丘陵地不得大于 2.5m ,山地不得大于 3.75m ,最大误差不超过2倍中误差。 (四)技术路线 采用高分辨率的航天航空遥感影像,充分利用现有土地调查、地籍调查、地籍和房屋调查、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地理国情普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发证等工作的基础资料及调查成果,同时收集、整理各部门已开展的各项调查工作数据信息,特别是现势性强、精度高的矢量数据,多层数据叠加分析,内业充分判读基础上,采用“3S”一体化外业调查技术,准确查清全县城乡每一块土地的利用类型、面积、权属和分布情况,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和互联网等新技术,建立土地调查数据库。经县、市、省、国家四级逐级完成质量检查合格后,建立县级土地调查数据库及各类专项数据库。在此基础上,开展调查成果汇总与分析、标准时点统一更新以及调查成果事后评估等工作。 (五)技术方法 1.基于高分辨率遥感数据制作遥感正射影像图。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遥感数据;城镇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采用优于0.2米分辨率航空遥感数据。 2. 基于3S一体化技术开展农村土地利用现状外业调查。根据国家、省下发的调查底图,补充提取国家下发图斑未反映的地类变化图斑,结合影像特征、地理特征、现状特征,日常国土资源管理相关资料,制作外业调查底图。采用3S一体化技术,逐图斑开展实地调查,细化调查图斑的地类、范围、权属等信息。对实地调查地类与国家内业预判地类不一致的图斑,实地拍摄带定位坐标的举证照片。 3.基于地籍和房屋调查成果开展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对已完成地籍和农村地籍房屋调查的区域,利用现有调查成果,获取城镇村庄内部每块土地的土地利用现状信息。对未完成地籍和房屋调查的区域,利用现有的航空正射影像图,实地开展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4.基于内外业一体化数据采集技术建设土地调查数据库。按照全国统一的数据库标准,以县为单位,采用内外业一体化数据采集建库机制和移动互联网技术,结合国家、省统一下发的调查底图,利用移动调查设备开展土地利用信息的调查和采集,实现各类专题信息与每个图斑的匹配连接,形成集图形、影像、属性、文档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数据库。 5.基于互联网+”技术开展内外业核查。利用互联网+”技术,配合国家、省对县级调查进行检查验收。 6.基于增量更新技术开展标准时点数据更新。按照第三次土地调查数据库标准以及国家设 计的土地调查增量更新模型,我县对国家下发的2019年度土地利用与遥感监测图斑开展实地变更调查,形成增量更新数据,将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统一更新到20191231日标准时点。 7、开展地类衔接,将最新的土地调查成果与相关部门调查成果进行套合,对与土地调查存在差异的部分进行核实,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开展地类衔接。 8、调查成果检查方式,内业采用计算机自动比对和人机交互相结合的方法,对调查成果进行逐图斑比对,核实调查地类与影像及举证照片的一致性;外业采用互联网+”技术开展实地核查。 (六)主要成果 调查成果 1. 外业调查成果 (1)原始调查图件; (2)地籍平面控制测量、地籍测量原始记录; (3)土地权属调查有关成果; (4)田坎系数测算成果。 2. 图件成果 (1)土地利用挂图; (2)土地权属界线图件; (3)城镇土地利用现状图件; (4)耕地坡度分级等专题图件; (5)耕地细化调查、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调查、耕地质量等级和耕地分等定级等专项调查的专题图件; (6)图幅理论面积与控制面积接合图表。 3. 数据成果 (1)土地分类面积数据; (2)土地的权属信息数据; (3)城镇村庄土地利用分类面积数据; (4)耕地坡度分级面积数据; (5)耕地细化调查、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调查、耕地质量等级和耕地分等定级等专项调查数据。 4. 数据库成果 (1) 诏安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库(土地利用数据库;土地权属数据库;坡度分级数据库;多源、多分辨率遥感影像数据库;专项数据库)。 (2)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库管理系统。 5. 文字成果 (1)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报告; (2)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报告; (3)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库建设报告; (4)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分析报告; (5)城镇村庄土地利用状况分析报告; (6)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库质量检查报告; (7)耕地细化调查、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调查、耕地质量等级和耕地分等定级等专项调查成果报告。 6、其它成果:土地利用现状图与林业基本图叠加,调查重叠部分的地类,形成调查图层、调查对比成果及分析报告。 7、国家、省、市、县(区)要求的其它成果资料。 (七)时间要求: 12019330日前完成外业调查,形成初步成果; (1)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入场,技术设 计书的审定,资料的收集、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接收国家下发的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底图,制作县级外业调查底图,组织开展外业调查。 (2)开展城镇村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3)完成县级外业调查底图制作,全面开展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实地举证工作。 (4)全面开展土地权属调查,完成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5)完成专项用地调查与评价。 (6)申请市 级内外业质量检查工作。 22019年上半年 (1)完成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权属调查和耕地细化调查、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调查、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耕地分等定级调查评价等专项调查、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调查工作及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编制,开展数据库建设。 (2)开展三调成果与相关部门调查成果的衔接。 (3)完成调查成果自检并经设县市 级预检合格后,报请省 级内外业核查。 (4)调查成果通过省 级内外业核查,汇总形成诏安县调查成果并上报。 32019 年下半年 (1)开展统一时点更新,将县级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统一更新到2019 12 31 日标准时点。 (2)完成县级数据库建设,开展县级土地调查数据综合分析与共享服务平台建设。 42020 年上半年 (1)配合开展统一时点更新数据的国家级核查及成果整改工作。 (2)完成县级成果验收、调查数据入库和调查成果整理、分析、汇总、上报工作。 52020 年下半年 (1)完成县级土地调查数据综合分析与服务平台建设,开展成果集成和应用分析。 (2)完成县级工作总结。 (八)其他要求: 1、上述要求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应包括在总报价中。 2、乙方在完成本项目成果后要负责对甲方技术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 3、在施工期间因不可抗拒等因素乙方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工期。 4、如因国家、省三调政策、实施方案调整应按调整的内容更新或补充调查,并且不再增加相应费用。 5、未尽有关具体要求,合同阶段严格按照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土调查办发〔201818号)等国家、省、市关于该项工作的所有要求执行。 6、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7、本次调查所有数据须在客观真实的原则下进行。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甲方:

诏安县国土资源局

乙方:

中绘云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诏安县南诏镇澹园街玉良路120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园B区六号楼三层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刘保华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秦建雨

联系方法:

13960030339

联系方法:

15659736696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晋新支行

账号:

账号:

35001614000052500218

签订地点:诏安

签订日期:20190222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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