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芦山县道路修复提升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金额
999.08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7/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 |||
1.1本招标项目芦山县道路修复提升项目已由芦山县交通运输局以芦交建【2024】5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芦山县公路养护段,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芦山县公路养护段。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芦山县交通运输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芦交建【2024】5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锦鑫川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芦山县境内。 2.2建设规模: 2.2.1修复和提升乡、村道82.153公里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 2.3工程建设投资额: (1)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999.08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为930.11万元。 2.4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工程量清单、施工阶段的配合及后期相关服务等全部工作内容)、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本工程建设期全过程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2.5计划工期:210日历天(设计:30日历天,施工:18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一个标段。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设计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要求: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牵头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由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④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⑤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07月 18 日至2024年 07月 22 日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雅安 市(州))(网址: http://www.yaggzy.org.cn )—“登录”—“ 建设工程 ”,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9月 18日 09时30分,地点为雅安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 456 号雅安政务中心 B 区 2 楼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雅安市)》上发布 | |||
7.联系方式: | |||
招标人:芦山县公路养护段 地址:芦山县芦阳街道迎宾大道9号 联系人:马女士 电话:0835-6524798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锦鑫川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通宝街238号 联系人:费先生 电话:028-84163545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