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吉木萨尔县水溪沟矿区煤层气开发项目(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报告)
金额
42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7/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sflzb-2023-120-fw
预算金额42万元
招标联系人柳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冯女士1588690611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0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07
公告正文
吉木萨尔县水溪沟矿区煤层气开发项目(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报告)(招标编号:CSFLZB-2023-120-FW)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吉木萨尔县水溪沟矿区煤层气开发项目(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报告)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42 万元,招标人为昌吉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 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煤层气采气井场 17 座;新建采气工程 42 口井(34 口定向 井、6 口水平井、2 口参数井);新建约 20 公里集输管网及配套辅助设施。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吉木萨尔县水溪沟矿区煤层气开发项目(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报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吉木萨尔县水溪沟矿区煤层气开发项目(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报告))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 册,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全部服务能力,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
5、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和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在本单位注册;6、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完成的类似业绩不得少于 2 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 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合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7 月 04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7 月 06 日 20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 2023 年 7 月 4 日 10:00 至 2023 年 7 月 6 日 20: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20:00)持法人授权 委托书(两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到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西外环南路 国投大厦 1 幢 1419)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7 月 07 日 10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昌吉市西外环南路 832 号尚都社区国投大厦 1 幢 14 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7 月 07 日 10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昌吉市西外环南路 832 号尚都社区国投大厦 1 幢 14 楼开标室
七、其他
一、服务内容:对拟建项目场地进行岩土工程详细勘察,为施工图设计、施工提供详细 的岩土工程资料及参数;对建筑地基做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 理、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和不良地质作用的防治等提出建议。
二、质量:符合国家行业规范标准。
三、本项目最高限价:42 万元。
四、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 10 个日历日内提交岩土工程初步勘察报告,15 个日历日内提交 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报告。
五、竞争性谈判文件费缴纳采用网银电汇或者现场现金缴纳两种方式:竞争性谈判文件费缴 纳账户:开户名: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新疆昌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天山北路支行,账号:806010012010110433857,行号:402885000459,打款时请备 注(招标项目编号):CSFLZB-2023-120-FW(文件费)。
六、竞争性谈判文件领取地点: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西外环南路国投大 厦 1 幢 1419),竞争性谈判文件费:500 元/份,售后不退。
七、谈判保证金缴纳,谈判保证金:捌仟元整(8000.00 元)。
1、谈判保证金的形式:谈判保证金需以电汇、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 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谈判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缴纳并 到账,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出。
2、谈判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应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汇入下面采购人指定的开户银行 账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谈判保证金缴纳手续,谈
判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谈判保证 金视为报名无效。谈判保证金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供应商基本帐户汇至新疆昌盛 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单位: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名称:交通银行 昌吉北京南路支行;账号: 728728038013000134671;开户行行号: 301885000031),不得以 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供应商在缴纳谈判保证 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在退还保证金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①请贵公司开具对开收据(原件),内容为:收到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XXXXXXXX 项目保证金,金额写清楚,并加盖财务章;②贵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③贵公司开户 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④日期请落款在公示期结束后。
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供应商在开具保函时,保函需注明项目名称及单位名称,保函的有效期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担保金额不得少于谈判保证金金额。
银行保函、保险保函形式缴纳的谈判保证金按协议执行,无需办理退款手续。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网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昌吉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昌吉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昌吉市西外环南路 832 号尚都社区国投大厦 1 幢 18 楼 联 系 人:柳先生
电 话:1307038882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昌吉市西外环南路 832 号尚都社区国投大厦 1 幢 联 系 人: 冯女士
电 话: 15886906116
电子邮件: 122963574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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