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虎林市医疗保障局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场内外比价公告
金额
8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0/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虎林市医疗保障局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场内外比价
项目编号: DZJJ23102310529220
项目基本信息
采购单位:虎林市医疗保障局 报价截止时间:2023-10-25 00:00:00 项目预算(元):80000.00 联系人:单位经办人 送货地点:黑龙江省鸡西市虎林市爱民西街342号虎林市医疗保障局 到货时间:合同签订后5个日历日到货 签约时间:成交公告发布后2个工作日内签署合同 仅面向中小企业:是
售后服务要求
售后服务网点: 无具体要求
免费维修质保期: 1年 电话支持响应要求: 7*12小时
售后上门服务年限: 1年
售后上门服务时限: 接到报修后12小时
采购产品需求清单
场内外比价规则:
1.所有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皆可参与场内外比价。
2.供应商参与报价则表示默认满足并接受采购需求项目要求。
3.所报价格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成本价格和同期任一大型电商平台(京东、苏宁、国美)自营的在售同款商品价格,实现采购价格和采购质量最优。供应商报价应提供商品价格证明,有以下两种方式(非必填):
①报价供应商应提供同期 1家以上大型电商平台(京东、苏宁、国美)自营的在售同款商品的参考链接、参考价格。
②可提供厂商官网同期同款商品链接或过去一年的历史合同、发票作为参考。
以上两种方式均要求报价(供货价)应不高于链接或合同中的参考价。
4.其他资质文件:
①供应商响应的若为进口商品,需提供生产厂家或一级经销商授权。
②供应商响应的若为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应提供《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 品证明》和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检验)报告或证书等必要的证明。
5.如成交供应商超过72小时未确认订单,视为该供应商放弃成交,采购人可选择废标或选择其他报价供应商成交。
6.供应商响应的所有商品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供应商应上传商品生产厂家的《小微企业声明函》,电子卖场按照我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自动对该供应商的报价给予规定比例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进行比价结果排名,实际成交价为未扣除价格前的供应商响应报价。
项目编号: DZJJ23102310529220
项目基本信息
采购单位:虎林市医疗保障局 报价截止时间:2023-10-25 00:00:00 项目预算(元):80000.00 联系人:单位经办人 送货地点:黑龙江省鸡西市虎林市爱民西街342号虎林市医疗保障局 到货时间:合同签订后5个日历日到货 签约时间:成交公告发布后2个工作日内签署合同 仅面向中小企业:是
售后服务要求
售后服务网点: 无具体要求
免费维修质保期: 1年 电话支持响应要求: 7*12小时
售后上门服务年限: 1年
售后上门服务时限: 接到报修后12小时
采购产品需求清单
序号 | 商品分类 | 产品名称 | 参考品牌 | 参考型号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产地要求 | 现货要求 | 原装正品要求 | 技术指标 |
1 | 计算机软件 | 医保智能报销系统OCR | 速核 | 速核03 | 件 | 1 | 中国 | 是 | 是 | 一、日常业务 1.住院零星报销业务受理(报销信息受理、参保信息核验、纸质材料扫描、受理单打印、身份证读卡、社保卡读卡、银行卡读卡) 2.门诊零星报销业务受理(报销信息受理、参保信息核验、纸质材料扫描、受理单打印) 3.住院零星报销结算(结算信息录入、预结算信息查询、纸质材料补扫、票据影像查看、识别记录智能核对) 4.门诊零星报销结算(结算信息录入、预结算信息查询、纸质材料补扫、票据影像查看、识别记录智能核对) 5.OCR票据识别(根据图片识别票据费用明细,自动生成费用明细数据) 6.医保目录匹配(根据识别的票据费用明细,匹配三项目录) 7.档案管理(实现票据影像化,将电子档案数据上传至医保新平台电子档案中心,永久留存)8.图片导出留存(可将图片下载至本地,打包下载以及命名图片方便查找,实现去纸化) 9.审核信息同步(零星报销复核驳回后的二次提交) 10.受理信息同步(将医保新平台已受理信息在本系统继续结算)二、其他功能 1.历史记录查询(查询系统内结算记录) 2.报销记录监督(对所有结算数据人为更改数据进行记录) 3.业务权限分配(不同账号能看见不同功能) 4.个性化分组(可自定义配置分组规则,将识别内容进行拆分结算) 5.业务经办监督(对下级机构历史记录进行实时查询) |
场内外比价规则:
1.所有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皆可参与场内外比价。
2.供应商参与报价则表示默认满足并接受采购需求项目要求。
3.所报价格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成本价格和同期任一大型电商平台(京东、苏宁、国美)自营的在售同款商品价格,实现采购价格和采购质量最优。供应商报价应提供商品价格证明,有以下两种方式(非必填):
①报价供应商应提供同期 1家以上大型电商平台(京东、苏宁、国美)自营的在售同款商品的参考链接、参考价格。
②可提供厂商官网同期同款商品链接或过去一年的历史合同、发票作为参考。
以上两种方式均要求报价(供货价)应不高于链接或合同中的参考价。
4.其他资质文件:
①供应商响应的若为进口商品,需提供生产厂家或一级经销商授权。
②供应商响应的若为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应提供《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 品证明》和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检验)报告或证书等必要的证明。
5.如成交供应商超过72小时未确认订单,视为该供应商放弃成交,采购人可选择废标或选择其他报价供应商成交。
6.供应商响应的所有商品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供应商应上传商品生产厂家的《小微企业声明函》,电子卖场按照我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自动对该供应商的报价给予规定比例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进行比价结果排名,实际成交价为未扣除价格前的供应商响应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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