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郧西县公安局警务办公系统建设政府采购项目》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17/12/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0万元
招标公司郧西县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曹廷
招标代理机构郧西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采购人

郧西县公安局

采购项目名称

郧西县公安局警务办公系统建设政府采购项目

预算价

人民币40万元

联系人

曹廷

联系方式

13886827969

采购人地址

郧西县郧西大道18号

拟选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

武汉联云世纪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OA系统、移动OA系统、督办及“文、事、会”一体化系统、移动督办系统、融合通讯系统、移动融合通讯平台、系统集成(含PC端集成和移动端集成)

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需求的说明

符合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三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等说明

郧西县公安局警务办公系统所需的软件移动审批终端(平板或手机)共计支出40万元。

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专家论证意见:

经过论证,该采购项目的供货来源具有唯一性。

本项目已按政府采购要求方式采购,因其特殊性,故采用单一来源方式。

论证专家:

专家姓名 工作单位 职 称

蒋顺地 中共郧西县委机要局 中级

徐慧 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级

曾华 郧西县职业技术学院 中级

拟成交价格

最终成交价格以单一来源采购的成交价格为准。

论证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12月5日

地点:郧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楼开标室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上述信息,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发布之日起五日内按政府采购有关要求以书面形式向郧西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33109239@qq.com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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