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大道(迎宾大道至杨舍路) 快速化改造工程质量安全中心项目(SQDD-ZA1、SQDD-ZA2、SQDD-ZA3、SQDD-ZA4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宿迁大道(迎宾大道至杨舍路) 快速化改造工程已由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宿发改投资发(2023)22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委托人为宿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宿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现对宿迁大道(迎宾大道至杨舍路) 快速化改造工程质量安全中心项目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宿迁大道(迎宾大道至杨舍路) 快速化改造工程起点为迎宾大道西侧,主线采用高架桥梁的形式上跨迎宾大道,以连续高架的形式分别上跨迎宾大道、发展大道和黄河路,在黄河路东侧落地,以地道的形式下穿幸福路,在幸福路东侧爬升至地面后,主线以分幅桥梁的形式分别在现状京杭运河2号桥南北两侧上跨京杭运河:主线桥梁在金沙江路以西合并为整幅桥梁,连续上跨江山大道、西楚大道、张家港大道(酒都路)和杨舍路,在杨舍路东侧落地顺接现状道路为终点,路线全长约11.8km。主线采用城市快速路标准(兼顾一级公路净空及荷载要求),辅路采用城市主干路标准。本工程辅道基本保持与现状宿支路相同标高,在京杭运河两侧均为地面道路的形式,上跨运河利用现状京杭运河2号桥。本工程全线共设置9对主线出入口,在迎宾大道和张家港大道(酒都路) 节点分别布置互通立交各1座。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宿迁大道(迎宾大道至杨舍路) 快速化改造工程质量安全中心项目拟分为4个标段,即SQDD-ZA1、SQDD-ZA2、SQDD-ZA3、SQDD-ZA4标段。
SQDD-ZA1标段对应桩号范围:宿迁大道(迎宾大道至杨舍路) 快速化改造工程(桩号:k0+000~k3+525)3.525公里(不含阅湖路路口跨桥梁)对应范围内的路基、桥涵(含相关预设预埋,不含搭板及伸缩缝)、排水及防护、管线等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标段工程建安费约13亿元;
SQDD-ZA2标段对应桩号范围:宿迁大道(迎宾大道至杨舍路) 快速化改造工程(桩号:k3+525~k7+450)3.925公里(含阅湖路及江山大道路口跨桥梁)对应范围内的路基、桥涵(含相关预设预埋,不含搭板及伸缩缝)、地道(含相关预设预埋)、排水及防护、管线等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标段工程建安费约9.6亿元。
SQDD-ZA3标段对应桩号范围:宿迁大道(迎宾大道至杨舍路) 快速化改造工程(桩号:k7+450~ k11+791)4.341公里对应范围内的路基、桥涵(含相关预设预埋,不含搭板及伸缩缝)、排水及防护、管线等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标段工程建安费约11亿元;
SQDD-ZA4标段对应桩号范围:宿迁大道(迎宾大道至杨舍路) 快速化改造工程全线的路面(含搭板及伸缩缝)、交安、照明、监控、景观绿化、附属等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标段工程建安费约5.2亿元。
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发包人要求的检测内容和频率(标准试验100%验证,抽检频率原则上不低于施工单位检测总数的5%控制)完成检验、检测工作。
(2)代表发包人负责对承包人和监理机构工地试验室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和验收工作,对承包人自检和监理抽检工作进行检查。
(3)协助发包人开展全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合同条款。
(4)负责策划及创建“绿色工地”,承担全线范围内施工期环境监测、环保管理,检查、回复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文件以及解读最新扬尘管控文件等工作,并协助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开展的专项活动。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合同条款。
(5)负责编制“公路水运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方案,建立“公路水运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建设的相关制度、要求、标准,形成完善的“公路水运平安百年品质工程”档案资料,达到省部级“公路水运平安百年品质工程”考核标准。同时根据“公路水运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建设相关规定,按业主要求做好全线参建单位质量和四新技术检查、监督和指导工作,编制业主资料,并定期邀请品质工程专家对“公路水运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指导施工及监理单位做好品质工程资料的整理。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合同条款。
(6)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运用先进的安全生产文化理念和系统的工程建设管理理论,负责策划“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示范工程创建方案,编制业主资料,建立“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的相关制度、要求、标准,形成完善的“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档案资料,达到省部级“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示范工程考核标准;指导工程参建单位准确响应“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示范工程年度考核重点和要求,协助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开展的专项活动。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合同条款。
(7)承担全线范围内发包人负责的测量管理和维护,协调施工标段测量工作关系,参与联测工作。并对全线重要工点的日常测量工作进行复核、抽检、指导和管理。
(8)对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并形成质量检查通报,上报发包人行文下发,跟踪通报整改回复;定期对施工及监理单位开展质量、内业资料培训管理。
(9)配合发包人及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督、分项、分部工程和项目交工验收检查工作、交工质量评定检测工作。
(10)负责桥梁、顶管、深基坑等危大工程,以及全线施工现场邻建筑物等周边位移、沉降监测工作。
(11)配合进行质量和安全的事故、纠纷等问题处理。
(12)配合发包人进行工程信息化管理。
(13)按照业主要求对工程内业资料、试验检测资料进行检查。
(14)发包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2.3 服务期
SQDD-ZA1、SQDD-ZA2、SQDD-ZA3标段:54个月,其中缺陷责任期24个月, 服务期具体开始日期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SQDD-ZA4标段:66个月,其中缺陷责任服务期24个月(绿化缺陷责任期为36个月), 服务期具体开始日期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人参与评标及中标的前提条件。本项目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2)业绩要求:
SQDD-ZA1、SQDD-ZA2、SQDD-ZA3标段:2019年1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合同完成时间为准)以来,企业承担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万元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或城市主干路及以上的道路工程检测项目(或质安中心项目);
SQDD-ZA4标段:2019年1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合同完成时间为准)以来,企业承担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或城市主干路及以上的道路工程检测项目(或质安中心项目);
(3)信誉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3项要求
a.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及以上;
b.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投标人应提供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4)项目负责人要求:
SQDD-ZA1、SQDD-ZA2、SQDD-ZA3标段:应具有交通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检测类别为桥梁(或桥梁隧道工程)专业),2019年1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合同完成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万元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或城市主干路及以上的道路工程检测项目(或质安中心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SQDD-ZA4标段:应具有交通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检测类别为公路(或道路工程)专业),2019年1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合同完成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或城市主干路及以上的道路工程检测项目(或质安中心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其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和拟投入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和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社保缴费时间为投标截止之日前最近且连续3个月(2023年10月-12月或2023年11月-2024年1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在此列),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与本项目对应工程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或与其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与其对应标段的投标。
3.5同一投标人可同时报名参加本项目4个标段的投标,但至多只能中标1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在本项目两个及以上标段综合得分均为第一时,则按以下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且在其他标段中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①推荐为SQDD-ZA1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②推荐为SQDD-ZA3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③推荐为SQDD-ZA2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④推荐为SQDD-ZA4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3.6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3.7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附件1)中第三十八条规定:从业单位未在交通运输部和本省建立信用信息,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从业单位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时未备案的信用信息,评审和评标时其缺失的信息不予采信和评分。如“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可查询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宿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招标代理: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宿迁市洪泽湖路金桥商务大厦 | 地 址:宿迁市宿城区千百美商务广场2-11楼 |
邮政编码:223800 | 邮政编码:223800 |
联 系 人:张科 | 联 系 人:葛工 |
电 话:0527-84355907 | 电 话:18066057759 |
E-mail:jstysq@126.com |
8、其他
8.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8.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开标截止日10 天前提交,提交的质疑须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8.3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4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开标地址为: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8.5本次招标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具体程序如下: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资格条件。
(2)投标人应进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经CA登录后,进行网上预约、获取招标文件操作。
(3)投标人经CA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后,进行预约、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如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险等形式,则无需获取保证金子账号)。
(4)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
(5)未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中注册的,应申领CA加密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招标文件获取结果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应自行查询确认。
(7)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月16日18:00至2024年2月6日9:30。
(8)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4年2月6日9时30分。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